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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母对林黛玉的疼爱

贾母对林黛玉的疼爱

曹雪芹笔下的贾母对林黛玉的疼爱在所有的少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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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笔下的贾母对林黛玉的疼爱在所有的少女之上

一是据说已趋没落的贾府要借重薛家的庞大财力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此说很难成立。贾府乃两门国公之后,又是皇亲国戚,再说贾珍、贾赦还袭有爵位,便是贾政也官居员外郎。而中国自古以来重仕轻商,即使皇商也不如为官者。因此清代才出现花钱买官衔的制度与风气,才有“红顶商人”的出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虽然有些夸张,不过倒也道出了一个社会现实:有权的官肯定会有钱,而有钱的商却未必有权。所以在封建社会,官远远比商吃香。贾府这样的大贵族,自然不会排除和薛家这样也是出身贵族而现今是皇商的家庭联姻,但也不可能主要从经济着眼来考虑贾府命根子贾宝玉的婚事。从为秦可卿大办丧事来看,贾府也远没有到那种需要将自己的命根子贾宝玉与薛家联姻来解决财政困难的程度。二十九回贾母对张道士所说择媳标准是“模样性格好”,“根基富贵”倒不必太过考虑。在尤氏谈及秦可卿时,以及人们谈到几个大丫鬟时,也都是这两条。认为贾府出于财富原因要和薛家联姻只是猜测,没有任何直接的文本依据。

二是认为贾母、元春、王熙凤等在一些事情上明显地偏袒宝钗,伤害黛玉。主要事例就是贾母主动出资20两为宝钗作生日和元春赐物时宝玉和宝钗所得一样这两件。如果我们细致地分析,就会发现上述结论值得商榷。二十二回写得很清楚,正如贾琏所说,“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王熙凤“原也这么想定了”。但薛宝钗的这个生日不同往常,“老太太……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老太太说要替他作生日。想来若果真替他作,自然比往年与林妹妹的不同了”。而且这是宝钗来贾府过的“第一个生辰”。王熙凤“也这们想着”。除此之外,贾母也不过是“喜他稳重和平”而已。古代男子20岁“弱冠”,表示成年;女孩则15岁“及笄”为成年,可以论婚嫁了。因此女子15岁的生日和14岁、16岁的意义是很不一样的。很显然,贾府对宝钗生日的特殊做法是由于这个生日的特殊性造成的,并不包含对黛钗二人孰亲孰疏的态度。在贾府这样一个十分讲究封建礼法的大贵族家庭,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节的内外有别是很注意的。同是一个辈份的人,总是要把更好的东西让给外人享用,即外人受到的礼遇要高于自己人。我们只要看一下贾母、王夫人和薛姨妈等人在场的情况就一目了然。就在这个给宝钗做生日的二十二回,就很清楚地写明这个区别:“就在贾母上房排了几席家宴酒席,并无一个外客,只有薛姨妈、史湘云、宝钗是客,余者皆是自己人。”庚辰等本在此有一评语:“将黛玉亦算为自己人,奇甚。”其实这里正反映出黛玉在以贾母为首的贾府长辈们心中不寻常的地位。而且在点戏时,贾母让“寿星”宝钗点后,便叫凤姐点,接着叫黛玉点。黛玉让薛姨妈、王夫人,贾母开玩笑不让,非要黛玉点,可见并未冷落她。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一节,有一段藕香榭行令时的座次安排颇能说明问题:“这里凤姐儿已带着人摆设整齐,上面左右两张榻,榻上都铺着锦裀蓉簟,每一榻前有两张雕漆几,也有海棠式的,也有梅花式的,也有荷叶式的,也有葵花式的,也有方的,也有圆的,其式不一。一个上面放着炉瓶,一份攒盒;一个上面空设着,预备放人所喜食物。上面二榻四几,是贾母、薛姨妈;下面一椅两几,是王夫人的,余者蛇影杯弓颦卿绝粒都是一椅一几。东边是刘姥姥,刘姥姥之下便是王夫人。西边便是史湘云,第二便是宝钗,第三便是黛玉,第四迎春、探春、惜春挨次下去,宝玉在末。”薛姨妈虽然是王夫人之妹,在贾府却是客——五十回贾母和凤姐就薛姨妈拟宴请大家赏雪一事时开玩笑说,“姨太太是客,在咱们家受屈”——故位在其姐之上,享受的礼遇等同贾母,明显高于王夫人。刘姥姥固然出身贫寒,但贾母以“老亲戚”呼之,待以贵客之礼,因此王熙凤排座次时将她安排在王夫人的上首。老辈如此,小辈亦然。史湘云和薛宝钗都是外人,但在血缘上湘云与贾母即贾府的关系要比宝钗近得多。但宝钗目前长住贾府,而湘云则是偶尔小住,所以湘云坐首席便是理所当然的了。五十三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一节则更加明显:上面两席是李婶、薛姨妈二位。贾母于东边设一透雕夔龙护屏矮足短榻,靠背引枕皮褥俱全。将自己这一席设于榻旁,命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坐着。只算他四人是跟着贾母坐。故下面方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西边一路便是宝钗、李纹、李绮、岫烟、迎春姐妹等。贾珍、贾琏、贾环、贾蓉等只能坐在“廊上”。当贾母说给小戏子们“赏”时,小厮们撒钱后,贾珍、贾琏“二人遂起身,小厮们忙将一把新暖银壶捧在贾琏手内,随了贾珍趋至里面。贾珍先至李婶席上,躬身取下杯来,回身,贾琏忙斟了一盏;然后便至薛姨妈席上,也斟了”。这位李婶不过是李纨的寡婶,带了女儿李纹、李绮来京。所以从亲戚关系来说,这李婶要比薛姨妈远得多,属于王夫人亲家方面的妹妹。正因为是客,而且是新到的远客,所以在礼遇上就更特殊一些,位在薛姨妈之上。同样道理,在小辈中宝琴是亲戚中关系相对较远的——她只是宝钗的堂妹——又刚来不久,故安排在首席,位在湘云之前。这次宝钗没有跟贾母坐在上面,想是因为薛家已有宝琴在了之故。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来了许多亲戚、族人的元宵夜宴上,在丫头仆妇“媳妇们都素知规矩的”贾府,礼节上是不可能疏忽的,座次轻易不会错,主仆长幼皆深知礼法。贾珍、贾琏二人跪下给贾母斟酒时,“那贾环弟兄等,却也是排班按序,一溜随他二人进来,见他二人跪下,也都一溜跪下。宝玉也忙跪下了”。而这次命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坐着是贾母亲自发的话,由此也可看出贾母从心底里还是更心疼嫡亲外孙女林黛玉一些。至三更天觉得有些凉了,王夫人提议贾母挪进暖阁,“这二位亲戚也不是外人,我们陪着就是了”。结果贾母叫大家都进暖阁,而且“让薛李正面上坐,自己西向坐了”。所以贾母出资20两为宝钗做生日,虽然有对宝钗印象很好的因素,但并不是喜爱她的程度已超过黛玉,更没有着眼于选择未来的孙媳,主要是出于因为这个生日比较重要,宝钗又是外人的考虑罢了。五十八回有一个细节也能证明贾母格外喜欢和关心黛玉:由于一位老太妃薨,贾母等均奉命入朝守制并送灵,前后需得一月左右。贾母托薛姨妈在园内照管众姐妹丫鬟,“又千叮咛万嘱咐托他照管林黛玉”。五十四回元宵夜放炮仗,“林黛玉禀气柔弱,不禁毕驳之声,贾母便搂他在怀中”。总之,曹雪芹笔下的贾母对林黛玉的疼爱在所有的少女之上。[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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