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齊媯
袁齊媯(405年-440年),陳郡陽夏人,左光祿大夫袁湛之女,南北朝時期南朝宋文帝劉義隆的皇后。初為宜都王妃,生劉劭和東陽獻公主劉英。元嘉元年(424年),宋文帝繼位,立為皇后。元嘉十七年(440年),袁齊媯去世,時年三十六歲,諡號元皇后。[1]
目錄
基本資料
出生地:陳郡陽夏
民 族:漢族
國 籍 :南朝宋
逝世日期:440年
職 業:皇后
諡 號:元皇后
中文名:袁齊媯
出生日期:405年
目錄
1個人履歷
2人物生平
3個人其它信息
4史籍記載
宋書
南史
個人履歷
袁齊媯(405年-440年),南朝宋文帝劉義隆的皇后,父袁湛。她是庶出的女兒,母親王氏地位卑賤,因此一直到五六歲的時候,才得到撫養。起初被選為宜都王妃,後來成為皇后,生太子劉劭以及東陽獻公主劉英娥。[2]
人物生平
起初,袁齊媯生下劉劭時,仔細端詳後,派人告訴劉義隆說:「這孩子長相異常,以後必定破國亡家,不能把他養大。」遂要殺兒子。劉義隆得知後,狼狽的趕到皇后殿外,才停止她的舉動。劉義隆對待袁齊媯,相當有禮數。因為袁齊媯的娘家貧窮,便常請求劉義隆拿錢資助,但劉義隆生性節儉,給的錢也只是三萬五萬而已。後來潘淑妃很得劉義隆寵愛,常自稱只要請求皇上,沒有什麼得不到的。袁齊媯聽說這事,不知真假,便假借潘淑妃的名義向劉義隆要求三十萬回家,沒想到才一晚上劉義隆就將錢撥下來了。為此袁齊媯感到相當怨恨,假託自己身體不適的名義,不再與劉義隆見面。劉義隆每次要來見她,她就迴避到別處;劉義隆屢次伺機想要見她,也見不到她的面。連潘淑妃兒子始興王劉濬與其他庶子要來探望她,她都不見。最後袁齊媯終於怨恨成疾,病危之際,劉義隆前來,哭着執起她的手,並且問她有什麼遺言要交代的。袁齊媯只是看著劉義隆,一句話也沒說,過了許久,便用被子把頭蒙起來,再也不想看他。後來她便在顯陽殿過世,年三十六歲。袁齊媯死後,劉義隆相當哀痛,命顏延之作一篇哀策,文字相當華麗,劉義隆並以「撫存悼亡,感今懷昔」八字致意。有司單位建議給她諡號「宣」,後來劉義隆親自定其諡號為「元」,故稱其為「文元皇后」。在她死後來留下一則逸話,說是常有顯靈之事。
個人其它信息
劉義隆還有一位側室沈容姬,曾經因為一些小過失被責罵,使劉義隆氣得想要處死她。當時宮中有個徽音殿,自從袁齊媯死後就關閉起來。沈容姬來到徽音殿前哭喊:「今天我沒有罪而要被處死,如果先後在天有靈,應當知道這件事!」結果徽音殿裡每個窗戶竟然都應聲而開。侍從隨即將此事稟報劉義隆,劉義隆驚訝的前往去看,認為是皇后顯靈,遂饒過沈容姬的罪。大明五年(461年),劉駿下令追贈袁齊媯之母王氏為豫章郡新淦縣平樂鄉君,並且派人灑掃其墓園。
史籍記載
宋書 《宋書》卷四十一
文帝袁皇后,諱齊媯,陳郡陽夏人,左光祿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母本卑賤,後年五六歲,方見舉。後適太祖,初拜宜都王妃。生子劭、東陽獻公主英娥。上待後恩禮甚篤,袁氏貧薄,後每就上求錢帛以贍與之;上性節儉,所得不過三五萬、三五十匹。後潘淑妃有寵,愛傾後宮,咸言所求無不得。後聞之,欲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萬錢與家,以觀上意,信宿便得。因此恚恨甚深,稱疾不復見上。
上每入,必他處迴避。上數掩伺之,不能得。始興王浚諸庶子問訊,後未嘗視也。
後遂憤恚成疾。元嘉十七年,疾篤,上執手流涕問所欲言,後視上良久,乃引被覆面。崩於顯陽殿,時年三十六。上甚相悼痛,詔前永嘉太守顏延之為哀策,文甚麗。其辭曰:
龍輁纚綍,容翟結驂。皇塗昭列,神路幽嚴。皇帝親臨祖饋,躬瞻宵載。
飾遺儀於組旒,想徂音乎珩佩。悲黼筵之移御,痛翬褕之重晦。降輿客位,撤奠殯階。乃命史臣,誄德述懷。其辭曰:
倫昭儷升,有物有憑。圓精初鑠,方只始凝。昭哉世族,祥發慶膺。秘儀景胄,圖光玉繩。昌輝在陰,柔明將進。率禮蹈和,稱詩納順。爰自待年,金聲夙振。亦既有行,素章增絢。象服是加,言觀惟則。俾我王風,始基嬪德。蕙問川流,芳猷淵塞。方江泳漢,再謠南國。伊昔不造,洪化中微。用集寶命,仰陟天機。釋位公宮,登耀紫闈。欽若皇姑,允迪前徽。孝達寧親,敬行宗祀。進思才淑,傍綜圖史。發音在詠,動容成紀。壺政穆宣,房樂昭理。坤則順成,星軒潤飾。德之所屆,惟深必測。下節震騰,上清朓側。有來斯雍,無思不極。謂道輔仁,司化莫晰。
象物方臻,眡祲告沴。太和既融,收華委世。蘭殿長陰,椒塗弛衛。嗚呼哀哉!戒涼在律,杪秋即穸。霜夜流唱,曉月升魄。八神警引,五輅遷跡。噭噭儲嗣,哀哀列辟。灑零玉墀,雨泗丹掖,撫存悼亡,感今懷昔。嗚呼哀哉!
南背國門,北首山園。僕人案節,服馬顧轅。遙酸紫蓋,眇泣素軒。滅彩清都,夷體壽原。邑野淪藹,戎夏悲沄。來芳可述,往駕弗援。嗚呼哀哉!
策既奏,上自益「撫存悼亡,感今懷昔」八字,以致其意焉。有司奏諡宣皇后,上特詔曰「元」。
初,後生劭,自詳視之,馳白太祖:「此兒形貌異常,必破國亡家,不可舉。」
便欲殺之。太祖狼狽至後殿戶外,手撥幔禁之,乃止。後亡後,常有小小靈應。
沈美人者,太祖所幸也。嘗以非罪見責,應賜死。從後昔所住徽音殿前度。此殿有五間,自後崩後常閉。美人至殿前,流涕大言曰:「今日無罪就死,先後若有靈,當知之!」殿諸窗戶應聲豁然開。職掌遽白太祖,太祖驚往視之。美人乃得釋。
大明五年,世祖詔曰:「昔漢道既靈,博平輝絕,魏國方安,嘉憲啟策,皆因心所弘,酌典沿誥。亡外祖親王夫人柔德淑範,光啟坤載。屬內位闕正,攝饋閨庭,儀被芳闈,聞宣戚里。永言感遠,思追榮秩,宜式傍鴻則,敬登徽序。」
乃追贈豫章郡新淦縣平樂鄉君。後之所生母也。又詔:「趙、蕭、臧光祿、袁敬公、平樂郡君墓,先未給塋戶。加世數已遠,胤嗣衰陵,外戚尊屬,不宜使墳塋蕪穢。可各給蠻戶三,以供灑掃。」後父湛,自有傳。
南史 《南史》卷十一
文元袁皇后,諱齊媯,陳郡陽夏人,左光祿大夫湛之庶女也。母本卑賤,後年至六歲方見舉。後適文帝,初拜宜都王妃,生子劭、東陽獻公主英娥。上待後恩禮甚篤,袁氏貧薄,後每就上求錢帛以贍之。上性儉,所得不過五三萬、五三十匹。後潘淑妃有寵,愛傾後宮,咸言所求無不得。後聞之,未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萬錢與家,以觀上意,宿昔便得。因此恚恨稱疾,不復見上,遂憤恚成疾。
元嘉十七年疾篤,上執手流涕,問所欲言。後視上良久,乃引被覆面,崩於顯陽殿。上甚悼痛之,詔前永嘉太守顏延之為哀策,文甚麗。及奏,上自益「撫存悼亡,感今懷昔」八字以致意焉。有司奏諡宣皇后,詔諡曰元。
初,後生劭,自詳視之,使馳白帝:「此兒形貌異常,必破國亡家,不可舉。」便欲殺之。文帝狼狽至後殿戶外,手掇幔禁之乃止。後亡後,常有小小靈應。明帝所生沈美人嘗以非罪見責,應賜死,從後昔所住徽音殿前度。此殿有五間,自後崩後常閉。美人至殿前流涕大言曰:「今日無罪就死,先後若有靈當知之。」殿戶應聲豁然開。職掌者遽白文帝,驚往視之,美人乃得釋。
大明五年,孝武乃詔追後之所生外祖親王夫人為豫章郡新淦平樂鄉君,又詔趙、蕭、臧光祿、袁敬公、平樂鄉君墓,先未給塋戶,各給蠻戶三以供灑掃。後父湛之自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