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殖民地
荷兰殖民地,也称荷兰帝国[1]或者荷兰海上帝国,先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发展,后由荷兰共和国 (1581–1795)与荷兰王国(1815- )继承。它最初为一个商业公司建立的贸易系统,倾向于沿岸港口建立商业、军事据点,而非深入占据治理殖民地。十七世纪初,荷兰议会给予荷兰西印度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特许状,使其垄断南美洲与非洲好望角之间的贸易。凭借优秀的航海技术,十七世纪荷兰于全球贸易上取得杰出的成果,替荷兰的经济与文化带来甚大的利益,十七世纪被称为荷兰黄金时代。在寻找新的贸易对象的过程,荷兰人先后来到新西兰、塔斯马尼亚、北美东岸。
十八世纪,在数次英荷战争后,荷兰帝国开始衰落,并失去了它一部分殖民地与贸易垄断。然而帝国部分的疆域持续到二战,在战后去殖民化浪潮下荷属东印度、荷属圭亚那先后为独立印度尼西亚、苏里南,然三个西印度群岛殖民地至今犹留在荷兰。
目录
历史
荷兰联省共和国源于低地国十七省,在西班牙统治下爆发八十年战争,于1581年北方七省组成联省共和国宣布独立。在西班牙统治时,沿海的荷兰省与西兰省便是欧洲航海贸易重地,因为与西班牙的战争,使大量商人与金融业者迁移至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后者成为欧洲最重要的造船、银行业、保险业中心,丰富的资金来源使荷兰有能力使其贸易路线从北欧扩及至地中海东岸。
十六世纪葡萄牙为替欧洲提供印度产品的主要市场,由于1580年,葡萄牙国王塞巴斯提安一世去世后,葡萄牙与西班牙成为共主联邦,葡萄牙的殖民地亦成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分支领地,时荷兰仍与西班牙持续进行八十年独立战争,使葡萄牙市场拒绝对叛出西班牙独立的荷兰共和国开放。荷兰开始自行组织航海贸易取得自己需要的进口产品。1590年,荷兰展开由巴西、非洲东岸到印度洋间的贸易,荷兰面临来自葡萄牙的竞争,葡萄牙已控制这些贸易数十年时间并有诸多海外据点。荷兰攻击葡萄牙位于锡兰、日本、非洲、南美洲的海外殖民据点,以分散西班牙军事与经济力量,这亦导致长达数十年的荷兰-葡萄牙战争。
1594年,Compagnie van Verre成立于阿姆斯特丹,其派遣两艘舰队行驶往马鲁古(位于现在的印尼)进行胡椒粉贸易,第二艘舰队取得了四倍的投资报酬率,这次贸易的成功使更多公司竞相成立参与贸易,然而过度的竞争使印尼香料的价格提升,为贸易带来负面效果,使这些公司纷纷倒闭。有鉴于公司竞争的负面影响,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荷兰议会给与公司二十一年好望角以东、麦哲伦海峡以西的贸易垄断权,其如同两年前成立的英格兰东印度公司,皆为股份公司,公司被赋予招募军队、建立军事防卫要塞的权利,1621,荷兰西印度公司成立,并被给予二十五年大西洋、非洲西岸、美洲东岸等不受东印度公司管辖地带的贸易垄断权,荷兰亦于阿瑜陀耶(位于现在的泰国)建立贸易据点。
1651年,英格兰议会通过航海法,禁止荷兰在英格兰与其加勒比海殖民地间从事贸易获取利益,这导致第一次英荷战争,数次的英荷战争缓慢地削弱了荷兰的海军实力。
1661年,明朝领将郑成功带军队进入台湾,荷兰军队抵御九个月,在来自爪哇的援军被击败后,荷兰退出并再也没有统治过台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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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纵横四海的海上马车夫“荷兰帝国” ,哔哩哔哩,2020-08-01
- ↑ 为什么荷兰人能够占据台湾? ,搜狐,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