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贷款发放银行要求借款企业以低息或者无息的形式,按贷款总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的贷款额存入贷款发放银行当中。补偿性余额有助于银行降低贷款风险,补偿其可能遭受的风险;对借款企业来说,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企业交付的利息不变,到账的实际贷款总额减少,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1]
补偿性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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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本信息
利率计算
补偿性余额贷款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率)
实例一
企业采用补偿性余额借款1000万元,名义利率为12%,补偿性余额比率为10%。那么实际企业可以利用的借款额为1000×(1-10%)=900万元,
实际利率=年利息/实际可用借款
=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率)
=12%÷(1-10%)
=13.33%
实例二
某企业按年利率4.5%向银行借款200万元,银行要求保留10%的补偿性余额,则该项贷款的实际利率为多少?
实际利率 = 4.5%÷(1-10%) = 5%
由于企业向银行取得的长期借款利息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有助于企业减少税负的作用,故长期借款的实际利率(也可称为实际成本率)=名义利率*(1-企业所得税税率)/(1-补偿性余额比例),这样才更加合理。
如上例中,实际利率=4.5%×(1-25%)÷(1-10%)×1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