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5号)和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建设委员会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并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
目录
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 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 名,总工程师[1]1 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团委书记各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调研、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史志、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请示、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交通运输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交通企业改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三)综合运输科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邮政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交通运输物流政策、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运输统计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及驾驶员培训等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指导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四)铁路科
负责铁路行业管理协调,指导铁路运营服务文明窗口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铁路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承担铁路站场建设有关管理协调工作。
(五)计划建设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对市政府投资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交通建设和养护市场、工程质量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管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财务和审计[2]管理内部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承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融资、银行信贷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局及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称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统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精神文明建设[3]工作;承办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学习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其他事项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汉江干线市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职责调整
(一)纪检监察机构和交通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团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作。
(二)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五)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四)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交通投资预算,对市政府投资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在建高速公路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13日,被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评为“荆门市2019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
参考文献
- ↑ 工程师分为哪几个等级?,搜狐,2022-05-16
- ↑ 审计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呢?,搜狐,2021-04-25
- ↑ 精神文明建设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搜狐,202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