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六義
簡介
風、雅、頌、賦、比、興。 其中風、雅、頌樂調、創作者、地區各不相同。鄭樵云:「風土之音曰風,朝廷之音曰雅,宗廟之音曰頌。」(具見《通志序》)
賦指平鋪直敘,比即比喻, 興指先言他物,再藉助聯想引出作者要寫的事物。
內容介紹
風
即國風,是各地的民歌,是詩經中最有成就的部分。《詩經》中共有十五國風,共160篇。 比較常見的篇目,如《關雎》、《蒹葭》、《桃夭》、《定之方中》、《柏舟》、《君子偕老》、《伐檀》、《碩鼠》、《伐柯》、《東山》、《鴻雁》、《靈台》、《氓》、《七月》等。
雅
包括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數為公卿貴族所做,一般看作「正聲」。大雅為歌功頌德之作,小雅多諷刺之聲。
常見的篇目如《採薇》、《鹿鳴》、《江漢》、《思齊》(前兩篇屬小雅,後兩篇屬大雅)等。
頌
即祭祀和頌聖的樂曲,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分別為31、4、5篇。
常見的篇目如《我將》、《有客》、《玄鳥》等。
賦
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朱熹《詩集傳》:「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 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與子成說(shuō):和你立下誓言。此處「說」並不通「悅」字。
比
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
如《魏風·碩鼠》、《邶風·新台》都是通篇用比的。
興
朱熹:「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即起興,用其他東西引出要說的內容。
如「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即是用雎鳩鳥在河中叫起興。《魏風·伐檀》也是用興這種表現手法的突出例子。
總結
《詩經》所收集的詩,都是可以配樂歌唱的。根據音樂及詩歌形式、內容、語言的不同,《詩經》分為風、雅、頌三個部分。
風是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包括十五「國風」,即十五個地方的民間歌謠。「國風」保存了大量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具有濃厚的民歌特色。這部分詩歌的內容具有鮮明的現實主義特色,反映了當時人民的生活處境及思想意識、審美觀念,表達了他們對社會生活的真實感受和深刻認識。「國風」的語言樸素、鮮明,富於形象性,多處,用雙聲、疊韻、疊字等,表達準確優美。形式上多是四言成句,隔句用韻,富有節奏感和音樂感。同時多處出現章節的復疊,有一唱三嘆的藝術美感,是《詩經》的精華部分。
雅是周王朝直接統治區的音樂。
頌有形容的意思,是宗廟祭祀用的舞曲。
雅詩的內容多描寫統治階級的日常生活,常用在宴會歌舞中。
頌詩的內容多是歌頌周王朝祖先的「功德」,常在祭祀宗廟時演出。
雅詩和頌詩都是統治者在特定場合演出的樂歌,但雅詩的篇幅較長,分章分節,句法整齊,流暢通順,有些還偏重於抒情,加上比興手法的,巧妙運用,有較強的形象性和感染力,頌詩具有極為濃厚的宗教文學色彩,形式較為古板呆滯,詩歌語言也顯得典雅沉重。雅詩分為「大雅」和「小雅」,頌詩則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1]
參考文獻
- ↑ 以下不屬於詩經「六義」的是,新浪網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