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長春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漢軍鑲紅旗。1845年(道光25年)他以台灣北路協副將身分奉旨接任武攀鳳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他從1828年即駐於台灣,為少見於台灣經營甚久的清朝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