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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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穆(朝鮮語:허목,1595年-1682年4月27日),字文甫、和甫,號眉叟、台領老人,諡號文正。原本是一個博學的儒學弟子,他的青、壯年期足不出仕,直到50歲才擔任官職。是朝鮮王朝後期禮訟爭議時南人黨的強硬派及領導人,是作家、詩人、畵家兼敎育家。歷官大司成、吏曹判書、大司憲、右議政等。死後諡文正。
目錄
生平
許穆原本是一個博學的儒學弟子,朝鮮儒學者退溪李滉的門人寒岡鄭逑的門下修學。他的青、壯年期足不出仕,直到50歲才擔任官職。56歲建議採取兩項靖陵參奉,但一個月後辭職。
孝宗去世時(孝宗十年,1659年),其繼母趙大妃的服喪期限問題,引起史稱「己亥禮訟」的激烈黨爭。當時掌權的西人黨首領宋時烈根據《朱子家禮》主張期年說(一年);而身為在野的南人黨要角許穆、尹鑴則主張三年說。由於和孝宗繼承王位的正統性有關,因而倍受重視,最後採取期年說[1]。
顯宗十五年(1674年),孝宗妃、仁宣王后張氏過世,孝宗繼母趙氏的服喪期限問題再度引發史稱「甲寅禮訟」的黨爭。宋時烈、金壽恆等西人黨依據《朱子家禮》主張大功說(九個月);而許穆等南人黨則主張期年說。結果採用期年說,政權也移轉到南人手中。
同年肅宗卽位,南人全面掌權,許穆獲任大司憲。以後歷吏曹參判、備邊司堂上、歸厚署提調、議政府右參贊、成均館祭酒等職。肅宗二年(1675年)任吏曹判書,升右議政。肅宗七年(1680年),受族人許堅的獄事累連而罷職。肅宗十九年(1692年)去世,獲追贈為領議政。
創作
著作
《經禮類纂》(1647)
《東事》(1667)
《淸士列傳》(1667)
《經說》(1677)
《眉叟記言》(1689)
《眉叟天字文》
作品
《陟州東海碑文》
《李成中墓表》
圖畵
《墨竹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