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维雁
谢维雁,男,1968年10月生。重庆忠县人。诉讼法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宪法学、宪政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1986年9月 进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行政管理系学习(大学专科)
谢维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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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 |
出生 |
1968年10月 重庆忠县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依法治国与法律至上》、《宪政基本价值论》、《宪法的适应性问题研究》、《宪政中的程序论纲》 |
主要从事宪法学、宪政理论、人权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合宪性解释不是宪法的司法适用方式》、《程序与宪政》、《论宪政的平衡性》、《走向平衡的宪政理论》、《宪法学的走向:从宪法科学到宪法哲学》、《论我国复合型宪法诉讼模式的构建》等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近10篇为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政治学》全文转载。出版《从宪法到宪政》、《走向平衡的宪政》、《宪法诉讼的中国探索》等专著,主编《宪法研究》(第十卷)等著作10部。
现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录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86年9月 进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行政管理系学习(大学专科); 1992年9月 进入四川教育学院政治教育系学习(大学本科);
1994年9月 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政法系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8年1月-2004年2月 供职四川省司法厅,历任厅党委秘书、研究室副主任,律师;
2004年2月-2005年9月 任教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5年10月-至今 任教于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
2016年12月至今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社会任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科学研究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宪政理论。
研究项目
山东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公民基础理论研究”(2005年-2007)主持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公民宪法基本知识”(2006-2007) 主研人员 中国社会科学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知识丛书”课题:“公民”(2004-2006) 独立完成《公民》一书写作。
主讲课程
宪法学、 比较宪法学、宪法学专题、西方宪政思想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主要业绩
从事司法工作和教学多年,具有较高的司法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曾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同时,针对现行的法制体制进行探讨和研究,先后撰写《依法治国与法律至上》、《宪政基本价值论》、《宪法的适应性问题研究》、《宪政中的程序论纲》、《论宪法的司法化》、《程序与宪政》、《论法律至上》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30多篇,主持完成科研项目3项,专著4本。
发表论文
共和国六十年: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变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综述,载《政法论坛》2010年第1期
论合宪性解释不是宪法的司法适用方式,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6期
论我国复合型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法商研究》2009年 第2期
谢维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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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维雁教授 |
中国宪法诉讼存在论,《现代法学》2009年 第1期
公民不服从的宪政意义及其中国语境,《浙江学刊》2007年 第4期
强化宪法实施 推进社会和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 第4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权保障的思考,《人权》2007年 第3期
公民的历史变迁,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 第3期
我国宪法修改原则论析,《现代法学》2006年 第6期
平衡宪政论纲,《浙江学刊》2006年 第2期
宪法学的走向:从宪法科学到宪法哲学,《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 第1期
"母法"观念释读--宪法与法律关系新解,《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 第5期
自主的宪法与宪法的自主性发展,《重庆社会科学》2005年 第3期
中国50年宪政建设的困顿与前景,《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 第1期
关于中国宪法学的若干思考,《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论宪法序言,《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5期
由对抗到妥协:宪政的平衡性探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 第1期
公、私法的划分与宪政,《天府新论》2003年第1期
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5期
要让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简论宪法的司法化,《四川审判》2002年 第3期
论宪政的平衡性,《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02年第3期主题摘要
论宪政的德性,《探索》2002年第2期
宪政与公民社会,《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6期
格规则主义及其对中国宪政之影响,《社会科学研究》2001年 第1期
论宪法的司法化,《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12期
宪法的适应性问题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00年第1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0年第2期全文转载
宪政中的程序论纲,《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程序与宪政,《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4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0年第5期全文转载
论法律至上,《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1期
宪政基本价值论,《社会科学研究》1998年第6期
谢维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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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维雁教授 |
主要著作
《从宪法到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年1月版【独著】
《司法行政管理学》,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版【合著】
《宪法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合著】
《西方宪政思想史略》,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黄基泉著,谢维雁整理】
《走向平衡的宪政》,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版【独著】
主持的主要项目
山东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公民基础理论研究"(2005年-2007)主持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公民宪法基本知识"(2006-2007) 主研人员
中国社会科学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知识丛书"课题:"公民"(2004-2006) 独立完成《公民》一书写作。
获奖记录
2004年:《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载《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5期)获第七次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6年,获四川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二等奖[3];
2006年,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4];
2007年,《从宪法到宪政》获四川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9年,《走向平衡的宪政》获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