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巴杰尔谋杀案
詹姆斯·巴尔杰谋杀案是一桩发生于1993年2月12日的英国利物浦[1] 默西塞德郡的凶杀案,两名当时年仅10岁的男童诱拐一名2岁男童詹姆斯·巴尔杰(James Bulger),并将其虐待致死。此案凶手是英国现代历史上年龄最小的杀人犯,并且性质十分恶劣,因此一度引起社会强烈反弹,甚至官方不得不迫于社会压力公布凶手真实姓名及加长刑期。
诱拐
两人首先找到一对幼儿,试图将他诱拐,一旁的母亲警觉地将自己的孩子们叫到身边。然而,当母亲转身去结账时,两人又将其中一名幼儿带走,幸亏她即时发现,冲到门外将孩子追回。两人随后想到糖果店里孩子多,于是来到糖果店,却发现店铺已经关门。不过,一旁的肉店(A.R. Tym's butcher's shop)前站著一名2岁幼儿,他正是詹姆斯·巴尔杰(James Patrick Bulger,1990年3月16日生)。
詹姆斯·巴尔杰一家住在默西塞德郡克比镇(Kirkby, Merseyside),当天他由母亲丹妮丝·巴尔杰(Denise Bulger)带领著来到新海滨购物中心采购,丹妮丝在15点40分的时候将孩子留在肉铺等候,自己则去收银台结账。根据事后监控录像显示,15点42分许,乔恩先是和詹姆斯交谈,随后将他带出购物中心。
三人沿着利兹-利物浦运河(Leeds and Liverpool Canal)走了大概四公里。途中,罗伯特和乔恩对受惊而哭闹的詹姆斯进行殴打,以及恐吓詹姆斯将他推入河中。事后统计有38名路人目睹到他们,但绝大多数人没有进行干涉,因为都以为这只是一家人的打闹。有两名路人试图制止罗伯特和乔恩的殴打行为,他们却伪善告诉路人他们正带领迷路的詹姆斯前往警局。一名路人向他们指出警局方向,然而他们又向反方向走去。后来,两人带着詹姆斯进入一家宠物店,店员对他们起了疑心,设法不让他们离开。但不巧街上着火,两人趁乱又带着詹姆斯溜走了。
谋杀
两人将詹姆斯带到沃顿小镇|Walton, Liverpool。在镇上,他们发现对街有警局,两人迟疑片刻后,改道陡峭的浅滩,最终来到一处鲜有人至的靠近安菲尔德公墓|Anfield Cemetery和废弃的沃顿安菲尔德火车站|Walton & Anfield railway station}}的铁轨旁。罗伯特和乔恩开始对詹姆斯拳打脚踢,搬起重达10公斤的铁轨用鱼尾板砸他的头部,在他的左眼及脸上涂抹涂料,让他吃掉电池,并脱掉了他的鞋、袜、长裤及内裤,性虐他的生殖器,可能还将电池塞入他的肛门。就这样,将詹姆斯虐待致死。发现詹姆斯死亡后,两人还把詹姆斯的尸体放上铁轨,将詹姆斯的头部埋入道碴碎石中,试图利用火车碾过来制造事故假象。
两人离开后,尸体被一列火车轧成两截。直至2月14日,詹姆斯的尸体才被警方找到。
目录
调查及审讯
詹姆斯的母亲丹妮丝女士发现詹姆斯不见后,心急如焚的她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嫌疑人的行踪,于是在全城通缉这名“10岁至14岁的学龄儿童”,并开始在各学校排查当日逃课的学生。最终,一名女性向警方检举乔恩,她表示知晓乔恩在当日逃课。另有的一名匿名母亲表示自己的儿子罗伯特·汤普逊当日曾逃学,并且衣服上有蓝色涂料痕迹。随后警方将罗伯特和乔恩逮捕。
警方从两人的衣服上发现了与詹姆斯身上一样的蓝色涂料,两人的衣服和鞋上也发现了血迹,通过DNA鉴定确认是詹姆斯的血液。罗伯特的鞋头的形状也与詹姆斯脸上的淤青形状相吻合,证明罗伯特穿著这双鞋踢过詹姆斯的脸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两人的指纹。
拥有这些确凿的证据后,警方于1993年2月20日指控两人犯谋杀和绑架,于22日将他们移往南塞弗顿少年法庭(South Sefton Youth Court)候审。警方和司法部门对媒体公布两人的身份时,将罗伯特称为“男孩甲”(Boy A),将乔恩称作“男孩乙”(Boy B)。愤慨的民众要求官方公布真实姓名,迫于社会压力,官方只好公布。
对两人的审讯过程,可谓十分艰辛。一开始,两个孩子否认这些指控,为逃脱罪责无所不用其极,哭闹、吼叫、捏造案情、互相推诿指责以及言语冲突等。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人才没有反抗,供述了犯罪细节,包括他们用糖果引诱詹姆斯,以及用鱼尾板坠击詹姆斯的头部等。
根据尸检报告,被害人詹姆斯身上共有42处损伤,每一处伤害都不是致命性的,意即受害人是在慢性折磨中致死的。其中,被鱼尾板坠击头部导致受害人颅骨十处骨裂。在受害人的口中发现电池、生殖器的包皮曾被暴力翻弄。警察怀疑案中存在性犯罪动机,虽然受害人的肛门中没有发现电池,但两人仍被怀疑将电池塞入受害人的肛门。然而儿童精神病学家法艾琳·维扎德博士(Dr. Eileen Vizard)否认了他们的性犯罪动机的嫌疑。
审判
1993年11月1日,普雷斯顿皇家法庭(Preston Crown Court)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有近500名示威者集结在法庭外要求重判凶手。
在法庭上,两人坐在被垫高了的椅子上,除了面对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的指控时均全盘否认,此外便一直几乎保持沉默。在审判过程中,艾琳·维扎德博士给做乔恩和罗伯特做了一系列能力判断题后,确认两人“完全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控方带头律师理查德·亨利克斯御用大律师(Richard Henriques QC)通过艾琳的结论,成功推翻了针对乔恩和罗伯特的“儿童无犯罪能力”的假定。艾琳还指出,罗伯特在虐待詹姆斯之后自己也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当庭法官莫兰(Justice Morland)凭借呈堂证供和长达20小时的审讯录音,宣布两人犯下“无比邪恶和残暴”(Unparalleled evil and barbarity)之罪,而他们的行为“狡猾且非常恶毒”(cunning and very wicked),因此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罪名成立。至此,罗伯特和乔恩也就成为了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凶手。莫兰法官建议判处至少8年监禁,并规定了出狱后不得作出的具体行为,如终生不得回到案发地默西塞德郡、两人终生不得互相联络等,必须接受定期检查。宣判后不久,英国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泰勒勋爵(Baron Taylor of Gosforth, 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 and Wales)表示应该将两人的刑期增至至少10年。
此后,英国《太阳报》又征集了28万人的请愿加刑的签名,提请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麦克·霍华德(Michael Howard),麦克被迫干涉此案,最后两人的刑期被增至15年。1999年,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认为两个少年犯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应当予以重新定夺。2000年时,两人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被减到8年。
案发经过
起因
1993年2月12日,两名10岁的男童罗伯特·汤普逊(Robert Thompson,1982年8月23日)和乔恩·维纳布尔斯(Jon Venables,1982年8月13日)因为逃学而在学校相遇。两人都是逃学“惯犯”,发现彼此臭味相投,一见如故,于是结伴外出捣乱。起初他们在布特尔(Bootle)的新海滨购物中心(New Strand Shopping Centre)行窃,遭窃物品包括甜点、巨魔娃娃玩具(Troll doll)、电池以及一罐亨宝牌(Humbrol)蓝色颜料;接着他们跑到麦当劳踩脏凳子,直到被店员赶出去。之后他们商量后决定绑架一名小孩,用偷来的东西作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