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覺
觸覺是指皮膚觸覺感受器接觸機械刺激產生的感覺。皮膚表面散布着觸點,觸點的大小不盡相同,分布不規則,一般情況下指腹最多,其次是頭部,背部和小腿最少,所以指腹的觸覺最靈敏,而小腿和背部的觸覺則比較遲鈍。若用纖細的毛輕觸皮膚表面時,只有當某些特殊的點被觸及時,才能引起觸覺。[1]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觸覺作
作用:用具有保護功能、可以診斷疾病等
產生
皮膚深層存在觸覺小體,椎體裡存在敏感的神經細胞,當神經細胞感受到觸摸帶來的壓迫,就會馬上發出一個微小的電流信號,電流信號就會隨神經纖維到達大腦,這樣就能感受到這次觸摸,大腦可以馬上分辨出觸摸的程度以及信號的位置。[2]
特殊感受器
正常皮膚內感知觸覺的特殊感受器有3種,包括邁斯納小體,梅克爾觸盤和Pinkus小體。觸覺的感受器在有毛的皮膚中就是毛髮感受器,在無毛髮的皮膚中主要是邁斯納小體。
作用
1.觸覺具有保護功能,它保護着器官遠離機械傷害和輻射損傷,抵擋外界的危險物質。
2.通過觸覺,可以診斷疾病。
3.觸覺還能使我們的心理保持穩定,身體保持健康。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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