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命
誡命,外文名:Command, Commandment,基督教聖經術語。
「基督教」一詞在中國大陸的學術界使用時比較混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穌[1]基督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羅馬公教(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2]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內,也就是英語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狹義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
目錄
簡介
基督教教義用語。指上帝頒予世人,要求人遵守的道德戒律。
《舊約》所講的「誡命」主要指「摩西十誡」。在《新約》中,耶穌將誡命的精神歸結為兩條:1、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們的上帝。2、愛人如己。耶穌認為這兩條是律法和先知一切教訓的總綱。後世教會將其稱為「律法總綱」。
參考文獻
- ↑ 耶穌:「我們都與上帝同在」,中國台灣網,2013-04-03
- ↑ 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有啥區別?|1分鐘了解1個小知識(3),搜狐,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