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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朱宰赋南园二十韵

谢朱宰赋南园二十韵》是南宋陈宓的作品之一。陈宓治县,关心民瘼,尽力而为,县民深为感念,不称他县令,而亲切地尊称"复斋先生"。

陈宓天性刚毅,信道尤笃,尝为《朱墨铭》,谓朱属阳,墨属阴,以验理欲分寸之多寡。自言居官必如颜真卿,居家必如陶潜,而深爱诸葛亮身死家无余财,库无余帛。庶乎能蹈其语者,端平初,殿中侍御史王遂首言:"宓事先帝有论谏之直,而不及俟圣化之更,宜褒其身后,以劝天下之为臣者。"帝为感动,诏赠直龙图阁。所著书有《论语注义问答》、《春秋三传抄》、《读通鉴纲目》、《唐史赘疣》之稿数十卷,藏于家[1]

谢朱宰赋南园二十韵

目录

作者简介

陈宓(1171年~1226年),字师复,兴化人,陈俊卿之子。生年不详,约卒于宋理宗宝庆二年。

宋史·陈宓传》少登朱熹[2]之门,长从黄干游,以父任历泉州南安盐税。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知安溪县。

嘉定七年,(公元一二一四年)入监进奏院,慷慨尽言。迁军器监簿,又言三事,谓:"人主之德贵乎明,大臣之心贵乎公,台谏之言贵乎直。"擢太府少卿,不拜。出知南康军,改南剑州,俱有惠政。后以直秘阁,主管崇禧观,致仕。宓著有论语注义问答、春秋三传钞、续通鉴纲目、唐史赘疣等稿数十卷,均《宋史本传》藏于家。

陈宓政绩

嘉定三年(1210)陈宓任安溪知县[3]。这年冬,在县衙大门边设"惠民药局",他写《惠民药局记》。次年,在县衙西南附近建屋14间,名曰"安养院",收容那些贫病的肩挑苦力,取废寺田租及"惠民局"的药,免费供应,病愈裹粮送行;不幸死亡,便棺葬之。同时辟地修筑东街和西街。还在县衙右畔,创设印书局,刊印《司马温公书议》、《唐人诗选》等书。在修建县衙大厅时自作上梁文,有"伏愿上梁之后,时和岁丰,民淳俗厚。

嘉定六年(1213),陈宓把它改为石址木梁,桥上盖屋46间,邑人刻石曰"陈公桥"。陈宓觉得这样做褒扬自己,掩盖前人美德,把石碑推落溪中,改名"凤池桥"。(位于安溪县城关西面常沿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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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