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图书馆
资兴市图书馆2013年,资兴市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其前身可追溯至清朝嘉庆年间的“尊经阁”。1983年12月7日资兴县图书馆正式成立,1985年资兴撤县建市,资兴县图书馆更名为资兴市图书馆。现馆座落于市区晋宁路与大全路交汇处。占地6.35亩,总投资254万元,总建筑面积2725平方米,1992年动工兴建,1998年正式建成开馆。馆内设有文献信息采编室、图书资料编目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兴市支中心、综合外借室、期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报告厅、白薇书屋等服务窗口和工作室,这些窗口自2011年10月全面免费对外开放。
目录
基本介绍
2013年,资兴市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其前身可追溯至清朝嘉庆年间的“尊经阁”。1983年12月7日资兴县图书馆正式成立,1985年资兴撤县建市,资兴县图书馆更名为资兴市图书馆。现馆座落于市区晋宁路与大全路交汇处。占地6.35亩,总投资254万元,总建筑面积2725平方米,1992年动工兴建,1998年正式建成开馆。馆内设有文献信息采编室、图书资料编目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兴市支中心、综合外借室、期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报告厅、白薇书屋等服务窗口和工作室,这些窗口自2011年10月全面免费对外开放。现有藏书8万余册,主要以哲学[1]、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工业、农业、工具书、科普读物、少儿读物为主,2013年购买了3万册的电子图书,读者通过资兴市图书馆门户网站http://www.zixlib.com即可观看;另有少部分线装本、地方文献(含部分家谱)及白薇历年照片、手稿、信件等。
该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采用多种服务方式,努力提高读者服务质量:首先在只有6个编制人员上班的情况下,坚持365天全天候开放。其次建立“白薇书屋”,开展展览服务。继《文坛女杰—白薇》一书出版后,《白薇文集》定稿本已送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印刷。再次发挥公共图书馆在本地区的中心作用,积极开展各种业务辅导和协作协调工作,2011年协助资兴市委党校、2013年协助资兴人文潇湘馆、资兴市东江街道办事处星红村等单位建设图书室。近几年积极开展了“文化共享、惠泽三湘”、“三湘读书月”、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世界读书日[2]等活动,先后有多人在省、市级活动中获金奖、银奖等,图书馆多次获组织奖。自免费开放以来,我馆新办图书借阅证3780余个、增加图书6728册,年订报纸杂志300余种。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办证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免费办理资兴市图书馆借阅证,每人限办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军人证、警官证、护照、驾驶证等。
·未成年人办理借阅证,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凭户口簿或学生证办理,监护人将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借阅证须交纳100元押金,每次可借阅2册书、刊(部分偏远地区读者经申请,可借阅3册),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一次,逾期归还需支付逾期费。借阅范围:综合外借室、期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
·凭借阅证在电子阅览室可以免费上网查询资料等,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并签订责任书。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3:00-6:00(夏令时),联系电话:18273527046。
二、验证
·借阅证须每年验证一次,到期后,请持证至办证处办理验证手续,借阅证内押金不足100元需补交。
三、挂失
·请妥善保管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借阅证,应携带有效证件及时来我馆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持证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本馆概不负责,联系电话:18273527046。
·如找到挂失借阅证,凭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借阅证恢复手续。
四、补证
·借阅证遗失或损坏,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证手续,同时交纳借阅证工本费10元。
·补证读者原借阅证上无欠书欠款方可办理。
·如代办补证手续,须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退证
·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阅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手续,退还相应的押金。
·退证读者原借阅证上无欠书欠款方可办理。
·如代办退证手续,须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双方证件的复印件。
六、续借
·读者须在应还日期之前办理续借手续,续期从办理续借之日算起。
·续借方式:①现场续借:带上需续借的书、刊到图书馆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②网络续借:在本网站数字资源里点击资兴市图书馆网上续借系统,输入借阅证号和密码登录后自助续借;③电话续借:拨打18273527046,告知借阅证号和需续借书、刊的条码号;④短信续借:发送读者证号+需续借书、刊的条码号到18273527046。后两种续借方式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
借阅须知
1.馆内各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六岁以下读者需监护人陪同方可入室阅览,未办证读者只能就室阅览,办证读者凭借阅证可免费外借图书、期刊(报纸不外借)、上网查询等。
2.自带书籍入室读者请主动向值班工作人员说明,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误会,我馆提供免费存包柜供读者使用。
3.请妥善保管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由持证人自负。借阅证原则上由持证人办理借阅手续,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
4.每证可借阅3册图书或期刊(偏远地区可申请借阅5册,需提供当地乡镇府证明),每册只续借一次,逾期不再续借。续借自办理续借手续之日起计算,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滞纳金。为方便读者,如借阅书籍到期无时间归还,可登陆资兴市图书馆网站(也可扫一扫下图二维码进入)或拨打图书馆电话:0735-3324763进行续借,不接受任何借口逃避缴纳滞纳金!
5.外借图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相关处理,否则我馆不承担归还破损问题。
6.请文明阅读,做文明读者,爱护所借阅书刊,不得有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行为,违者按照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处理;爱护公共设施,丢失、损坏照价赔偿。阅览图书、报刊等请按要求索取并归还原处。
9.请保持图书馆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不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在馆内大声喧哗、追打、吵闹,严禁攀爬围栏;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注意保护书刊,不带有色饮料、零食进入阅览室;自备的书刊、包袋、食品等物品请存放于寄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历史沿革
初建发展
清嘉庆年间,资兴县始办尊经阁,藏书报 90余种,共计图书2400余册。民国24年(1935年)资兴县成立民众图书馆,在资兴民众教育馆内设阅报社,由教育局派人管理。藏书有《四库全书珍本初集》、《船山遗书》等民众读物。1949年民众教育馆与民众图书馆改为资兴县人民文化馆。1954年在文化馆内开设图书室,藏书二千余册,管理人员1人。60年代初藏书发展到万册。
中止时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资兴县文化馆图书室受到冲击,藏书损失五分之四,仅存2000余册,图书室停止开放。
重新开放
重新开放1972年文化馆图书室重新开放,藏书约1万册。1983年12月资兴县成立县图书馆,编制6人,在文化馆内办公。书库60平方米,阅览室50平方米,藏书43000余册。1988年市图书馆藏书59000余册,发放借书证967个,阅览证239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资兴市图书馆把重 点放在“地方人士着作”方面。
新图书馆
1992年7月从老区搬迁至新市区,借文化局门面一间借阅图书。1998年5月14日新馆正式对外开放,馆址在资兴市唐洞新区大全路,占地面积6.35亩,业务大楼2515平方米,宿舍723平方米,总投资254万元。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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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什么是哲学? ,搜狐,2017-12-16
- ↑ 4.23世界读书日的由来与简介 ,搜狐,201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