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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 ,一稱史狐,春秋時晉國史官。孔子以其「書法不隱」,贊為「古之良史」。

董狐
董狐
原文名 hudong
出生 不詳
中國春秋時晉國
逝世 不詳
國籍 中國
別名 史狐
職業 晉國史官

目錄

人物簡介

董狐,亦稱史狐,春秋晉國【太史】。周太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跡,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為之不安。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於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只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於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並宣示於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弒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

當時的史官與後世大有不同,他們既典史策,又充秘書,即協助君臣執行治國的法令條文。傳宣王命,記功司過是他們的具體職責,兼有治史和治政的雙重任務,實際就是具有褒貶臧否大權的文職大臣。當時記事的"書法"依禮制定,禮的核心在於維護君臣大義,趙盾不討伐弒君亂臣,失了君臣大義,故董狐定之以弒君之罪。對此,孔子大加讚揚,稱董狐為"書法不隱"的"古之良史",後世據以稱之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這是因為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權臣掌握國命,有着生殺予奪的大權,以禮義為違合的書法原則,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堅持這一原則,並非都能受到讚揚,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齊國太史就因寫了權臣崔杼的"弒君"之罪,結果弟兄二人接連被殺。董狐之直筆,自然也是冒着風險的,因此,孔子讚揚他,後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堅持原則的剛直精神。這種精神已為後世正直史官堅持不懈地繼承下來,成為我國史德傳統中最為高尚的道德情操。

當然,隨着時代的發展,直筆的含義逐漸擺脫了以禮義違合為內容的書法局限,從司馬遷開始,賦予了它"不虛美、不隱惡"的實錄精神,具備了唯物史觀的實質。這一傳統為後代進步史學家弘揚發展,編著出許多堪稱信史的著作,是我國史著中的精華。其開啟之功,實源於晉太史董狐不畏強權,堅持原則的直書精神。

成語 【董狐直筆】

出 處: 《左傳·宣公二年》載:趙穿殺晉靈公,身為正卿的趙盾沒有管,董狐認為趙盾應負責任,便在史策上記載說"趙盾弒其君"。後孔子稱讚說:"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指尊重歷史事實。

原文:《左傳·宣公二年》:"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O詠史官秉筆直書,剛正不阿。宋黃庭堅《王彥祖惠其祖黃州制草書其後》:"董狐常直筆,汲黯少居中。"另參見文明部·文具"董狐筆"、人物部·官吏"董狐"。

成語解釋:

公元621年,晉襄公死後,他的兒子夷皋繼位為君,即晉靈公。

當時,晉靈公只有七歲,便由相國、中軍元帥趙盾執掌國政。

過了十多年,晉靈公長大成人,便親自掌握國政。晉靈公生性殘暴,生活十分荒淫,且又經常濫殺無辜。趙盾見了,十分着急,幾次向靈公進諫,靈公當面不說什麼,心中卻把趙盾恨得要死。

當時,晉靈公十分寵信大夫屠岸賈。他和屠岸賈商議後,派了一名刺客去行剌趙盾。不料刺客來到趙盾府上,看到趙盾四更起來,坐在屋裡等天亮上朝,不由被趙盾忠心為國的精神所感動。他不忍下手,告訴趙盾有人要謀殺他後,就一頭撞死在一棵大樹上。

晉靈公一計不成,又生一計。他假意召趙盾進宮喝酒,想用一隻訓練好的獵狗咬死趙盾,不料詭計被趙盾的侍衛提彌明識破,當獵狗撲向趙盾的時候,提彌明猛衝上去,一下子就扭斷了獵狗的脖子。晉靈公大怒,立刻下令武士們去殺趙盾和提彌明。提彌明非常勇敢,一個人保護着趙盾,一面還手,一面跑。提彌明一連殺了幾個武士,但寡不敵眾,終於被武士殺死。

趙盾幸虧武士靈輒相救,才逃出了宮。原來,趙盾五年前曾救過靈輒的命,靈輒才在趙盾危險的時候救了他。趙盾出了宮,正巧他兒子得了消息,率領家丁前來救應。趙盾脫了險,父子倆不敢再回相府,急忙出了西門,想逃到國外去。www.gs5000.cn

碰巧,他們遇見了打獵回來的族弟趙穿。趙穿看到他們慌慌張張的樣子,問他們發生了什麼事。趙盾說完後,趙穿說:

「你可不能離開晉國,我自有辦法請你回去!」

趙盾不知道趙穿要幹什麼,心中很矛盾,於是又像點頭,又像搖頭地說:

「我暫時在河東等着。不過你得小心,千萬別再惹出禍來。」

趙穿回到城裡,用計取得了晉靈公的信任,又以搜羅美女為名,把屠岸賈支到外地去,接着,便在晉靈公到桃園喝酒遊樂時,指揮衛士把晉靈公殺了。

趙穿馬上把趙盾接回降城,趙盾便繼立晉文公的小兒子裡臀為國君,便是晉成公。

對於趙穿殺晉靈公這件事,晉國的百姓因為怨恨靈公,沒有人責怪他。但趙盾覺得靈公總是個國君,謀害國君的名聲實在太難聽,對於世代忠良的趙家,真是清白的臉上抹了一塊黑,成為他的一件大心事。

一天,他找來太史董狐,讓董狐把記載朝廷大事的史簡給他看看。董狐把大事記交給趙盾,只見上面寫着: 「秋七月,趙盾在桃園謀害了國君夷皋!」 趙盾大吃一驚,說: 「太史,你弄錯了吧!誰都知道先君不是我殺的,那時我還逃亡在外,怎麼能歸罪於我呢?」 董狐耿直地說: 「你身為相國,國家大事全由你掌管,你雖說跑了,但沒離開本國的地界。要是你不允許兇手這麼辦,那你回都後為什麼不治他的罪呢?顯然,這件事是你主謀的!」 「可以修改嗎?」趙盾又問。 「是就是是,非就是非,這才是真正的歷史。董狐頭可斷,此簡決不可改!」董狐回答說。 趙盾聽了,無可奈何,只得作罷。

後來,「董狐直筆」這一典故,用來稱頌據事直書的史臣或史官正直不阿的精神。

司馬遷]]評論這件事時說,董狐沒有錯,他是一位好史官,據法直書而不加隱諱;趙盾也沒有錯,他是一位賢明的大臣,為了法度而蒙受惡語,真是可惜啊!如果趙盾逃跑出了國境,就可以免除弒君之名了。

杜甫在《寫懷》一詩中提到董狐筆:"禍首燧人氏,厲階董狐筆。"

宋代文天祥的《正氣歌》里就有這個典故:"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延伸閱讀

直書與曲筆:「古之良史」董狐 不專門學歷史的人,大多並不怎麼知道董狐,即使聽說,也大多是從抗元名將文天祥《正氣歌》里得到的:「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當年文天祥抗元失敗被囚,生死抉擇關頭,他以情操高潔的董狐、蘇武顏杲卿管寧等先賢激勵自己,誓死報國。很顯然,在他心裡,董狐就是勇敢堅毅、不畏權勢、視死如歸的楷模。

史載:晉靈公十四年,晉國首席大臣趙盾的從弟趙穿,殺死了昏君晉靈公,將亡命在外的趙盾接回都城繼續執政。 晉太史董狐在史書上記載此事:「趙盾弒其君。」趙盾申辯說:「天乎無辜!吾不弒君。」(我的天哪!我是無辜的,我沒有弒君。)董狐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你身為正卿,雖逃亡但尚未離開國境,回來後又不懲辦趙穿,不由你不來承擔弒君的罪名才怪?),趙盾無言以對。 古之史官,既典史策,又協助君臣治國。傳王命,記功過是最大的職守,書史之法的「書法」依禮制定,以維護君臣大義,趙盾失君臣大義,故董狐在史書上定其弒君。孔子讚嘆:「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董狐直書,是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較早記錄,董狐直書,當為後世史家模範,其『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的氣概,以及不畏強權,堅持原則的意志更是值得目下好好弘揚。 以上資料見鏈接[1]

相關閱讀 《正氣歌》

正氣歌

作者:文天祥 (宋)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廣八尺,深可四尋。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污下而幽暗。當此夏日,諸氣萃然:雨潦四集,浮動床幾,時則為水氣;塗泥半朝,蒸漚歷瀾,時則為土氣;乍晴暴熱,風道四塞,時則為日氣;檐陰薪爨,助長炎虐,時則為火氣;倉腐寄頓,陳陳逼人,時則為米氣;駢肩雜遝,腥臊汗垢,時則為人氣;或圊溷、或毀屍、或腐鼠,惡氣雜出,時則為穢氣。疊是數氣,當之者鮮不為厲。而予以孱弱,俯仰其間,於茲二年矣,幸而無恙,是殆有養致然爾。然亦安知所養何哉?孟子曰:「吾善養吾浩然之氣。」彼氣有七,吾氣有一,以一敵七,吾何患焉!況浩然者,乃天地之正氣也,作正氣歌一首。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

皇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在秦張良椎,在漢蘇武節。為嚴將軍頭,為嵇侍中血。為張睢陽齒,為顏常山舌。

或為遼東帽,清操厲冰雪。或為出師表,鬼神泣壯烈。或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為擊賊笏,逆豎頭破裂。是氣所磅礴,凜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

地維賴以立,天柱賴以尊。三綱實系命,道義為之根。嗟予遘陽九,隸也實不力。

楚囚纓其冠,傳車送窮北。鼎鑊甘如飴,求之不可得。陰房闐鬼火,春院閉天黑。

牛驥同一皂,雞棲鳳凰食。一朝蒙霧露,分作溝中瘠。如此再寒暑,百癘自辟易。

哀哉沮洳場,為我安樂國。豈有他繆巧,陰陽不能賊。顧此耿耿存,仰視浮雲白。

悠悠我心悲,蒼天曷有極。哲人日已遠,典刑在夙昔。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 ......

參考資料

  1. [1]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