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公司
貨物的運輸公司
貨運代理公司主要負責貨物運輸的 業務,有內貿也有外貿。分一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還有二級。三級等,一級代理可以直接在空運或海運公司或鐵路公司訂艙,二級必須只能在一級訂艙,以此類推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形成,是國際商品流通過程的必然產物,是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正因為如此,該行業被世界各國公認為國際貿易企業的貨運代理。其英文命名為FORWARDERS,並為其成立了國際性組織,即「菲亞塔」,英文縮寫為「FIATA」。
- 中文名:貨運代理公司
- 類 型:公司
- 職 責:貨物運輸的 業務
- 包 括:內貿也有外貿
目錄
簡介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託,簽發運輸單證,履行運輸合同並收取運費和服務費的行為。
貨運代理行業在國際貨運市場上,處於貨主與承運人之間,接受貨主委託,代辦租船、訂艙、配 載、繕制有關證件、報關、報驗、保險、集裝箱運輸、拆裝箱、簽發提單、結算運雜費,乃至交單議付和結匯。這些工作聯繫面廣,環節多,是把國際貿易貨運業務相當繁雜的工作相對集中地辦理,協調、統籌、理順關係,增強其專業性、技術性和政策性。
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形成,是國際商品流通過程的必然產物,是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正因為如此,該行業被世界各國公認為國際貿易企業的貨運代理。其英文命名為FORWARDERS,並為其成立了國際性組織,即「菲亞塔」,英文縮寫為「FIATA」。它的成員國已發展到13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國際貨運代理公司3500多家,從業人員已達800多萬人,我國上海、廣州、天津、青島、大連、江蘇、深圳相繼成立了 [1]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正在籌建中國國際運代理協會,將領導各地協會,並加入國際性組織成為成員國。
主要區別
1,貨代是貨運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實際承運人。
2,貨代與物流(第三方)、貨運公司本質上是一樣的。
3,貨代又不同於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處理有關訂艙,簽單,改單,放箱等工作
4,貨代有一級與二級之分,一級貨代有美金髮票,二級沒有而且必須要到國稅局開票。
5,一級貨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訂艙,但不一定有資格訂艙,有許多船公司只指定了幾個少數的貨代做為訂艙口。所以並不是說一級就是怎麼着了。大部份的一級只能局限於幾個船公司有訂艙權。
6,一級貨代有定艙權並不一定能拿得好的價格與服務,有許多情況,訂艙貨代反而要向通過他訂艙那家貨代(其他一級或二級)拿價格與艙位。
7,貨代掛靠很正常,不是說所有掛靠就沒實力,所以不要只聽那個貨代是掛靠的就怎麼着了,當然,要是你是掛靠的,也不要口口聲聲一定要說我們是一級的在哪裡的辦事處,是掛靠就是掛靠的,還有啊,也不要是我們是一級的怎麼樣怎麼樣了,一級也不一定是有能力的,但二級也不要以為自己有點關係了就怎麼着怎麼着了,呵呵,明白的貨主看重的是你是不是合適自己的貨代。
8,口岸(上海,寧波)的貨代不一定是一代,90%以上口岸貨代也是沒有訂艙權的貨代或者二代,所以不要以為口岸的貨代怎麼着怎麼着的好了。
9,貨代的主要工作是訂艙,報關,車運等工作,不是什麼都能做的
10,報關不一定是報關行(公司),貨代也可以報,有的貨代只做報關的事情,其他事情他不做!
11,貨主訂艙必須通過貨代向船公司訂艙,船公司接了你貨主的單,最終還是要通過貨代做的
12,拼箱訂艙不是向船公司訂的,而是通過貨代公司訂的,船公司一般不接受拼箱的,所以拼箱提單一般不是船公司提單。
13,無船承運人與一級貨代本質也是一樣的,前者是交通部核准的, 後者是外經貿核准的,前着可開海運發票,後者只能用代理髮票。二者都可以開美金髮票。但要是都可以的話,那只能選其一。
14,無船與一代二塊牌子可以同時有一個公司所有,所以經常會看到什麼貨運公司即是一代又是無船的什麼
15,選擇貨代主要看它的服務,服務是最主要、最重點的,當然也希望價格合理甚至優惠的,價廉物美嘛。所以一代也好,二代也好,無船也好。合適才是最好的,希望大家都能找各自能長期合作的貨運代理公司!
貨運代理基本概念
1、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對貨運代理的定義是 :根據客戶的指示 ,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貨物的人,其本人並非承運人。貨代也可以這些條件,從事與運送合同有關的活動,如儲貨、報關、驗收、收款。
2、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定義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代業務。
國際貨代企業作為代理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託,以委託人或自己的名義辦理有關業務,收取來代理費或佣金的行為。
貨運代理業務範圍
國際貨運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戶的委託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可直接或通過貨運代理及他僱傭的其它代理機構為客戶服務,也可以利用他 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務。其主要服務內容包括:
1. 代表發貨人(出口商)
(1)選擇運輸 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 (3)提取貨物 並簽發有關單證;
(4) 包裝; (5)儲存; (6)稱重和量尺碼; (7)安排保險;
(8)將貨物的港口後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並將貨物交給承運人;
(9)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0)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 並付發貨人;
(11)安排貨物轉運;(12)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13)記錄貨物滅失情況; (14)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2. 代表收貨人(進口商)
(1)報告貨物動態; (2)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3)提貨和付運費;(4) 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 它費用; (5)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7) 協助收貨 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3. 其它服務,如根據客戶的特殊需要進行監裝、監卸、貨物混裝和集裝 箱拼裝拆箱運輸諮詢服務等。
4. 特種貨物裝掛運輸服務及海外展覽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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