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襁褓

来自 图虫创意网 的图片

襁褓 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qiǎng bǎo。亦写作"襁緥"、"襁保"、"襁葆"、"襁緥"。意思为包裹 婴儿的被子和带子;指婴幼儿(古代泛指1岁以下幼童,现在以此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把婴儿包裹在小儿被中。出自《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襁褓 [1]

外文名称 swaddle

属性 词语 [2]

解释 包裹婴儿的被子

古代称谓 泛指1岁以下幼童

词义延伸 包裹起刚出世的孩子

拼音 qiǎng bǎo

词语解释

◎ 襁褓(qiǎng bǎo)

[swadding clothes] 亦写作"襁緥"、"襁保"、"襁緥"、"襁葆",葆,通" 褓 "。背负婴儿用的宽带和包裹婴儿的被子。旧说长一尺二寸至二尺,阔八寸左右。襁指婴儿的带子,褓指小儿的被子。后亦指婴儿包或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又如:襁抱(同襁褓,背婴儿用的布幅或系带);襁负(以布幅包裹幼儿于背上);襁褓物(指婴儿) 。

唐·张守节《史记正义》:"襁,长尺二寸,阔八寸,以约小儿于背;褓,小儿被也。"

《玉篇·衣部》:"襁,襁褓,负儿衣也。织缕为之,广八寸,长二尺,以负儿于背上也。"

昔成王年幼,越在襁保(褓)。--《后汉书·桓郁传》

霍光以结发内侍,起于阶闼之间,确然秉志,谊形于主。受襁褓之托.....<汉书霍光传>

引证解释

背负婴儿用的宽带和包裹婴儿的被子。后亦泛指婴儿包。《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汉书·宣帝纪》:"曾孙虽在襁緥,犹坐收系郡邸狱。"颜师古注引孟康曰:"緥,小儿被也。"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一章:"婴孩无知,虽使陨於母胎,夭於襁褓,啜气欲绝,岂识患苦!"艾青《年轻的母亲》诗:"打开襁褓又包好,抱起婴儿又放下,嘴里在自言自语,好像和婴儿对话。"

借指1岁以下的婴幼儿。<汉书霍光传>:"霍光....受襁褓之托." 汉昭帝年仅8岁.汉·贾谊《新书·数宁》:"发子曰:'至治之极,父无死子,兄无死弟,途无襁褓之葬,各以其顺终。'"宋·黄庭坚《寄耿令几父过新堂邑作》诗:"白头晏起饭,襁褓语呕哑。"苏曼殊《断鸿零雁记》第二六章:"余自襁褓,独媪一人怜而抚我,不图今已长眠。" 谓把婴儿包裹在小儿被中。宋·洪迈《夷坚乙志·龚涛前身》:"医居于郡治之南,过司法厅,见门外扰扰往来,云:'官病亟。'及至龚氏而涛 生。襁襁毕,复还,则司法已死。"

词义延伸

"孩子刚出娘胎,刚一享受活动和伸展肢体的自由时,人们又重新把他束缚起来。人们用襁褓把他包着,把他放在床上这样睡着:头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两腿伸直,两臂放在身子旁边,还用各式各样的衣服和带子把他捆扎起来,连位置也不能挪动……"这段话出自二百多年前法国人所编的《博物学》一书。如今,西方的孩子已基本不知襁褓为何物了,而襁褓仍然是中国孩子来到人世间收到的第一件礼物 。

古代称谓

婴儿:人初生。 襁褓:泛指一岁以下。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四岁。 舞勺之年:十三岁至十五岁。 舞象之年:十五岁至二十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男子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女子出嫁称梅之年,摽梅之年。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杖朝之年:八十岁。 鲐背之年:八十至九十岁合称。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另外,还有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