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效益
负效益亦称“反效果”。“正效益”的对称。举办的投资项目所付出的成本大于所带来的收益。 项目的投入大于产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论是生产性项目还是非生产性项目,经济效益表现为负效益的项目必须坚决否定。[1]
许多无法估量直接利得的非生产性项目不可与负效益项目等同。非生产性项目的直接利得无法估量和估价,它常常以社会必要的服务和不可替代性来显示其为社会提供的得益,而不能视为负效益。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许多生产性项目也表现为负效益,这是由于“高级赢利”理论指导下计划价格、计划利润不合理造成不同部门利润水平不均衡导致的效益扭曲。但如果考虑这些项目的外部效应,那末,它们仍可以表现为正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