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之夜
三毛的作品
語言特徵:機智、詼諧、樸素的散文話語。自然、清新、樸素 ,具有天然去雕飾之美。不但生動而且富有個性。
在內容上,她的創作題材廣泛多樣、結構自由靈活、抒寫真實感受之外,它還是一種生命紀實。三毛的散文有一種探索的意味在裡面,探索生命以內的東西 。
三毛的作品很特別的一個特點就是它是遊記而非遊記體,是敘事而非小說體,是抒情而非詩歌體,是隨感而非日記體,這就是後來傳說的 三毛體了。
結構特徵也很特別的,是遊記而非遊記體,是敘事而非小說體,是抒情而非詩歌體,是隨感而非日記體。[1]
目錄
原文
我們一共是四個人——拉蒙、巧諾、奧克塔維沃,還有我。
黃昏的時候我們將車子放在另一個山頂的松林里,便這樣一步一步的走過了兩個山谷,再翻一個草原就是今夜將休息的洞穴了。
巧諾和奧克塔維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無雲的天空那樣廣闊的托着他們的身影,獵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時隱時現。
山的稜線很清楚的分割着天空,我們已在群山的頂峰。
極目望去,是灰綠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黃的茅草,是禿兀的黑石和粗獷沒有一棵樹木的荒山,偶爾有一隻黑鷹掠過寂寞的長空,這正是我所喜歡的一種風景。
太陽沒有完全下山,月亮卻早已白白的升了上來,近晚的微風吹動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氣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發的氣味。在這兒,山的莊嚴,草原的優美,大地的寧靜是那麼和諧的呈現在眼前。
再沒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將綁在鞋上以防滑腳的麻繩解開來,遠望着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來時的路,真有些驚異自己是如何過來P的。
拉蒙由身後的谷里冒了出來,我擦擦汗對他笑笑,順手將自己掮着的獵槍交給了他。
這一個小時山路里,我們四人幾乎沒有交談過。這種看似結伴同行,而又彼此並不相連的關係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說話更是能使我專心享受這四周神奇的寂靜。於是我便一直沉默着,甚而我們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見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還能走嗎?馬上到了。」拉蒙問。
我笑笑,站起來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繩子好似陷進兩肩肉里似的割着,而我是不想抱怨什麼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過我又大步走去。
齊膝的枯草在我腳下一批一批的分合着,舉頭望去,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已成了兩個小黑點,背後的太陽已經不再灼熱,天空仍舊白花花的沒有一絲夕陽。
這是我回到加納利群島以後第一次上大山來走路,這使我的靈魂喜悅得要衝了出來,接近大自然對我這樣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曠野的生命,踏在厚實的泥土中總使我產生這麼歡悅有如回歸的感動。跟着這三個鄉下朋友在一起使我無拘無束,單純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塊石頭。
事實上那天早晨我並不知道自己會來山裡的。我是去鎮上趕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擠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攤子旁碰到了另一個村落中住着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鎮來買木材。「這裡不能講話,我們去那邊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對拉蒙喊着。
「就是在找你呢!電話沒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過來。
拉蒙是我們的舊識,四年前他給我們做過兩扇美麗的木窗,以後便成了常有來往的朋友。
這次回來之後,為着我開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鄉下的家裡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裡幫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個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頭髮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捲曲,連顏色都像松木。兩眼是近乎綠色的一種灰,鼻子非常優美,口角總是含着一絲單純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襯着一個大頭,給人一種不倒翁的感覺。他從不說一句粗話,他甚而根本不太講話,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覺到濃濃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氣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氣質。
在鎮外十幾里路的一個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傳下來的田產,溪邊又有幾十棵杏樹,山洞裡養了山羊。他的磚房就在田裡,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藝使得這個孤伶伶的青年過得豐衣足食,說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對,因為他沒有離鄉過一步,村內任何人與他都有些親戚關係。「不是昨天才見過你嗎?」我奇怪的問。
「晚上做什麼,星期六呢?」他問。
「進城去英國俱樂部吃飯,怎麼?」
「我們預備黃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來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還有誰?」
「巧諾、奧克塔維沃,都是自己人。」
這當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兩個學徒一個剛剛服完兵役回來,一個便是要去了。跟巧諾和奧克塔維沃我是合得來的,再說除了在工作房裡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練槍的。
拉蒙是島上飛靶二十九度冠軍,看上去不顯眼,其實跟他學的東西到也不會少的。
「問題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猶豫。
我還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裡的律師、工程師、銀行做事的,還有一些在加納利群島長住的外國人。都是真誠的舊友,可是他們的活動和生活好似總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別遊說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們怎麼去?」我問。
「開我的車直到山頂,彎進產業道路,然後下來走,山頂有個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騎車去好嗎?」我問。因為我們四個人都有摩托車。「開車安穩些,再說以後總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賴賴看,那種穿漂亮衣服吃晚飯的事情越來越沒道理了。」我說。
「你去?」拉蒙的臉上掠過一陣欣喜。
「下午六點鐘在聖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東西我來帶。要你幾發子彈,我那兒只有四發了。」
回到家裡我跟女友伊芙打電話,在那一端可以聽出她顯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為了你臨時失約,問題是拿我們這些人的友情去換一個鄉下木匠總是說不過去的。」「不是換一個,還有他的兩個學徒和一隻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着說。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麼好談的嘛。」伊芙說。「又不是去談話的,清談是跟你們城裡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說。
伊芙的優越感阻止了她再進一步的見識,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隨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後她說。
放下了電話我有些不開心,因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過一會我也不再去想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沒有時間可以再浪費,一切隨心自由才是應該努力去追求的,別人如何想我便是那麼的無足輕重了。
事實上我所需要帶去山上的東西只有那麼一點點;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繩和一條舊毯子,為了那三個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條長硬麵包,一串香腸,兩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欖,這便是我所攜帶的全部東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帳篷。毛毯團成一個小筒,將食物卷在裡面,兩頭紮上繩子,這樣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門的時候我細細的鎖好門窗,明知自己是不回來過夜,臥室的小檯燈仍是給它亮着。
雖然家中只有一個人住着,可是離開小屋仍使我一時里非常的悲傷。
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裡有些不慣和驚惶,好似做了什麼不討人歡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寧。
在鎮上的大教堂里我靜悄悄的坐了一會兒,然後拉蒙和奧克塔維沃便來會我了。
我的車彎去接鄉下的巧諾,他的母親又給了一大包剛剛出鍋的咸馬鈴薯。
「打槍要當心呀!不要面對面的亂放!」老媽媽又不放心的叮嚀着。
「我們會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歡,一槍不放也是答應的。」我在車內喊着。
於是我們穿過田野,穿過午後空寂的市鎮向群山狂奔而去。
車子經過「狩獵人教堂」時停了一會兒,在它附近的一間雜貨店裡買了最便宜的甜餅。過了那個山區的教堂便再也沒有人煙也沒有房舍了。
其實我們根本已是離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邊,拉蒙在田上,巧諾和奧克塔維沃的父母也是莊稼人。可是進入雄壯無人的大山仍然使我們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難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過一整天的。這又豈止是來獵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喚,只是他沒有念過什麼書,對於內心所感應到的奧秘欠缺語言的能力將它表達出來罷了。
我真願意慢慢化作一個實實在在的鄉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為生命的層層面貌只有這個最最貼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盡頭,我的同伴們在向我揮手高喊起來。
我大步向他們走過去,走到那個黑漆漆的洞口,將背着的東西往地上一摔便逕自跑了進去。
那是一個入口很窄而裡面居然分成三間的洞穴。洞頂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鬆軟的泥土。已經點上了蠟燭。在這三間圓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給它架了廚房和水槽。一條鐵絲橫過兩壁,上面掛着幾條霉味的破毯子,牆角一口袋馬鈴薯和幾瓶已經發黃的水,泥土上丟滿了碎紙、彈殼和汽水瓶。
「太髒了!空氣不好,沒有女人的手來整理過吧?」
說着我馬上蹲在地上撿起垃圾來。這是我的壞習慣,見不得不清潔的地方,即使住一個晚上亦是要打掃的。「如果這個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純白色,燭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個,泥巴地糊水泥,滿房間鋪上木匠店裡刨花做的巨大墊子,上面蓋上彩色的大床毯,門口吊一盞風燈,加一個雕花木門,你們看看會有多麼舒服。」我停下工作對那三個人說着。
這是女人的言語,卻將我們帶進一份童話似的憧憬里去。「買下來好羅!主人要賣呢!」拉蒙突然說。
「多少錢?」我急切的問。
「他說要一萬塊。」巧諾趕緊說。
「我們還等什麼?」我慢慢的說,心裡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來,一萬塊不過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價,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們會有一個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買的哦!」我趕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邊的人都笑了。「以後,只要下面開始選舉了,那些擴音機叫來叫去互罵個不停的時候,你們就上山來躲,點它一洞的蠟燭做神仙。如果你們幫忙抬水泥上來,我在同意給分給一人一把鑰匙的,好不好呢?」
「就這麼給你搶去了?」拉蒙好笑的說。
「我是真的,請你下星期去問清楚好嗎?」我認真的叮嚀了一聲。
「你真要?」奧克塔維沃有些吃驚的問。
「我真想要,這裡沒有人找得到我。」
也不懂為什麼我的心為什麼只是尋求安靜,對於寧靜的渴求已到了不能解釋的地步,難道山下海邊的日子靜得還不夠刻骨嗎?
我跑出洞口去站着,太陽已經完全下山了,一輪明月在對面的山脊上高懸着,大地在這月圓之夜化作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哪像是在八月盛夏的夜晚呢。
這兒的風景是肅殺的,每一塊石頭都有它自己蒼涼的故事。奇怪的是它們並不掙扎亦不吶喊,它們只是在天地之間沉默着。
那樣美的洞兒其實是我的幻想,眼前,沒有整理的它仍是不能吸引人的。
「你們不餓嗎?出來吃東西吧!」我向洞內喊着。
不遠處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從洞裡抬出來了一個好大的紙匣,外面包着塑膠布,他們一層一層的解開來,才發覺裡面居然是一個用乾電池的電視機。
我看得笑了起來,這真是一樁奇妙的事。
天還不算全暗,我拔空了一個圓圈的草地,跑去遠處拾了一些乾柴,蹲在地上起了一堆烤香腸用的野火,又去洞裡把毯子拉出來做好四個躺鋪,中型的石塊放在毯子下面做枕頭。
那邊兩個大孩子趴在地上認真的調電視機,廣告歌已唱了出來,而畫面一直對不好。
「ECHO,你小時候是在鄉下長大的?」拉蒙問。「鄉下長大的就好羅!可惜不是。」我將包東西的紙捲成一個長筒趴下來吹火。
「老闆,叫他們把電視搬到這邊來,我們來吃電視餐。」我喊着一般人稱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說。
火邊放滿了各人帶來的晚餐,它們不是什麼豪華精緻的東西,可是在這麼鄉野的食物下,我的靈魂也得到了飽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帶來的玉米穗,倒是將自已的排骨都分給別人了。
影片裡在演舊金山警匪大戰,裡面當然幾個美女穿插。我們半躺着吃東西、看電視,彼此並沒有必須交談的事情,這種關係淡得有若空氣一般自由,在這兒,友誼這個字都是做作而多餘的,因為沒有人會想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別的氣息,寂靜有它自己的聲音,群山變成了一隻只巨獸的影子,蠢蠢欲動的埋伏在我們四周。
這些強烈隱藏着的山夜的魅力並不因為電視機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們交雜混合成了另外一個奇幻的世界。
巧諾深黑的直短頭髮和刷子一般的小鬍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電視熒光的交錯里顯得有些怪異,他的眼白多於瞳仁,那麼專心看電視的樣子使我覺得他是一隻有着發亮毛皮的野狼,一隻有若我給他取的外號——「銀眼睛」一般閃着凶光露着白齒的狼。
奧克塔維沃的氣質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長而優美的少年,棕色的軟發在月光下貼服的披在一隻眼睛上,蒼白的長手指托着他還沒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臉。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幫我做木框,也喜歡看我帶去的一張一張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着他看,心裡在想,如果培植這個孩子成為一個讀書人,加上他生活的環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夠造就出加納利群島一個偉大的田園詩人呢?
而我為什麼仍然將書本的教育看得那麼重要,難道做一個鄉村的木匠便不及一個詩人嗎?
我又想到自已我不清楚我是誰,為什麼在這千山萬水的異鄉,在這夏日的草原上跟三個加納利群島的鄉下人一起看電視。我的來處跟這些又有什麼關係呢!
拉蒙在遠處擦槍,我們的四把槍一字排開,槍筒發出陰森的寒光來。他做事的樣子十分專注而仔細,微胖的身材使人誤覺這是遲鈍,其實打飛靶的人是不可能反應緩慢的,他只是沉靜土氣得好似一塊木頭。
「拉蒙!」我輕喊着。
「嗯!」
「幹什麼要打野兔,你?」
「有很多呢!」
「幹什麼殺害生命?」
拉蒙笑笑,也講不出理由來。
「明天早晨我們只打罐子好不好?」
「不好。」
「我覺得打獵很殘忍。」
「想那麼多做什麼。」
我怔怔的看着拉蒙慢吞吞的樣子說不出話來。我們之間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他這句話里,還是不要再談下去的好。
電視片演完了,巧諾滿意的嘆了口氣,都二十多歲的人了,電視裡的故事還是把他唬得怪厲害的。
我收拾了殘食去餵戈利菲,其實它已經跟我們一塊兒吃過些了。
我們拿出自己的毛毯來蓋在身上,枕着石頭便躺下了。「誰去洞裡睡?」巧諾說。
沒有人回答。
「ECHO去不去?」又問。
「我是露天的,這裡比較乾淨。」我說。
「既然誰都不去洞裡,買下它又做什麼用呢。」「冬天上來再睡好了,先要做些小工程才住得進去呢!」我說。
「冬天禁獵呢!」拉蒙說。
「又不是上來殺兔子的!」我說。
這時我們都包上了毛毯,巧諾不知什麼地方又摸出來了一個收音機,反正他是不肯諦聽大自然聲音的毛孩子。「明天幾點起來?」我問。
「五點半左右。」拉蒙說。
我嘆了口氣,將自己的毯子窩窩緊,然後閉上了眼睛。
收音機放得很小聲,細微得隨風飄散的音樂在草原上迴蕩着。
「ECHO」奧克塔維沃悄悄的喊我。
「什麼?」
「你念過書?」
「一點點,為什麼?」
「書里有什麼?」
「有信息,我的孩子,各色各樣的信息。」
稱呼別人——「我的孩子」是加納利群島的一句慣用語,街上不認識的人問路也是這麼叫來叫去的。
「做木匠是低賤的工作嗎?」又是奧克塔維沃在問,他的聲音疲倦又憂傷。
「不是,不是低賤的。」
「為什麼讀書人不大看得起我們呢?」
「因為他們沒有把書念好呢!腦筋念笨了。」
「你想,有一天,一個好女孩子,正在念高中的,會嫁給一個木匠嗎?」
「為什麼不會有呢!」我說。
我猜奧克塔維沃必是愛上了一個念書的女孩子,不然他這些問題哪裡來的。
奧克塔維沃的眼睛望着黑暗,望着遙遠遙遠的地方。這個孩子與巧諾,與他的師父拉蒙又是那麼的不相同,他要受苦的,因為他的靈魂里多了一些什麼東西。
「餵!塔維沃!」我輕輕的喊。
「嗯!」
「你知道耶穌基督在塵世的父親是約瑟?」
「知道。」
「他做什麼的?」
「木匠。」
「聽我說,兩件事情,瑪利亞並沒有念過高中。一個木匠也可以娶聖女,明白了嗎?」我溫柔的說。
奧克塔維沃不再說什麼,只是翻了一個身睡去。我几几乎想對他說:「你可以一方面學木工,一方面借書看。」我不敢說這句話,因為這個建議可能造成這孩子一生的矛盾,也可能使世上又多一個更受苦的靈魂,又是何必由我來挑起這點火花呢!
這是奧克塔維沃與我的低語,可是我知道拉蒙和巧諾亦是沒有睡着的。
火焰燒得非常微弱了,火光的四周顯得更是黑暗,我們躺着的地方幾乎看不到什麼,可是遠處月光下的山脊和草原卻是蒼白的。
天空高臨在我們的頭上,沒有一絲雲層,浩渺的清空呈現着神秘無邊的偉大氣象。
四周寂無人聲,灌木叢里有啾啾的蟲鳴。
我們靜默了,沒有再說一句話。
電台的夜間節目仍在放歌曲,音樂在微風裡一陣一陣飄散。
我仍然沒有睡意,卷在毯子裡看火光如何靜兀的跳躍,在做熄滅前最華麗的燃燒。
對於自己的夜不歸家仍然使我有些驚異,將一己的安全放在這三個不同性別的朋友手裡卻沒有使我不安,我是看穩看準他們才一同來的,這一點沒有弄錯。
「拉蒙!」我輕輕的試着喊了一聲。
「嗯!」睡意很濃的聲音了。
「月亮太大了,睡不着。」
「睡吧!」
「明天可不可以晚一點起來?」
他沒有回答我。
收音機在報時間,已是子夜了。有高昂悲哀的歌聲在草上飄過來:
「我也不梳頭呀!我也不洗臉呀!直到我的愛人呀!從戰場回來呀!
……
……」
我翻了一個身,接着又是佛蘭明哥的哭調在迴蕩:「啊……當我知道你心裡只有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我便流淚成河……。」
我掀開毯子跑到巧諾那兒去關收音機,卻發覺他把那個小電晶體的東西抱在胸口已經睡着了。
我拉了兩張毯子,摸了拉蒙身畔的打火機進入黑黑的洞穴里去。
泥地比外面的草原濕氣重多了,蠟燭將我的影子在牆上反映得好大,我躺着,伸出雙手對着燭光,自己的手影在牆上變成了一隻嘴巴一開一合的狼。
我吹熄了火,平平的躺在泥土上,濕氣毫不等待的開始往我的身體裡侵透上去,這麼一動不動的忍耐睡眠還是不來。
過一會兒我打了第一個噴嚏,又過了一會兒我開始胸口不舒服,然後那個可惡的胃痛一步一步重重的走了出來。
我又起身點了火,岩洞顯得很低,整座山好似要壓到我的身上來,順着胃的陣痛,岩頂也是一起一伏的在扭曲。已經三點多了,這使我非常焦急。
我悄悄的跑出洞外,在月光下用打火機開始找草藥,那種滿地都有的草藥,希望能緩衝一下這沒法解決的痛。「找什麼?掉了什麼?掉了什麼東西嗎?」拉蒙迷迷糊糊的坐起身來。
「露易莎草。」我輕輕的說。
「找到也不能吃的,那個東西要曬乾再泡。」
「是曬枯了,來時看見的,到處都有呢。」
「怎麼了?」
「胃痛,很痛。」
「多蓋一床毯子試試看。」
「不行的,要嚼這種葉子,有效的。」
拉蒙丟開毯子大步走了過來,我連忙做手勢叫他不要吵醒了另外兩個睡着的人。
「有沒有軟紙?」我問拉蒙。
拉蒙摸了半天,交給我一條潔白的大手帕,我真是出乎意外。
「我要用它擤鼻涕!」我輕輕的說。
「隨便你啦!」
拉蒙睡意很濃的站着,他們都是清晨六點就起床的人,這會兒必是太困了。
「你去睡,對不起。」我說。
這時我突然對自己羸弱的身體非常生氣,草也不去找了,跑到洞內拖出自己的毯子又在外面地上躺下了。「不舒服就喊我們。」拉蒙輕手輕腳的走了。
雖然不是願意的,可是這樣加重別人的心理負擔使我非常不安。
我再湊近表去看,的確已經三點多鐘了,可是我的胃和胸口不給人睡眠,這樣熬下去到了清早可能仍是不會合眼的。
想到第二天漫山遍野的追逐兔子,想到次日八月的艷陽和平原,想到我一夜不睡後強撐着的體力,想到那把重沉沉的獵槍和背包,又想到我終於成了另外三個自由人的重擔……
這些雜亂的想法使我非常不快活,我發覺我並不是個好同伴,明天拖着憔悴的臉孔跟在這些人後面追殺兔子也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那麼走了吧!決定回家去!山路一小時,開車下山一小時半,清晨五點多我已在家了。
我是自由的,此刻父母不在身邊,沒有丈夫,沒有子女,甚而沒有一條狗。在這種情形下為什麼猶豫呢!這樣的想着又使我的心不知怎麼的浸滿了悲傷。
家有里什麼藥都有,去了就得救了,家又不是很遠,就在山腳下的海邊嘛!
我坐起來想了一下,毯子可以留下來放在洞穴里,水不必再背了,食物吃完了,獵槍要拿的,不然明天總得有人多替我背一把,這不好。
我要做的只是留一張條子,拿着自己的那一串鑰匙,背上槍,就可以走了。
我遠望着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過草原下的山谷,再翻兩座沒有什麼樹林的荒山便是停車處了。產業道路是泥巴的,只有那一條,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嗎?我不怕,這樣安靜的白夜沒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沒有健康的身體連靈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着痛不弄出一點聲音,包香腸的粗紙還在塑膠袋裡面,我翻了出來,拉出鑰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筆,慢慢的寫着:
「走了,因為胃痛。
我的車子開下去,不要擔心。下星期再見!謝謝一切。」我將字條用一塊石頭壓着,放在巧諾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將明早要吃的甜餅口袋靠着石塊,這樣他們一定看見了。
如果他們早晨起來看不見我,沒發覺字條,焦急得忘了吃甜餅便四野去找人又怎麼辦?我不禁有些擔心了,這一掛心胃更是扭痛起來。
於是我又寫了兩張字條:「你們別找我,找字條好了,在甜餅旁的石頭下。」
我將這另外兩張字條很輕很細微的給它們插進了巧諾的領口,還有拉蒙的球鞋縫裡。
再看不到便是三個傻瓜了。
於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槍,又摸了幾發子彈,幾乎彎着身子,弓着膝蓋,在淡淡的星空下丟棄了沉睡在夢中的同伴。
「噓!你。」拉蒙竟然追了上來,臉色很緊張。「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嚇了一跳。
「要走怎麼不喊人送。」他提高了聲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腳。」
「你這是亂來,ECHO,你嚇得死人!」
「隨便你講,反正我一個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來接我的槍。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么小姐,請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強我,在我的面前有時他亦是無可奈何。「一來一回要五小時,就算你送到停車的那個山腳回來也要兩小時,這又為了什麼?」
「你忘了你是一個女人。」
「你忘了我有槍。」
「送你到停車的地方。」拉蒙終於說。
我嘆了口氣,很遺憾自己給人添的麻煩,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誼就是自由,這句話你沒聽過嗎?如果我成了你們的重擔,那麼便不好做朋友了。」
「隨你怎麼講也不能讓你一個人走的。」
「分析給你聽,島上沒有狼,沒有毒蛇,山谷並不難走,車子停得不遠,月光很亮,我也認識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會因為你而痛得更厲害,請你不要再糾纏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驕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溫和其實是固執而拒人千里的。」
「講這些有什麼用嘛!我不要跟你講話,要走了!」我哀叫起來。
「好!你一個人走,我在這邊等,到了車子邊放一槍通知,這總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
我得了他的承諾,便轉身大步走開去了。
不,我並不害怕,那段山路也的確不太難走,好狗戈利菲送了我一程,翻過山谷時滑了一下,然後我便走到了停車的地方,我放了一槍,那邊很快的也回了一槍,拉蒙在發神經病,那麼一來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必是被吵醒了。
我甚而對這趟夜行有些失望,畢竟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深夜裡穿過群山和幽谷,可是它什麼也沒有發生,簡單平淡得一如那晚並不朦朧的月光。
在產業道路上我碰到了另外一輛迎面開來的車子,那輛車倒了半天才擠出來一塊空路給我開過去。
交錯時我們都從窗口探出上半身來。
「謝啦!」我喊着。
「怎麼,不打獵了嗎?」那邊車上一個孤伶健壯的老人,車內三條獵狗。
「同伴們還在等天亮呢!」我說。
「再見啦!好個美麗的夜晚啊!」老人大喊着。「是啦!好白的夜呢!」我也喊着。
這時我的胃又不痛了,便在那個時候,車燈照到了一大叢露易莎草,我下車去用小刀割了一大把,下次再來便不忘記帶着曬乾的葉子上來了。
註:過去曾亦寫過一篇叫做《荒山之夜》的文字,那已是幾年前在沙漠的事了。
這次的記錄也是在一座荒山上,同樣是在夜間,因此我便不再用其它的題目,仍然叫它《荒山之夜》了。
讀後感
一:「世界沒有最糟的事情,只會有更加糟糕的事情」。那三個撒哈拉威人真的是該下地獄啊!真沒見過有這麼落井下石的人!難為三毛了,在那個情景之下內心應該是崩潰中的吧!自己心愛的人深陷生命危險之中,而自己卻毫無解救之力,好不容易好像看到了希望,但是沒想到不但不是希望,反而是更大的噩夢,真的是難為三毛了,這應該是啖其血肉的存在,但是三毛的文字卻毫無一絲恨意流出,好像只是僅僅只是一個小故事罷了,這份修養、涵養着實令人敬佩!
二:其實三毛與荷西的沙漠荒山經歷的前半段,那三個男人未出現之前的情景讓我想起了電影《泰坦尼克號》,在最後巨輪沉沒後,傑克將唯一的一塊小型浮冰讓給了蘿絲,而傑克自己泡在冰冷的海水中漸漸失去了溫度,最後變成了冰雕沉入海底,這個場景有點相像,都是偉大的青年愛情啊,但是我覺得三毛性格比蘿絲更加貞烈,我相信如果三毛和荷西陷入傑克與蘿絲的那種境地的話,三毛不會獨活,她會跳下海與荷西擁抱,共赴死亡!因為三毛不是貴族小姐蘿絲,她是能克服語言、文化等各種因素在另外一片截然不同的地區生活,而且能活的精精神神的人,她是在如此絕望的境地依然能逃出三位成年撒哈拉威男性魔爪,然後憑藉自己一人之力救出深陷流沙中的丈夫的女戰士!沒錯,三毛就是一名戰士![2]
三毛的生平
三毛,1943-1991,原名陳平,祖籍浙江舟山,出生於四川重慶,後旅居台灣。著有散文、小說集《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駱駝》、《雨季不再來》、《溫柔的夜》、《夢裡花落知多少》、《背影》、《我的寶貝》等十餘種。三毛散文取材廣泛,不少散文充滿異國情調,文筆樸素浪漫而又獨具神韻,表達了作者熱愛人類、熱愛生命和大自然的情懷。
三毛生性浪漫,三歲時讀張樂平《三毛流浪記》,印象極深,後遂以「三毛」為筆名。為了追尋心中的那棵「橄欖樹」,她踏遍萬水千山。然而,無論是異國都市的生活情調,還是天涯海角的奇風異俗,都不能消解她深埋於心中的中國情結。儘管她嫁給了一個深眼高鼻的洋人,但她仍是一個完整的東方女性。
三毛從來不刻意追求某一種技巧和風格,一切都顯得平實與自然。然而在她信筆揮灑之中,卻又蘊涵無限,這也許是一種更高的技巧和風格吧。 有讀者認為「流浪」才是她的真正的名字,無論是她遺留下來的眾多作品、她的遊歷和她心靈情感的轉折,都是充滿一點點浪跡天涯的意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