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商務廳
貴州省商務廳,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商務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下放給市(州、地)人民政府。
(三)將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四)將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商務貿易和口岸管理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五)將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整頓規範市場秩序、成品油及散裝水泥流通、12312商務舉報投訴、典當等商務貿易管理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法規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推進全省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省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牽頭協調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酒類流通、生豬屠宰、拍賣、典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全省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省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照授權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牽頭擬訂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組織協調全省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初步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省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省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全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口岸管理的規章和辦法並督促落實;負責管理協調全省口岸工作;統籌規劃全省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三)負責指導全省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十四)負責指導和組織全省商務系統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貴州省商務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貴州省商務廳:做好產銷對接 撬動消費扶貧,搜狐,2020-06-02
- ↑ 貴州省商務廳政廳機構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