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環境保護局
衢州市環境保護局,是衢州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也是衢州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1]。其主要職責和任務是:依照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證和促進本市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的持續協調發展。
目前,衢州市環境保護局機關內設辦公室、開發建設管理處、環境監督管理處、自然生態保護處處長四個職能處室。衢州市環境保護局有四個派出機構和三個直屬企事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柯城分局、衢江分局、城南分局、城東分局(籌建組);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目錄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文件;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及區域經濟開發計劃和城市規進行環境影響平價。
(二)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審核各縣(市)城鎮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編制本市可持續發燕尾服的相關規劃。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2]、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輻射、放射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衢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城市(鎮)環境綜合整治及負責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監管農村生態的環境保護。
(四)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組織和協調烏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等保護工作。
(六)負責環境監理和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行政區域間、流域間的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和重大環境問題,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環境保護的建議、提案、議案,受理查處群眾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類投訴。
(七)監督實施國家及行業環境保護的標準規範;組織開展環境管理體系(IIO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及環保產品認定工作。
(八)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環境影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或預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登記表;審查進口固體廢棄物的申請書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負責環境保護(生態示區建設)目標責任制工作。
(九)負責環境保護科技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引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資質認可及環保設備的認證工作。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加強環境監測網建設;做好環境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及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公布城市環境質量狀況。
(十一)組織指導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法制與執法監督,推動公眾和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保護工作,抓好環保系統在職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負責市域水資源的保護,特別是對烏溪江流域水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全國性的12369(24小時)環保舉熱線工作。
(十三)負責文明城市、創衛城市創建的環保考核指標;開展環保創模範城市的全局工作。
(十四)負責對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巨化集團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衢州市環境保護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衢州這些新組建部門掛牌亮相! ,搜狐,2019-01-15
- ↑ 衢州市2018年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