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士
歷史沿革
先秦時指諸侯推薦給周天子之士。漢朝指封國或郡縣推舉之孝廉。唐、宋時稱州府科舉鄉貢、鄉舉中試者鄉貢士[1]。韓愈說:「常觀於皇都,每年貢士至千餘人。」,到了大和九年(835年),中書門下奏稱:「每年貢士,嘗僅千人。」。
明代時稱舉人為貢士、清時,則專指會試錄取者統稱貢士,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前十名稱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稱為「會魁」。貢士經殿試決定出身等第,即成為進士。因北宋之後殿試依慣例不黜落貢士,僅決定進士名次,故一般習慣於會試考中後即稱進士。
亦有部分會試中試者因各種原因無法參加殿試,故終其一生都是貢士。
唐朝
屬於京師或州縣學館的士子叫「生徒」,每年由學館選送一批參加尚書省的「省試」;其他士子,要先經過縣試和州試,合格者稱為「鄉貢」,再參加省試。省試由禮部主持,省試合格稱作「及第」。但還不能做官,必須再經吏部考試,合格以後才能入仕。
宋朝
士子考試及第,便取得了做官的資格,不必再經吏部考試。另外,在省試以後,增加了一場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此後遂成定製。在考試周期上,宋初與唐朝一樣,每年1次,仁宗時改為2年1次,英宗時改為3年1次,一直相沿至清。
明清
明、清考試程序極為複雜參加初試的士子叫「童生」,童生經過「縣試」(知縣主持)、「府試」(知府主持)、「院試」(學政主持),合格者為「生員」;生員經過省「鄉試」,合格者為「舉人」;舉人經過京城「會試」,合格者為「貢士」;貢士經過「殿試」,賜出身者為進士[2]。
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納貢;嘉靖中又有鄉試副榜,列在副榜的,准作貢生,稱為副貢。
清代有拔貢、副貢、歲貢、優貢、恩貢等,五貢都算正途出身資格。另有捐納取得的貢生,稱為例貢。
拔貢:科舉制度中,從生員中每府學舉二名,州、縣學各舉一名,由各省學政考選保送入京作為拔貢,經考試及格,可充任京官,或教職。
視頻
貢士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科舉與秀才,舉人,進士,狀元,360個人圖書館,201-3-19
- ↑ 明清兩朝的科舉制度,新浪博客,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