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相关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10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1]。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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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李豫贵出席并讲话
2月8日,省十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向波参加会议,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宇峰主持会议。
会议介绍省十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通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和2023年的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就省十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稿)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李豫贵指出,社会建设委员会是人大所有专门委员会中唯一一个直接根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命名的委员会,把人大社会建设领域的工作集中到一个委员会来推进,加强了专门性、专业性,将更好地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自2019年首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以来,工作定位准、措施实、亮点多,为地方社会领域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新一届委员会依法履职打下了坚实基础。
李豫贵指出,2023年是省人大社会[2]建设工作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要进一步明确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好“一个中心”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五个领域”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以及“五项职责”即起草审议法规草案、开展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审议代表议案、办理督办建议等工作,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权、监督权等国家权力,完善社会领域法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要进一步抓牢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把握立法新方向,持续完善地方社会建设法规体系;打造监督新样板,持续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聚焦调研新问题,持续推动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李豫贵强调,要进一步提升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履职水平,讲政治、顾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法治、守底线,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将法律的“敬畏”精神带入工作中,将法律的逻辑概念带入工作中,将法律的严谨带入工作中,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和引领者;讲初心、促民生,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反映群众需求和呼声;讲团结、聚合力,广泛调动委员会全体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做好与联系部门、市县人大的联动协同,坚持“一盘棋”工作格局,以更加紧密地团结,更加顽强地奋斗,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王志略,委员杨晓曼、石校瑜、余华、卢玟燕、何英,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参考文献
- ↑ 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流程,收藏 ,搜狐,2021-01-14
- ↑ 社会人怎能不知社会委?全国人大新设的社会委了解一下 ,搜狐,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