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第九·共三十一章》1
论语
《论语》以一个人物,即孔子为中心描绘各种人物形象,这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是个首创。这些人物来自十分广泛的社会阶层,包括执政者、贵族、各种等级的官吏、军队首领、学者、隐士等。书中写得最多的是同孔子关系最密切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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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译】
孔子很少讲利,谈及命,赞许仁。
【注】
《集释》史绳祖《学斋占毕》:子罕言者,独利而已。当以此四字为句作一义。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与,此当别作一义。与,如“吾与点也”、“吾不与也”等字之义。
【记】
就《论语》言,确极少讲“利”。但屡次讲“命”,讲“仁”最多,超过百次以上。但多数注疏均释作少讲利和命和仁,与原书不合。亦有解作少言“利”与“命”、“仁”之关系者。
“利”可泛作“功利”、“利益”、“利害”解,孔子虽未直言,却间接讲得并不少。后儒以此章排斥工商,讳言“私”、“利”,但孔子有对子贡“亿则屡中”的赞赏,而“庶之,富之”不也是某种“利”的延伸吗?这一点与孟子并不相同。
“命”很难讲。什么是“命”?一般都说是“命运”、“宿命”、“命中注定”,大有不可抗拒的“必然”含义在内。我前面已说,恰好相反,“命”是偶然性。正因为是“偶然性”,人才难以预测、把握、知晓、控制,于是才有无可奈何的感叹。如真是必然、规律、理势,人就可以去了解、掌握而无须感叹了。“命”之具有神秘性,正在于它是偶然、机遇,超乎人们的知识和想象。任何偶然和机遇都有原因,但不是必然性的理则,所以人们难以用理性的逻辑或经验去推知,而常常通过巫术、占卜等非理性等方式去希望了解它。 但由于人们总习惯于按现实生活的理性原则去观察认识一切,因此常常把偶然看作必然,把机遇看作宿命。把“命”说成“天意”,“命”便变成了“天命”。所谓“天命”,也就是“上天之命”,它变成了人的主宰,变成了统治、支配人们(包括群体和个体)生存和生活的某种力量、理势和信念。但它到底是什么,不把它归结为人格神的意志、力量,便解说为所谓“客观理势”。总之,它成为人们所畏惧、服从、敬仰、膜拜的对象。有人假借它而行动作为、发号施令;有人接受它而顺从匍匐、“安贫乐道”。从古代到今天,似乎一直如此。
因之,今日可以做的,似乎是应该去掉这一主宰人们的异己力量,将“命”不看作必然,而解作偶然。强调应该努力尽可能地去了解、把握偶然,来建立自己的命运。从偶然中去建立必然,从机遇中去把握生活,从主动中去开辟未来,而不是等待、接受、认同种种偶然,这就是自己把握命运,战胜所谓“宿命”。这才是真正的“知命”、“立命”,这才是真正的主体性。对人类、群体或个体,均如此。
个人出生,被扔在这个世界便是非常偶然的。人类的存在,世界的存在,也如此。因此硬要去问一个“什么是”、“为什么”,是没意义和难以回答的。实际这是一个“假问题”,不如不问。只问既有此世界,既有此生存,既有此人生,如何办?如何活?依据什么来活、来办?如前面所说,孔子总以“如何做”来回答“什么是”。因此也就少谈“命”,多讲“仁”。“命”是什么,很难知晓;“仁”是什么,却可做到。如前所言,不是“ what”而是“ how”,才是儒学关注所在。
不独儒学,道家亦然。《老子》五千言不能从本体论、存在论去理解(可惜多数学者均如此)。《老子》原与兵家有关。它讲的“道”也是异常实用的“如何办”、“如何做”。真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虽有理则,并无常规。所以“道可道,非常道”,如果能说道出来,也就不是“道”了。而“无欲”(无目的性)才可能客观地观看事理行走的微妙;“有欲”(有目的性)便可以主观地抓住事物的要害(徼),如此等等。都是实用理性的行动辩证法,并非静观的宇宙论或本体论。
中国文化—哲学之所以重生成(becoming)大于重存在(being),重功能(function)大于重实体(substance),重人事大于重神意(神灵也完全服务于人事),也可说都是这种“知命”精神。
== 原文 ==
达巷党人曰:“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子闻之,谓门弟子曰:“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
【译】
达巷地方的人说:“伟大的孔子,他博学,却没有成名的专长。”孔子听了,对学生们说:“我干哪一行呢?赶车呢还是射箭?我赶车好了。”
【注】
《朱注》:执,专执也。射、御皆一艺,而御为人仆,所执尤卑。言欲使我所执以成名乎?然则吾将执御矣。
【记】
这章和上章一样,也不好理解。依传统注疏,勉强按字面译出。当“通人”还是当专家?哲学家、思想家大多不是专家,于是孔子感叹说:那我就当个最低级的专家吧。“六艺莫粗于射、御,而御又较射为粗”(李光地《论语札记》),说同朱注。如今在“思想告退而学问方滋”的当代中国,“执御乎执射乎”?还是不“成名”也罢。
== 原文 ==
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
【译】
孔子说:“用麻来纺织帽子,这是礼制;今天用丝织,俭朴,我跟随大家。堂下作揖,这是礼制;今天改在堂上,傲慢,虽然违反大家,我还是坚持堂下。”
【注】
《集释》《集解》:冕,缁布冠也。古者绩麻三十升布以为之。……纯,丝也。丝易成,……俭。
【记】
孔子对传统礼制,有坚持有不坚持,即所谓“经”(原则性)与“权”(灵活性)。以此例看来,涉及原则性而必须坚持的,大都属于直接联系内心情感的行为活动;可以不必坚持的,大多是纯外在的仪文规矩。如“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因废除祭祀仪式,直接关系孝的内心情感与行为,所以必坚持;而“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则表明一般地说纯粹外在形式的仪文并不很重要。可见,孔学原以心理情感为根基。
== 原文 ==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译】
孔子断绝了四种毛病:不瞎猜,不独断,不固执,不自以为是。
【注】
《朱注》:意,私意也。必,期必也。固,执滞也。我,私己也。
《集释》:意,乃测度之义。朱子释为私意,以伸其天理流行之说,已属不合。陆王派直将“意”字解为“意念”之意,以无意为不起念,更为强经就我。
【记】
什么是“我”?这是最大问题。活着的个体的“我”的“真实性”或“意义”何在?加缪(Camus)说自杀是哲学根本问题,即此之谓,即我活着的意义何在?为什么我必须活?后现代的理论认为我已成为碎片,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我,我即是此时此刻。于是追寻“什么是我”也就没有意义了。这样,人也就近乎动物,动物不需要有自我意识,不需要因果范畴,不需要想过去未来。当下的“存在”也即是无思虑、无理性的欲望、冲动、本能而已。人类由此反异化、反机器、反理性而最终走上动物之途?但是,人就是动物吗?“我”就是碎片吗?值得再思虑。孔子的“无我”与此距离太大了。“不自以为是”应包括不自以为真理在手和不以自己的得失、利益为原则或准绳。
== 原文 ==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译】
孔子被囚禁在匡地,说:“周文王已经死了,文化不就在我这里吗?如果上天真要消灭这文化,那么后人也就不会有这文化了。如果上天不愿消灭这文化,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
【注】
《集释》俞樾《群经平议》:畏于匡者,拘于匡也。《通典》引王肃注曰:“犯法狱死谓之畏。”是畏为拘囚之名,后人不达古义,曲为之说,盖皆失之。
【记】
“后死者”是指孔子本人呢?还是指孔子之后的人?从后说。孔子以传道即保存、传递“先王之道”自许,即今之所谓文化责任感、历史责任感是也。
有人以此章言“天”,释孔子为有神论者;因此章暗示上天将有意保存此文化,是以“天”为有意志有人格。其实孔子所言包括本章,于此仍相当含糊,并不明确,明确者似只赋予宇宙以温暖的肯定生命的情感色彩而已。从《周易》到董仲舒以至宋明理学之理不离气,良知不离感性,直到康有为、谭嗣同大讲电即仁,以太乃仁等等,均此传统:一种泛情感的人生观和宇宙观。程明道以医家言“麻木不仁之仁”来解孔学,与谭嗣同所言“仁等于通”几乎相同,均此泛情感哲学也。孔子将上古巫术狂热之“情”化为此哲学之理性之“情”,其中包含人道(济世救民)、人格(独立自主)、历史责任感(信义)等等,固远不止于认识矣。但又含认识于其内,故又有后世之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等等学说。[1]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祖籍宋国(今河南),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开创私人讲学之风,倡导仁义礼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贤人七十二。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三年,晚年修订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去世后,其弟子及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编成《论语》。该书被奉为儒家经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