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浮體
《論浮體》,古希臘力學著作。阿基米得著。1269年由麥爾堡的紀堯姆譯成拉丁文,但未得廣泛流傳。1543年由意大利數學家塔爾塔利亞重譯成拉丁文出版。1897年英國數學史家托·希思注釋譯成英文在劍橋出版,1953年在英國多佛爾再版。1962年莫斯科出了俄文版。
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阿基米得論述並創立流體靜力學的1部重要著作。全書分2篇。第1篇從一些明晰的公理出發,通過嚴肅的邏輯論證,建立了流體靜力學理論。其基本假設是:「液體的性質是這樣的,當它的粒子在不斷地作等速運動時,受壓較小的粒子被受壓較大的粒子排擠,該液體的某些粒子承受着垂直作用在它上面的液體的壓力,因為該液體不受什麼禁錮,或受來自某種其他物體的壓力。」以此液體性質的假設為依據,論述了水施於浸於其中之物體的壓力,又進一步提出了2個公設。即液體任一部分施於液體的壓力是朝下的;液體對置於其中之一物的壓力是沿着通過該物體重心的1根垂線朝上的。從這些基本假設和公設出發,證明了如下一些定理:任一靜止液體的表面是中心在地心處的一個球的球面(命題2);凡與等體積液體等重(即與液體比重相同)的固體,若置於液體內,必將浸沒到使其表面不致露出液面,但不會浸(沉)得更深(命題3);若將輕於(比重小於)液體的任一固體置於液體內,它將下沉到這樣的程度,使該固體〔在空氣中〕的重量等於其排開液體的重量(命題5);若將一重於(比重大於)液體之物置於液內,它將下沉到液底,且若在液體內衡其重量,則其輕於原重之數等於其所排液體的重量(命題7)等。阿基米得由命題7中確立了自己的浮體定律,即浸在水中的物體所失去重量,等於它所排開之水的重量,浮體所排開之水的重量等於它自身的重量。這就是著名的阿基米得定律。第2篇重點討論了具有特定形狀的物體在水中的平衡問題,如旋轉拋物體的正截段在水中的平衡問題等等。本書所處理的是物體在水中的穩定性問題。說明物體放到水裡後在什麼條件下能轉向或保持平衡位置。這些問題是對船舶在水裡受傾側後所出現情況的理想化描述。因此,它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際上都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阿基米得(Archimeds,前287—前212),古希臘學者。生於西西里島的城邦國家敘拉古(今屬意大利),卒於同地。幼年到亞歷山大里亞求學,返回後致力於數學研究,成為亞歷山大里亞時期一位重要的數學家。他又以發明精緻的機械而聞名。第二次布匿戰爭中,羅馬進攻敘拉古時,他設計了守城器械禦敵。城破後被害。他著述豐厚。1962年莫斯科數學物理文獻出版社出版了《阿基米得文集》,該書收集了保存完整的阿基米得的所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