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莊
謝莊(421-466年),字希逸,陳郡陽夏縣(今河南太康)人,南朝宋時期大臣、文學家,太常卿謝弘微的兒子,詩人謝靈運的族子。
- 門蔭入仕,起家太子冼馬。元嘉二十六年(449)出任隨王(劉誕)記室參軍,遷太子中庶子、司徒左長史。
- 孝武帝即位,除侍中、左衛將軍、吏部尚書,因病辭職。
- 大明年間,歷任都官尚書、吏部尚書、右衛將軍、給事中、侍中、前軍將軍、本州大中正、廣陵太守、太宰長史、國子博士、吳郡太守。前廢帝劉子業即位,受到囚禁。
- 宋明帝即位後,歷任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尋陽王師、中書令。
- 泰始二年(466),去世,時年四十六歲,追贈右光祿大夫,諡號為憲。
- 所著文章四百餘首,行於世。
目錄
基本信息
姓名 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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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字希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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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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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尋陽王師、中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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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贈 右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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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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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陳郡陽夏(今河南太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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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4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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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4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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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南朝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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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南朝宋時期大臣、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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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謝莊七歲能作文,二十歲左右入仕,在東宮任過洗馬、中舍人。稍後,在江州任廬陵王劉紹南中郎咨議參軍。元嘉二十六年(449),又隨雍州刺史隨王劉誕去襄陽,領記室。次年,北魏使者在彭城和劉宋談判,曾經問起謝莊的情況,可見其聲名遠布。以《月賦》聞名。由於歷仕宋文帝、宋孝武帝、宋明帝三朝,官至中書令,加金紫光祿大夫,故世稱「謝光祿」。
宋武帝永初二年(421)辛酉,謝莊一歲。《宋書》本傳:「謝莊字希逸,陳郡陽夏人,太常弘微子也。」又「泰始二年卒,時年四十六。」上推生於本年。
宋文帝元嘉四年(427)丁卯,謝莊七歲。能屬文,通《論語》,顯示出文學天賦。見《宋書》本傳。
宋文帝元嘉十年(433)癸酉,謝莊十三歲。其父謝弘微卒,時年四十二歲。《南史·謝弘微傳》:「元嘉十年卒,年四十二。」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辛已,謝莊二十一歲。次子謝胐於是年生。按《梁書·謝弘微傳附謝胐》,謝胐字敬沖。梁天監五年卒,年六十六歲。上推生於本年。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445)乙酉,謝莊二十五歲。其音律方面的天份為范曄所稱許。范曄《獄中與諸甥侄書》:「性別宮商,識清濁,斯自然也。……年少中,謝莊最有其分,手筆差易,文不拘韻故也。」范於元嘉二十二年十一月入獄,事見《宋書·范曄傳》。
王僧虔二十歲。與謝莊友善。《南史·王僧虔傳》:「僧虔,金紫光祿大夫僧綽弟也。……僧虔弱冠,雅善隸書。為太子舍人,退默少交接,與袁淑、謝莊善。」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449)己丑,謝莊二十九歲。時任隨王劉誕諮議參軍。於是年作《懷園引》。《宋書·沈懷文傳》:「隨王誕鎮襄陽,出為後軍主簿,與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又《宋書·謝莊傳》:「轉隨王誕後軍諮議,並領記室。分左氏《經傳》,隨國立篇,制木方丈,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離之則州別郡殊,合之則宇內為一。」
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450)庚寅,謝莊三十歲。文名為北朝所重。《宋書》本傳:「元嘉二十七年,索虜寇彭城。虜遣尚書李孝伯來使,與鎮軍長史張暢共語,孝伯訪問莊及王微,其聲名遠布如此。」
謝胐十歲。能屬文。《梁書·謝弘微傳附謝胐》:「莊游土山賦詩,使胐命篇,胐攬筆便就。琅琊王景文謂莊曰:賢子足稱神童,復為後來特進。莊笑,因撫胐背曰:『真吾家千金。』」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452)壬辰,謝莊三十二歲。時任太子中庶子。是年作《赤鸚鵡賦應詔》。《宋書》本傳:「二十九年,除太子中庶子。時南平王鑠獻赤鸚鵡,普詔群臣為賦。太子左衛率袁淑文冠當時,作賦畢, 以示莊,莊賦亦竟,淑見而嘆曰:『江東無我,卿當獨秀。我若無卿,亦一時之傑也。』遂隱其賦。」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癸巳,謝莊三十三歲。初為劉劭闢為司徒左長史。孝武即位,除侍中,作《密詣世祖啟》、《索虜互市議》、《申言節儉詔書事》。見《宋書》本傳。
謝胐十三歲。五月,隨莊從駕姑熟,作《洞井贊》。《梁書·謝弘微傳附謝胐》:「孝武帝游姑熟,敕莊攜胐從駕,詔使為《洞井贊》,於座奏之。帝笑曰:『雖小,奇童也。』」按《南史·宋孝武帝紀》謂元嘉三十年五月,孝武謁初寧陵。
宋孝武帝劉駿孝建元年(454)甲午,謝莊三十四歲。時為左衛將軍、吏部尚書。上表求解職,不許。作《上搜才表》、《與江夏王義恭箋》、《宋明堂歌九首》。《宋書》本傳:「孝建元年,遷左衛將軍。」又「於時搜才路狹,乃上表云云」。《宋書·天文志》:「孝建元年,
十月乙丑,熒惑犯進賢星。吏部尚書謝莊表解職,不許。」《南齊書·樂志》載謝莊孝建元年作《宋明堂歌九首》。
五子謝瀹生。《南齊書》瀹本傳「永泰元年,轉散騎常侍,太子詹事。其年卒,年四十五。贈金紫光祿大夫。諡簡子。」上推本年出生。(謝振卿補)
宋孝武帝孝建二年(455)乙末,謝莊三十五歲。時為尚書,奏表以聞降甘露。事見《宋書·符瑞志》。
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丙申,謝莊三十六歲。坐辭疾多,免官。見《宋書》本傳。
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丁酉,謝莊三十七歲。起為都官尚書。作《奏改定刑獄》、《瑞雪詠》、《為八座太宰江夏王表請封禪》等。見《宋書》本傳。《瑞雪詠》,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題下註:「大明元年詔敕作。」
宋孝武帝大明二年(458)戊戌,謝莊三十八歲。為吏部尚書,遷右衛將軍,加給事中。作《舞馬賦應詔》及《舞馬歌》。《宋書》本傳:「時河南獻舞馬,詔群臣為賦,……又使莊作《舞馬歌》,令樂府歌之。」又「置吏部尚書二人,省五兵尚書,莊及度支尚書顧愷之並補選職。遷右衛將軍,加給事中。」
宋孝武帝大明三年(459)己亥,謝莊三十九歲。作《劉琨之誄》。《宋書·劉遵考傳》:「澄之弟琨之,為竟陵王誕司空主簿。誕作亂,……乃殺之。追贈黃門郎,詔吏部尚書謝莊為之誄。」
宋孝武帝大明四年(460)庚子,謝莊四十歲。作《侍東耕詩》。《宋書·孝武帝紀》:「(大明四年)正月乙亥,車駕躬耕藉田。」則謝莊此詩作於是時。
宋孝武帝大明五年(461)辛丑,謝莊四十一歲。又為侍中,領前軍將軍。改領游擊將軍,又領本州大中正,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廣陵太守,加冠軍將軍。改為江夏王義恭太宰長史,將軍如故。是年作《和元日花雪應詔詩》、《皇太子妃哀冊文》。謝莊是年官職升遷見《宋書》本傳。
《宋書·孝武帝紀》:「(大明五年)閏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薨。」《宋書·符瑞志》:「大明五年正月戊午元日,花雪降殿庭。時右衛將軍謝莊下殿,雪集衣,還白,上以為瑞。於是公卿並作花雪詩。」
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壬寅,謝莊四十二歲。又為吏部尚書,領國子博士。作《宋孝武宣貴妃誄》。謝莊官職升遷見《宋書》本傳。《南史·后妃傳》:「謝莊作哀策文奏之。」《文選》卷五十七謝莊《宋孝武宣貴妃誄序》:「惟大明六年夏四月壬子,宣貴妃薨。」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463)癸卯,謝莊四十三歲。坐選公車令張奇免官。《宋書·顏師伯傳》:「師伯坐以子領職,(謝)莊、(王)曇生免官。」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甲辰,謝莊四十四歲。除吳郡太守。作《孝武帝哀策文》。按《宋書·孝武帝紀》,孝武帝死於是年。《宋書》本傳:「後除吳郡太守。」
宋明帝劉彧泰始元年(465)乙巳,謝莊四十五歲。五月為前廢帝劉子業所囚,十一月明帝即位後獲釋。作《泰始元年大赦詔》、《讓中書令表》。《宋書》本傳:「前廢帝即位,以為金紫光祿大夫。初,世祖寵姬殷貴妃薨,莊為誄云:『贊軌堯門』,引漢昭帝母趙婕妤堯母門事。廢帝在東宮,銜之。至是遣人詰責莊曰:『卿昔作《殷貴妃誄》,頗知有東宮不?』將誅之。或說帝曰:『死是人之所同,政復一往之苦,不足為深困。莊少長富貴,今且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劇,然後殺之未晚也。』帝然其言,繫於左尚方。太宗定亂,得出。及即位,以莊為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領尋陽王師,頃之,轉中書令,常侍、王師如故。尋加金紫光祿大夫,給親信二十人,本官並如故。」按謝莊僅於是年任中書令,則《讓中書令表》作於是年。
宋明帝泰始二年(466)丙午,謝莊卒,時年四十六歲。《宋書》本傳云:「泰始二年卒,時年四十六,追贈右光祿大夫,常侍如故,諡曰憲子。所著文章四百餘首,行於世。」
史籍記載
- 《宋書·列傳第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