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灣半島
藍灣半島(英語:Island Resort),位於香港小西灣小西灣道28號,毗鄰小西灣運動場。是香港島東區大型屋苑之一,從小西灣填海得來。
藍灣半島的地皮在1997年3月25日,由信和集團、維德集團、中銀香港等組成的財團以118億2000萬港元投得,在2017年內房龍光地產、合景泰富以168億投得鴨脷洲利南道住宅地前,是香港最高成交價「地王」;但由於樓市隨即於同年秋天下跌,發展商向政府改圖則,增加地皮可建築樓面面積,後來被審計署於報告批評地政總署沒有另外收取補地價。該屋苑在1998年動工,於2001年4月落成入伙,共有8座,每座有62層,高202米,高層可遠眺觀塘、油塘、日出康城及藍塘海峽景致。
目錄
地價
地皮總面積25,592平方米,為港島住宅(甲類)地皮,住宅部分的地契擬稿於拍賣前列明為6.5倍地積比(當作新發展區[1]),及後刪除,但仍列明需為公眾興建公共交通交匯處和公眾停車場,而公眾停車場列明計入建築樓面面積(Permitted GFA)之中。地皮又因柴灣分區計劃大綱圖而享有樓宇最低三層47,536平方米商用樓面作基座商場。
當時的柴灣分區計劃大綱圖並沒有列明該地段的住宅地積比,使地盤沒有一個具法律效力的發展上限,由賣地後政府部門左右地盤的發展潛力;只有建築物(規劃)規例限定甲類地皮地積比最高為8倍;另外當時沒有保護維港的高度限制能影響建築樓面面積計算。
發展商及後申請更改為丙類地盤(最高10倍地積比),並建議鋪築兩條內街使其符合丙類地盤定義,但最終與小西灣運動場接連的行人道被定義為街道,只需建築一條4.5米闊的內街(令地盤減去201平方米)。當然地盤分類的法律原意為地積比影響該地盤的消防安全以致交通流量等等,故此改變用途只符合法律字面定義,但因為沒有城市規劃大綱圖,故無需通過城市規劃委員會便能通過改變。若當年有城市規劃大綱圖的限制而需提交城規會審議,申請不一定通過。
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批出地盤的最終建築圖則顯示:住用部分建築樓面面積(Permitted GFA)為223,914平方米(8.819地積比)、商用樓面建築樓面面積44,989 平方米而沒有另外補地價。以總建築樓面面積計算,平均呎價每平方米43956港元,或每平方英尺4086港元(未計算發水,如會所設施,使地價最終少於4086元, 不入住宅平均呎價六大)。
審計署批評地政總署當年沒有好好釐清地積比及許可建築樓面面積(GFA)於賣地地契內,使當年拍賣可能因為被低估發展潛力而令發展商的出價不是當年地皮市價,變相影響政府賣地收入[2]
設施
藍灣半島住客會所,以度假式概念設計,面積達32萬方呎,耗資逾1億元興建。設施包括1.4萬方呎瀑布式泳池、兒童腳踏式音樂噴水池、室內泳池、健身室、網球場、壁球場、閱讀室、保齡球場、多用途會議室、麻雀室、音樂創作室、鋼琴室及燒烤場。其中Erno Laszlo護膚中心設各式按摩器材、薰浴池、桑拿浴室、腳底穴位按摩室等設備。
樓下設商場藍灣廣場。
各座住宅均配備迅達Miconic 10智能分配升降機系統,為香港首個住宅項目配備該系統。居民須使用住戶智能卡出入,並與迅達Miconic 10智能分配系統相互配合運作。
爭議
鄰近學校及街道
影片
參考文獻
- ↑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第2節:住宅發展密度2009年版. [2010-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4).
-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七號報告書第七章 (PDF). 香港政府審計署. 200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