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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保衛戰:2018年7月國務院正式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據公開資料整理,「藍天保衛戰」口號的首次提出是在2017年3月16日國務院發布的《政府工作報告(2017)》中[1]

目錄

具體目標

從減排指標來看,《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2]。對於能源消費和貨運也有相關要求[3]

重點防控區域

藍天保衛戰的重點防控區域擴大至汾渭平原長三角,汾渭平原由於煤炭類產業占比過高,被列為重點防控區域不足為奇,但是長三角的重污染區域主要是在蘇北、皖北一帶,因此蘇南、上海浙江納入重點防控區域示範作用大於實際影響[4]

「藍天保衛戰」是近年來環境保護系列工作的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環保工作是以2013年9月國務院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為核心,重點是解決PM2.5等大氣環境污染問題,儘管在2018年生態環境部宣布合計45項重點工作全部按期完成,有明確指標的SO2、PM10年均濃度明顯下降,但是沒有定量指標的NO2卻出現了污染加重的情況,而且重點污染區域的大氣污染物仍經常超標。

因此在第二階段的「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中,分別通過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推行環保稅、發布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從制度、稅收、標準三個角度對污染防治進行了全方位的升級。

重點工作

一是加快解決燃煤污染問題。具體任務包括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300萬戶以上,全部淘汰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等。

清潔取暖推廣過程中要做好頂層設計,科學制定城鄉清潔供暖規劃,「要因地制宜,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同時,他建議完善城鄉氣、電等清潔能源補貼機制,減輕群眾負擔。

二是限制、減少、遷出重污染企業,包括限制汽運鼓勵鐵路運輸和水運,本質都是減少污染源[5]

三是全面推進污染源治理,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嚴格環境執法和督查問責。

視頻

藍天保衛戰 相關視頻

世界環境日宣傳片《打贏藍天保衛戰》
生態環境部2019至2021年藍天保衛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