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
菩薩戒 |
中文名稱;菩薩戒 對應;持之戒律 文件;佛性戒、方等戒、千佛大戒 地點;出家、在家 |
大乘菩薩所受持之戒律。又作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千佛大戒。反之,小乘聲聞所受持之戒律,稱小乘聲聞戒。菩薩戒之內容為三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等三項,亦即聚集了持律儀、修善法、度眾生等三大門之一切佛法,作為禁戒以持守之。說菩薩戒之大乘典籍甚多,可綜合為梵網與瑜伽二類律典。[1]
目錄
簡介
梵網戒本受戒之作法出於梵網經律藏品,其戒相為十重禁戒、四十八輕戒。不論出家、在家,皆可受持。瑜伽戒本出於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卷四十一,以三聚淨戒、四種他勝處法為基準。雖亦道俗通攝,然必先受小乘七眾戒而久已成就無犯者,方能受持。古代以瑜伽戒為主,今則盛行梵網戒。天台宗之圓頓戒,即為梵網戒。
五種利益
據梵網經卷下所載,受持菩薩戒有五種利益:(一)十方諸佛愍念守護。(二)臨命終時,正見心歡喜。(三)所生之處與諸菩薩為友。(四)功德多聚,戒度成就。(五)今世後世性戒福慧圓滿。
菩薩戒乃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眾戒外之波羅提木叉(別解脫戒),菩薩之身份可在七眾之中,亦可在七眾之外,其尊貴處,乃由於涵蓋而又超勝一切戒之故。梵網經謂,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是諸佛子之根本。菩薩戒之性質,相似於八戒(八關齋戒),八戒亦為七眾戒外之一種別解脫戒。但菩薩戒中,有些相似於八戒,故為『頓立戒』;有些則不同於八戒,而相似於七眾戒之『漸次戒』,故菩薩戒之種類可分為二:(一)頓立而可單受之菩薩戒,(二)漸次而須先受三歸五戒等之後再受的菩薩戒。
漢譯藏經中較受重視之菩薩戒本或菩薩戒經有菩薩瓔珞本業經、梵網經菩薩戒本、瑜伽師地論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戒本、菩薩善戒經戒本、優婆塞戒經戒本等六種。若以頓漸二類分之,瓔珞與梵網屬於頓立,其餘之瑜伽、地持、善戒、優婆塞等戒經則屬於漸次戒。
又我國菩薩戒之弘傳始於鳩摩羅什(344~413),於敦煌寫本中有羅什撰之受菩薩戒儀軌一卷。至於受戒之作法則以曇無讖(385~433)於姑臧(甘肅武威)授與道進等十餘人菩薩戒為嚆矢。南朝梁、陳二代,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梁武帝、陳文帝均為菩薩戒弟子。梁武帝曾造立戒壇,詔請慧超授菩薩戒。復於天監十八年(519)自發弘誓,於等覺殿從慧約受菩薩戒,太子公卿道俗男女從受者四萬八千人。一說武帝從智藏受菩薩戒。至隋代,文帝從曇延受菩薩戒,煬帝從智顗受菩薩戒,均稱菩薩戒弟子。由此可窺知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於我國之一斑。[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菩薩善戒經卷四、菩薩善戒經(一卷)、優婆塞戒經卷三、菩薩戒本、授菩薩戒儀(湛然)、大智度論卷四十六、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八宗綱要卷上、續高僧傳卷五智藏傳、卷六慧超傳、慧約傳、廣弘明集卷二十二](參閱『三聚淨戒』665、『戒』2896、『傳戒』5387、『圓頓戒』5411)
菩薩戒涵蓋了七眾戒,而又超勝一切戒。因此,凡是發菩提心的佛弟子,不論出家、在家,均可受持。《梵網經》雲,菩薩戒為諸佛的本源、菩薩的根本,是諸佛子的根本。
所謂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略稱,意譯為「覺有情」。指以智能上求無上菩提,以慈悲下化一切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期於未來成就佛果的修行者。由此可知,實踐菩薩道為成佛的正因,如能立下「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提願心,則人人皆可成為「菩薩」。
菩薩道精神
達摩一心戒
(一)大乘戒之通義,謂制止心念邪惡不正之戒。而南山四分律宗於制戒立深防、分限二者,其中分限即為心戒。
(二)又作一心戒、達磨一心戒。系將一切戒法歸結攝入於一己之心上而觀之戒法觀。
三聚淨戒
菩薩道的精神就是發起上弘下化的菩提心,所以菩薩戒不但有防非止惡的攝律儀戒,更有勤修善法的攝善法戒以及度化眾生的饒益有情戒。即:
1.攝律儀戒:大小乘一切戒律均攝護之,使斷絕一切諸惡。
2.攝善法戒:總攝一切諸善功德,修行一切善事。
3.攝眾生戒:又名饒益有情戒。廣度無量無邊的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
此三戒稱「三聚淨戒」,在《唯識論》中對此亦有所說明:「戒學有三:一、攝律儀戒,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正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正利樂於一切之有情。」三戒當中,以攝律儀戒為基礎,能善攝律儀,即能總攝善法,才能饒益一切有情眾生。
十重四十八輕戒
所謂菩薩律儀,根據《梵網經》記載的菩薩戒,有十重四十八輕戒:
1.十重戒:殺、盜、淫、妄語、售酒、說四眾過、自贊毀他、慳惜加毀、瞋不受悔、誹謗三寶等。此十重戒為大乘戒的最重過患,若大乘菩薩犯此法,則構成波羅夷罪。
2.四十八輕戒:相對於十重戒,四十八輕戒乃屬輕垢罪,內容包括不敬師友戒、飲酒戒、食肉戒等四十八條。
菩薩戒雖有此十重四十八輕戒等戒相,但是其根本精神是發菩提心,以菩提心為戒體。倘若忘失菩提心,也就違反菩薩的根本精神。
六重二十八輕
六重戒:
1、殺戒。2、盜戒 3、大妄語戒。 4 邪淫戒。 5、酤酒戒。 6、說四眾過戒。
二十八輕戒:
1 不供養父母師長戒
2 耽樂飲酒戒
3 不瞻病苦戒
4 見乞不與戒
5 不承迎禮拜尊長戒
6 見他毀戒心生憍慢戒
7 不持六齋戒
8 不往聽法戒
9 受僧用物戒
10 飲有蟲水戒
11 險難獨行戒
12 獨宿尼寺戒
13 為財打人戒
14 以殘食施四眾戒
15 畜貓狸戒
16 畜獸不淨施戒
17 不畜三衣缽杖戒
18 作田不求淨水陸種處戒
19 販賣斗秤不平戒
20 非處非時行欲戒
21 商賈不輸官稅戒
22 犯國制戒
23 得新食不先供三寶戒
24 僧不聽輒自說法戒
25 在五眾前行戒
26 僧食不公分戒
27 養蠶戒
28 行路見病捨去戒
大、小乘戒
此外,「三聚淨戒」具有積極向善的力量,小乘七聚戒中,造惡是有罪的,不積極修善是無罪的;而菩薩戒則既要「止惡」,也要積極「行善」。再者,小乘戒中,意業造惡,若不付諸行動,不算有罪。但是在菩薩戒中,惡念一生,即是犯罪,因而嚴格收攝六根,成為菩薩的「心地戒」。
儘管戒法有大小乘之分,但是在行持上,大小二乘是互相成就,不能分開的。小乘戒為趨入大乘戒法的基石,大乘戒則能含容一切小乘戒律;小乘戒是以自修自度、涅盤解脫為主,大乘戒則是以慈悲入世,廣利眾生為目標。因此,大乘菩薩道所攝受的眾生,廣及六道;所修德澤,普被三根。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