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奉义而行·论语》
论语
《论语》以一个人物,即孔子为中心描绘各种人物形象,这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是个首创。这些人物来自十分广泛的社会阶层,包括执政者、贵族、各种等级的官吏、军队首领、学者、隐士等。书中写得最多的是同孔子关系最密切的弟子。
原文
[二·二十四]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四·十]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適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四·十二]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四·十六]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六·四] 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 君子周急不继富。”
[六·十四] 子游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耳乎?”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
[七·十二]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十四·十三]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十五·十七] 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
[十五·十八] 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十六·十一] 孔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吾闻其语矣,未见其人也。”
[十七·二十三]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十九·一]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鉴赏
孔子把义规定为人的生活意义、和一切行为的根据所在,要求人们必须“行义以达其道”(《季氏》),平时要“义之与比”(《里仁》),就是说只同有义的人亲近。孔子一再强调,义对于人生是至关重要的,君子要以义为根本,以礼实行它,用谦逊的言辞表达它,以忠诚的态度实现它(《卫灵公》)。在他看来,人的一生应当是行义的人生。
义在《论语》中是与具体的活动或行为相对而言的,是代表具体活动或行为所要实现的精神价值: 它表现为正义,公义,道义,原则等。他用是否有义来区别有道德的人与没有道德的人,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喻是知道、明白的意思,这里表示看到、关注。就是说一事当前,君子首先关注的是其中之义,即是否合于公义、原则,而小人则关注它是否对己有利。这里孔子所说的利是指一己之私利,因为通观《论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从来没有否定过国家之利、人民之利、社会之利。孔子这句话也不是反对人们追求私利,而是说君子不把私利放在首位,而是把道义、原则置于私利之上,只要不违反道义,人们也是可以、甚至应当谋求正当的私利。因此,孔子反对把功利作为人生的唯一的、最高的目的,他的“义以为上”的主张是要求人们把崇高的精神价值,把公义、道义作为人生的最高的目的,日常行事要合乎原则,不可苟且。
义在《论语》中常常表示正当性与恰当性,正如《中庸》所说“义者,宜也”。义也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采取的正当手段和途径,是人们做事的必由之路,行义就是为所当为,即不能不这样做,不论其行为对个人的利益、前途、命运,甚至生命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从另一方面说,行义是不为所不当为,就是决不能那样做,不论因此可能失去财富、地位等许多很吸引人的东西。这是实践自己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是出于良心的需要。孔子不是一般地反对个人利益,但是他强调“见利思义”(《宪问》)、“见得思义”(《子张》),就是说你必须考虑一下,是不是可以得到这种利益,如果合乎道德规范(更不用说法律规定了),你完全可以接受,否则,你决不能抱有非分的企图。孔子自己在可以得到富贵的机会面前的态度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孔子的这种态度尤其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效法。
人的天性中有好利的倾向,孔子深知这一点,所以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里仁》)。他看到人们在平时一事当前,往往都首先想到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他清楚地意识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要奉义而行是很不容易的,因此他提出“徙义”。“徙”表示迁移、接近,“徙义”就是“徙于义”,意为合乎义,即改变自私自利的倾向,以实际行动行义。孔子认为所谓“崇德”就是“主忠信,徙义”(《颜渊》),他自己平时最关注、最担心的四件事情中,有一件就是“闻义不能徙”(《述而》)。可见,“徙义”是儒家道德修养的基本功夫。
义是孔子经常要求统治者做到的道德规范,他要求治国者“务民之义”(《雍也》),就是要致力于合乎人道的事情。义对于朝廷来说,就是要维护道义,从事正义的事业,不能为非作歹,损害百姓。他认为统治者只有为了高尚目的,奉义而行,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所以他说:“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敬。”(《子路》)孟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仁者无敌、得人心者得天下的思想。
对于普通人来说,孔子认为不论人们怎样生活,都必须有某种意义,也就是说对社会,或他人,或对自己的进步有一种好处,使人生有一种价值。他对那种终日饱食,无所用心的人十分反感。为了激发这种人对生活的兴趣和热情,他说: 不是有下棋这样的游戏吗?玩玩这个也比那种无所事事的生活强多了(《阳货》)。还有一种人,看似与上述这种人不同,他们十分活跃,到处表现自己,“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即卖弄小聪明)”,在孔子看来,这也是一种庸俗无聊的趣味,他以为,对于染上这种毛病的人是很难办的(以上见《卫灵公》)。
义代表了一个崇高的理想和目的,是致力于实行一种高尚的、神圣的事业,因此必定表现为一种极大的精神力量。《论语》正是这样描绘君子的行义行为。一个人为了实行自己所信守之义,要不屈服于任何外界压力,不论它是凶残的暴力,还是世俗之见。对于暴力,孔子提出:“志士仁人,无求身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他以为见义不为,是胆小鬼的表现(《为政》),而行义的人生是无畏的。
孔子义的观念在《孟子》书中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注重培育“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和不怕牺牲的豪杰精神。由于孔孟仁义思想的滋养,在中国形成了重民族大义和社会正义的传统,各个朝代在重大历史关头涌现的志士仁人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就是这一伟大传统的生动表现。[1]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祖籍宋国(今河南),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开创私人讲学之风,倡导仁义礼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贤人七十二。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三年,晚年修订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去世后,其弟子及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编成《论语》。该书被奉为儒家经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