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善同归
简介
万善同归原是佛家语,指“万种善行同归实相”,乃永明延寿禅师所提出,他认为,各种修道行善,最终归向西方净土。而此一词语,在民间逐渐变成为众亡魂祈求冥福的词语。
台湾开垦之初,瘟疫痢疾频传,械斗战争不断,众多无人收尸敛葬的死者,而民众秉持善心,往往聚而收埋,号曰“万善同归”或“万善同”等。现台湾台北市士林区芝山,仍有同归所一祠,安奉孤魂。
中元节时,庙宇设法会普渡亡灵,亦用纸扎一房舍,上书“同归所”,以供各路无主平民的孤魂在法会时栖身之处,两旁各设“男堂”、“女室”。中设一神位,书“无祀男女孤魂滞魄等众香位”、“界内五音十汇无祀男女孤魂滞魄等众香位”、“沃焦山下男女孤魂滞魄众等众香位”、“无祀冥府阴光孤魂滞魄等众香位”之类字样。
2016年5月,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将接管原来由台中市各区公所管理的公墓,但要求各区公所先排除各公墓都有的百姓公庙、同归所等祠庙,引发台中市议员质疑不符民情。
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或称孤魂祭祀,古代称厉祭,为东亚儒教及民间信仰,祭祀因天灾、战争、屠杀、械斗、疾疫、冤屈、罪行、车祸等意外枉死,或无后、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无嗣、横死、冤死者之魂魄,因无香火供养而于人间作祟,逐渐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谓阴庙)或以拜门口方式祭拜。随闽南人、客家移民传布至台湾等地,成为台湾民间信仰。
名称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别等而有不同称呼,如阴光、阴公、应公、有应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万姓公、万应公、万善公、万善妈、万善爷、万善同归、无嗣阴公、地府阴公、水流公、水流妈、大众爷、大众妈、众人公、众灵公、大冢公、大墓公、圣公、圣妈,或迳称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台湾以有应公、万应公、圣公妈、万善爷、大众爷的称呼最为普遍,台湾也常常一并统称为好兄弟[1]。
有时可由尊称观察,夭折女童称“花童”,枉死女子称“婆姐”、“姑娘”、“夫人妈”,夭折男童称“秀才”、“郎君”,横死男子称“先生”、“相公”、“府君”等。
在古时,生前有官职、爵位、封号者,枉死之后亦视为神明,不被视为有应公;另外过世以后,经天子、朝廷或诸侯追赠封号者,则脱离了有应公,成为正神。今日国体共和,已无帝王敕封,如经上苍或地方大庙主神敕封,则会升格称为某某将军、某某元帅、某某千岁等。
来源
中国民间信仰中认为无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旧时受限于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种意外、被害而过世者,即为厉鬼,将会无法安息而为祟,以寻求香火供养或报复。人们对此等厉鬼深感畏惧,因此由国家或社会为其主持祭祀,借由统一安葬、祭祀,以安抚亡灵,使生民恢复平静。历代统治君主面对有应公信仰互有依违,时而由国家、朝廷建立“厉坛”、“义冢”等安置,时而则又视为“淫祀”、“淫祠”加以压制、毁坏。近年调查发现,许多台湾的有应公庙,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丧葬仪式与汉人不同,所以汉人在拓垦时才会常挖掘到无主骨骸。
秦汉以前,闽族和闽越族有自成体系的巫术与神鬼崇拜,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个别神灵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主要由这样几部分构成:一是闽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闽越国的王公贵族被奉为神灵;三是当地一些巫觋去世后演变为神仙;四是若干隐居福建的汉族方士去世后被奉为神仙;五是早先入闽且有功德于民的汉人名士或名将死后被奉为神灵;后来汉族的神鬼逐渐占主导地位。《宋史》史称: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闽通志》也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现福建境内随处可见祭拜“狐仙(仙爷)”、“英烈侯”、“君爷庙”、“姑娘庙”等小庙。多数庙内不立像,称呼某姓君爷、某姓将军、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这类阴庙多建于偏僻、灵异之处,用来安抚孤魂厉鬼或妖怪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村、各境,甚至小到只有某几户人家祭拜。
参考文献
- ↑ 农历七月鬼门开 基隆老大公庙开灯指引好兄弟. 今日新闻. 2016-08-02 [2017-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