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语气、格式、標點等使用恰当。 (2019年9月10日) |
此條目使用外部链接的方式可能不符合求真百科的方针或指引,或致使內文成為链接農場。 (2019年9月10日) |
董狐 ,一称史狐,春秋时晋国史官。孔子以其“书法不隐”,赞为“古之良史”。
董狐 | |
---|---|
董狐 | |
原文名 | hudong |
出生 |
不详 中国春秋时晋国 |
逝世 | 不详 |
国籍 | 中国 |
别名 | 史狐 |
职业 | 晋国史官 |
目录
人物简介
董狐,亦称史狐,春秋晋国【太史】。周太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逐渐摆脱了以礼义违合为内容的书法局限,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成语 【董狐直笔】
出 处: 《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指尊重历史事实。
原文:《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O咏史官秉笔直书,刚正不阿。宋黄庭坚《王彦祖惠其祖黄州制草书其后》:"董狐常直笔,汲黯少居中。"另参见文明部·文具"董狐笔"、人物部·官吏"董狐"。
成语解释:
公元621年,晋襄公死后,他的儿子夷皋继位为君,即晋灵公。
当时,晋灵公只有七岁,便由相国、中军元帅赵盾执掌国政。
过了十多年,晋灵公长大成人,便亲自掌握国政。晋灵公生性残暴,生活十分荒淫,且又经常滥杀无辜。赵盾见了,十分着急,几次向灵公进谏,灵公当面不说什么,心中却把赵盾恨得要死。
当时,晋灵公十分宠信大夫屠岸贾。他和屠岸贾商议后,派了一名刺客去行剌赵盾。不料刺客来到赵盾府上,看到赵盾四更起来,坐在屋里等天亮上朝,不由被赵盾忠心为国的精神所感动。他不忍下手,告诉赵盾有人要谋杀他后,就一头撞死在一棵大树上。
晋灵公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假意召赵盾进宫喝酒,想用一只训练好的猎狗咬死赵盾,不料诡计被赵盾的侍卫提弥明识破,当猎狗扑向赵盾的时候,提弥明猛冲上去,一下子就扭断了猎狗的脖子。晋灵公大怒,立刻下令武士们去杀赵盾和提弥明。提弥明非常勇敢,一个人保护着赵盾,一面还手,一面跑。提弥明一连杀了几个武士,但寡不敌众,终于被武士杀死。
赵盾幸亏武士灵辄相救,才逃出了宫。原来,赵盾五年前曾救过灵辄的命,灵辄才在赵盾危险的时候救了他。赵盾出了宫,正巧他儿子得了消息,率领家丁前来救应。赵盾脱了险,父子俩不敢再回相府,急忙出了西门,想逃到国外去。www.gs5000.cn
碰巧,他们遇见了打猎回来的族弟赵穿。赵穿看到他们慌慌张张的样子,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赵盾说完后,赵穿说:
“你可不能离开晋国,我自有办法请你回去!”
赵盾不知道赵穿要干什么,心中很矛盾,于是又像点头,又像摇头地说:
“我暂时在河东等着。不过你得小心,千万别再惹出祸来。”
赵穿回到城里,用计取得了晋灵公的信任,又以搜罗美女为名,把屠岸贾支到外地去,接着,便在晋灵公到桃园喝酒游乐时,指挥卫士把晋灵公杀了。
赵穿马上把赵盾接回降城,赵盾便继立晋文公的小儿子里臀为国君,便是晋成公。
对于赵穿杀晋灵公这件事,晋国的百姓因为怨恨灵公,没有人责怪他。但赵盾觉得灵公总是个国君,谋害国君的名声实在太难听,对于世代忠良的赵家,真是清白的脸上抹了一块黑,成为他的一件大心事。
一天,他找来太史董狐,让董狐把记载朝廷大事的史简给他看看。董狐把大事记交给赵盾,只见上面写着: “秋七月,赵盾在桃园谋害了国君夷皋!” 赵盾大吃一惊,说: “太史,你弄错了吧!谁都知道先君不是我杀的,那时我还逃亡在外,怎么能归罪于我呢?” 董狐耿直地说: “你身为相国,国家大事全由你掌管,你虽说跑了,但没离开本国的地界。要是你不允许凶手这么办,那你回都后为什么不治他的罪呢?显然,这件事是你主谋的!” “可以修改吗?”赵盾又问。 “是就是是,非就是非,这才是真正的历史。董狐头可断,此简决不可改!”董狐回答说。 赵盾听了,无可奈何,只得作罢。
后来,“董狐直笔”这一典故,用来称颂据事直书的史臣或史官正直不阿的精神。
司马迁]]评论这件事时说,董狐没有错,他是一位好史官,据法直书而不加隐讳;赵盾也没有错,他是一位贤明的大臣,为了法度而蒙受恶语,真是可惜啊!如果赵盾逃跑出了国境,就可以免除弑君之名了。
杜甫在《写怀》一诗中提到董狐笔:"祸首燧人氏,厉阶董狐笔。"
宋代文天祥的《正气歌》里就有这个典故:"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延伸阅读
直书与曲笔:“古之良史”董狐 不专门学历史的人,大多并不怎么知道董狐,即使听说,也大多是从抗元名将文天祥的《正气歌》里得到的:“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当年文天祥抗元失败被囚,生死抉择关头,他以情操高洁的董狐、苏武、颜杲卿、管宁等先贤激励自己,誓死报国。很显然,在他心里,董狐就是勇敢坚毅、不畏权势、视死如归的楷模。
史载:晋灵公十四年,晋国首席大臣赵盾的从弟赵穿,杀死了昏君晋灵公,将亡命在外的赵盾接回都城继续执政。 晋太史董狐在史书上记载此事:“赵盾弑其君。”赵盾申辩说:“天乎无辜!吾不弑君。”(我的天哪!我是无辜的,我没有弑君。)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你身为正卿,虽逃亡但尚未离开国境,回来后又不惩办赵穿,不由你不来承担弑君的罪名才怪?),赵盾无言以对。 古之史官,既典史策,又协助君臣治国。传王命,记功过是最大的职守,书史之法的“书法”依礼制定,以维护君臣大义,赵盾失君臣大义,故董狐在史书上定其弑君。孔子赞叹:“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董狐直书,是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较早记录,董狐直书,当为后世史家模范,其‘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气概,以及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意志更是值得目下好好弘扬。 以上资料见链接[1]
相关阅读 《正气歌》
正气歌
作者:文天祥 (宋)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广八尺,深可四寻。单扉低小,白间短窄,污下而幽暗。当此夏日,诸气萃然:雨潦四集,浮动床几,时则为水气;涂泥半朝,蒸沤历澜,时则为土气;乍晴暴热,风道四塞,时则为日气;檐阴薪爨,助长炎虐,时则为火气;仓腐寄顿,陈陈逼人,时则为米气;骈肩杂遝,腥臊汗垢,时则为人气;或圊溷、或毁尸、或腐鼠,恶气杂出,时则为秽气。叠是数气,当之者鲜不为厉。而予以孱弱,俯仰其间,於兹二年矣,幸而无恙,是殆有养致然尔。然亦安知所养何哉?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彼气有七,吾气有一,以一敌七,吾何患焉!况浩然者,乃天地之正气也,作正气歌一首。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嗟予遘阳九,隶也实不力。
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阴房阗鬼火,春院闭天黑。
牛骥同一皂,鸡栖凤凰食。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如此再寒暑,百疠自辟易。
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存,仰视浮云白。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