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提刑状
《贺提刑状》是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曾巩的作品之一。选自《曾巩文集》·卷三十七·启状二十三首。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1],世称“南丰先生”。
目录
原文
右,伏审祗奉诏恩,总持使务,伏惟庆慰。伏以提刑屯田躬高明之德,席熙盛之期,起收科荣,光映朝序。发明吾道,则有文章之深淳;推行当时,是为治行之尤异。果膺迅用,以允佥言。自江之东,握节而使,固将粹美于风俗,岂特是正于刑书。不次之升,为端于此。巩获分郡寄,得与公庥。幸喜之深,叙陈罔既。
作者简介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嘉佑二年(1057)中进士[2]后,熙宁二年(1079)先后在齐、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颇有政声。元丰四年,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著有《元丰类稿》五十卷、《续元丰类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曾巩的散文创作成就很高,《唐论》是代表作,可与欧阳修的《朋党论》媲美。著名有《墨池记》、《越州赵公救灾记》、《寄欧阳舍人书》和《福州上执政书》。曾巩也擅长写诗,有四百余首传世。曾巩培养了一批名儒,陈师道、王无咎、曾肇和曾布受业于他。
散文成就
曾巩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宋代新古文运动的骨干。接受了欧阳修在古文创作上的主张,他在古文理论方面主张先道后文,文道结合,主张“文以明道”。他的散文大都是“明道”之作,文风以“古雅、平正、冲和”见称。其文风则源于六经又集司马迁、韩愈两家之长,古雅本正,温厚典雅,章法严谨,长于说理,为时人及后辈所师范。曾巩为文,自然淳朴,而不甚讲究文采。堂该校点,诗赋文21卷。
曾巩文章的特色体现有长于记叙、不多写景,例如《醒心亭记》、《游山记》等。但也有极刻画之工,如《道山亭记》。《墨池记》和《越州赵公救灾记》熔记事、议论、抒情于一炉,深刻有力,通情达理。他的书、序和铭也是很好的散文。当西昆体盛行时,他和欧阳修等人的散文,一揖雕琢堆砌之风,专趋平易自然。
他的议论性散文特点是:剖析微言,阐明疑义,卓然自立,分析辨难,不露锋芒。《唐论》就是其中的代表作。《战国策目录序》论辩人理,气势磅礴,极为时人所推崇。
他的记叙性散文特点是:记事翔实而有情致,论理切题而又生动。《寄欧阳舍人书》和《福州上执政书》历来被誉为书简范文。叙事委婉深沉,语言简洁凝练,结构十分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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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唐宋八大家,豆丁网,2011-11-24
- ↑ 秀才举人进士相当于现在什么学历 ,搜狐,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