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彥·羅卜僧圖布丹吉格木德扎拉僧
生平
清朝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四世葛根羅卜僧圖布丹吉格木德扎拉僧轉生。他是圖什業圖親王諾日布林沁的第五子。直到25歲時登上葛根之位。這是因為此前其父諾日布林沁反對其出家為僧,而供奉葛根的其他九個旗堅持將諾日布林沁的第五子確認為葛根。
為此,雙方在清朝道光三十年(1850年)上告至道光帝,最終,理藩院裁定其為葛根,道光帝封其為「巴格西葛根」,平息了此次爭端,圖什業圖親王諾日布林沁乃答應將其送到廟內為僧。清朝皇帝還曾賜給第四世葛根「象牙虎賁」權杖一根,其上雕有龍(此權杖一直藏在葛根廟內,毀於文化大革命中)。
第四世葛根於清朝光緒三年三月二十四日(1877年)圓寂,享年58歲。臨終前,他留有遺言:不准埋葬或焚屍,不准用刀器肢解遺體。故他死後,其遺體被曝干,其家中派人赴葛根廟,將遺體塗上一層很厚的飾物,置於葛根陵內。第四世葛根遺體於1958年遷至廣壽寺內,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遭紅衛兵焚毀。
參考文獻
- ↑ 興安盟科右前旗葛根廟歷史初探,內蒙古新聞網,2004-09-04. [2013-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9-11).
- ↑ 喇嘛教的傳入,內蒙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教育文化廣播電視局網站,於2013-03-20查閱
- ↑ 興安盟藏傳佛教概要,文化興安,2009-06-11. [2013-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