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光檢測器
簡介
選擇性高,只對熒光物質有響應;靈敏度也高,最低檢出限可達10-12ug/ml,適合於多環芳烴及各種熒光物質的痕量分析。也可用於檢測不發熒光但經化學反應後可發熒光的物質。如在酚類分析中,多數酚類不發熒光,為此先經處理使其變為熒光物質,而後進行分析。從電子躍遷的角度來講,熒光是指某些物質吸收了與它本身特徵頻率相同的光線以後,原子中的某些電子從基態中的最低振動能級躍遷到較高的某些振動能級。電子在同類分子或其他分子中撞擊,消耗了相當的能量,從而下降到第一電子激發態中的最低振動能級,能量的這種轉移形式稱為無輻射躍遷。由最低振動能級下降到基態中的某些不同能級,同時發出比原來吸收的頻率低、波長長的一種光,就是熒光。被化合物吸收的光稱為激發光,產生的熒光稱為發射光。熒光的波長總要長於分子吸收的紫外光波長,通常在可見光範圍內。熒光的性質與分子結構有密切關係,不同結構的分子被激發後,並不是都能發射熒光。
評價
在光致發光中,發射出的輻射總依賴於所吸收的輻射量。由於一個受激發的分子回到基態時可能以無輻射躍遷的形式產生能量損失,因而發射輻射的光子數通常都少於吸收輻射的光子數,它以量子效率Q來表示。在固定的實驗條件下,量子效率是個常數,通常Q小於1。對可用熒光檢測的物質來說,Q值一般在0.1~0.9之間。熒光強度F與吸收光強度成正比。對於稀溶液,熒光強度與熒光物質溶液濃度、摩爾吸光係數、吸收池厚度、入射光強度、熒光的量子效率及熒光的收集效率等成正相關。在其他因素保持不變的條件下,物質的熒光強度與該物質溶液濃度成正比,這是熒光檢測器的定量基礎。熒光檢測器屬於溶質型檢測器,可直接用於定量分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