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墩铭
蔡墩铭(1932年2月24日-2014年10月17日)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中国国民党政府来台后,自1950年开始举办的高普考,是以全中国为范围,依省籍比例录取,施行“分区定额录取制度”,江苏籍录取44人,四川籍录取50人,台湾籍只有8人,台湾省籍和外省籍比例是8比540,在如此悬殊的差别待遇下,蔡墩铭仍在1956年拼上高考法官,继续攻读台大法研所后,考取德国学术交流总署(DAAD)奖学金,赴德国深造,2年半即取得德国佛莱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蔡墩铭是第一位通过台大法研所硕士学位考试、第一位出任司法行政部科长的本省人,也是台湾第一位拿到德国法学博士学位者,1965年学成归国,进入母校台大法律系任教,一待就是37年。经过德国自由理念的洗礼,蔡墩铭不畏国民党的戒严独裁统治、高压管制言论及集会自由,在1979年高雄美丽岛事件后,开始在“自立晚报”、“民众日报”等撰文倡导民主、批判报禁问题,争取言论自由与基本人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