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蚌埠市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
蚌埠市人民政府對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蚌埠市人民政府在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蚌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定。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各部門、各縣、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六)圍繞中心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查與分析;承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2]的理論研究,調查反映群眾關注的改革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建議。
(七)負責全市政府工作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絡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八)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對上級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目標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公眾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文電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的文秘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值班及市長熱線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處理人民群眾通過市長熱線反映的有關問題。
(十五)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蚌埠市人民政府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通知,搜狐,2020-04-28
- ↑ 蚌埠市「十二五」經濟體制改革規劃,道客巴巴 ,20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