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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祖德赞

         
 赤祖德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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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祖德赞

吐蕃赞普(806—841)。 号热巴坚,赤松德赞之子。 816年,赤松德赞去世,立为赞普,年号彝泰,故又称彝泰赞普。 在位期间休武兴文,崇信佛教,授权僧人制定教规与国法,并主动与唐修好。 建立《唐蕃会盟碑》。

生年和起名

赤祖德赞是父王赤松德赞和母后蔡邦萨梅朵准的三个儿子中的最年幼的,关于他的生年,学者们说法不一。 在《西藏王统世系明鉴》中未载他的生年,只说塞那累江允(即赤松德赞)五十五岁死于火鸡年。有的学者指出,若按此记载计算,赤祖德赞应在牟尼赞普出生的次年即水兔年出生,而牟尼赞普与赤祖德赞之间还有一个王子牟茹赞普,那么,赤松德赞的王妃梅朵准应在生下牟尼赞普的次年,生下牟茹赞普和赤祖德赞二人,而他们二人又怎么会是孪生兄弟呢? 巴俄·祖拉陈瓦所著的《贤者喜宴》中说:“赤松德赞和他的长妃蔡邦萨梅朵准生有四子,长子牟赤赞普早逝,未建陵墓; 二儿子牟尼赞普生于其父三十四岁的水阳虎年,次年水兔年牟笛赞普出生,再次年木龙年赤德松赞出生。” 对此,五世达赖喇嘛所著的《西藏王臣记》中批评说:“蔡邦萨生有三子,长子牟尼赞普继承其父王位,幼子牟笛赞普塞那累江允四岁时继承其大哥执政,巴俄o祖拉陈瓦由于不懂牟赤赞普与牟笛赞普塞那累江允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名字,才说出把牟赤赞普当成他们的大哥的浅陋的话来。” 但是,五世达赖喇嘛不同意把塞那累江允和赤松德赞说成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名字的说法, 而认为应该叫赤德松赞热巴巾。 他说:“有的史籍把此王(塞那累江允)的名字说成是赤松德赞,这是由于没有看到赤德松赞热巴巾这样的连称而发生的错误”。 对五世达赖喇嘛的这一说法,有的学者评论说:“若按你的说法,应把热巴巾称为赤德松赞,但是,其他的许多史籍中把热巴巾称为赤祖德赞,而且《贤者喜宴》中收录的存于桑耶寺的塞那累时期的盟誓文书的抄件中也有赞普赤德松赞我之驾前等语,从盟誓文书本身看,清楚地表明赤德松赞即是塞那累江允。” 萨迦派的贝丹喇嘛索南坚赞所著的《西藏王统世系明鉴》中,在塞那累和赤祖德赞热巴巾两代赞普之间插入了一个名叫丁赤的赞普。 《布顿佛教史》中把塞那累的名字记成是赤德赞,而把赤德松赞热巴巾算作是塞那累的儿子。如此不同的说法,不一而足。 无论如何,学者们对这位赞普的名号提出的各种不同的说法都可能有其政治和历史方面的重要凭据。但是如果我们以赞普赤德松赞在位时期所刻的碑文中数次提到“父王天子赤松德赞与天子赤德松赞”等语作为依据来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牟笛赞普、塞那累江允、赤德赞、德松赞、丁赤等名称实际上不过是赞普赤德松赞的不同名字而已。《国王遗教》中说:“由阿阇黎起名为牟笛赞普,由父王命名为赤德松赞,由内相们上尊号为江允塞那累,由唐人起名为牟茹赞普”。由此看来,这些名称是由不同的人给同一个赞普起的不同的名字,牟笛赞普是阿阇黎莲花生大师起的,赤德松赞是父王赤松德赞起的,塞那累江允是大臣们起的。还有一种进一步的说法是,开初大臣们对这位年轻的王子是否能够胜任国王的职务还有一些怀疑,他们商议说:“最好能去考察一下王子的威仪如何。”结果当大臣们前去试探时发现这位王子仪态威严,有伟人之形,所以大臣们给他起名为"塞那累江允"(意即歪脖子的经过试探后发现其仪态很好的国王)。然而,说牟茹赞普是唐人所起的名字则不知是何所据而言,在其他的史籍中说赤德松赞的二哥的名字叫做牟茹赞普,因此《国王遗教》中的这个记载的这一点也可能不对。 虽然在一些史籍中说赤松德赞的二儿子叫牟笛赞普,但是实际上赤松德赞的二儿子叫牟茹赞普,而不是牟笛赞普。这方面最确切的证据是在伍多谐拉康的碑文中有“王兄牟茹赞”的记载。另外,虽然在常见的史籍中往往都说二王子牟茹赞普被那囊家族的人杀死,所以由三王子赤德松赞继位,但是这种说法却不可信,因为在他的弟弟赤德松赞继位执政后赐给班第娘·定段增的盟誓文书中还记有,参加盟誓的有王兄牟茹赞,而且谐拉康的石碑上作为参加盟誓者也刻有牟茹赞的名字。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王子牟尼赞普被母后毒死后,拉照惯例应由二儿子牟茹赞普继承王位,但是由于牟茹赞普在此以前将伦尚波的儿子伍仁无辜杀害,由大臣桂氏做了“三满意”的判决,将牟茹赞普流放到门域去了,所以未能继承王位。而当牟茹赞普九年流放期满从边地返回王宫时,其弟赤德松赞早巳继位执政,所以在赤德松赞赐给娘·定埃增盟誓文书时,牟茹赞普以国王近亲的身份参加了盟誓。伍多谐拉康的碑文是当时历史的最准确无误的证明者,我们认为它可以纠正一些辗转流传以致发生了错误的说法。

即位与执政

关于赞普赤德松赞即位的情况,古今汉、藏族的历史学家们也是说法不一。 五世达赖喇嘛说:“赤松德赞的幼子牟茹赞普塞那累四岁时即位执政。” 巴俄·祖拉陈瓦在《贤者喜宴》中说:“赤德松赞或称丁赤于二十三岁火阳虎年继王位。” 《新唐书吐蕃传》说是贞元二十年(公元804年)继位,近代有一些汉族历史学家认为是公元798年即位执政的。 无论如何,赤德松赞即位时还很年青,此时吐蕃政局不稳,大臣内部有各种矛盾和斗争,在牟尼赞普死后的一段时期,国政由大臣们掌握,后来,赤德松赞渐次长成,在班第娘·定埃增等人的帮助和支持下,才得以巩固自己的王位。 因此,赤德松赞在亲政后不久,先后两次对娘o定埃增赐予盟誓,将其功绩刻记在石碑上,不仅赐予他大论的官职,还赐给他超过其他大臣的特权,这些内容从谐拉康的两道碑文中可以清楚看出。 我们特将其抄录如下: 谐拉康第一件碑文: 天降之王圣神赞普赤德松赞诏敕,赐予班第娘·定埃增固若雍仲永无移易之盟书誓文。 班第·定埃增自始至终忠贞不二,于朕幼冲之年未亲政事之前,如朕之父母善加爱护。又如朕之亲舅多加教诲,使朕之父母兄弟间及上下臣民等莫不欢欣协和,对众人每倡有益之建议,且身体力行,忠贞事朕。 至父王王兄先后去世、予尚未继位之时,乃有人以助益社稷为辞,行离间欺骗之实,班第·定埃增察知情势,为朕屡建良策,消弥争执纷乱,奠定-切善业之基石,对朕之社稷有莫大之功。 于朕之驾前献社稷大计,忠贞不二,上下臣工倚为栋粱,各方宁静安乐。 及任平章政事社稷大论,所有作为,不论久暂,俱对众人大有裨益。如此忠贞,逾越前此任何一人,竭忠尽力,故朕欲效先辈赞普之例规,给予相应之恩赐。但班第本人拘泥于臣民之礼仪及比丘之戒规,推辞不受。 然则对竭忠尽力者赐予重赏,乃世之例规,故朕今下诏,赐予班第·娘定埃增重盟大誓,授以固若雍仲之权利。为使其永葆平安利乐,令上下臣民一体周知,于三宝所依止之此神殿处,敕建盟誓文龛,并将盟誓之文刻石树碑,并于文末加盖印章而保存之。自今以后,赞普后世子孙继位执政者,及平章政事社稷大论等主事之臣,无论何时,对此盟书及碑刻中所载各款均不得减少、不得更改,不得任意变动。 无论何时,赞普子孙对班第o定埃增之祖父论·囊桑努贡之子孙后裔均需加以照应,择其贤能者委为侍从,并依其能力封拜官职。 若有他人欺凌或诬告,由王室加以保护。 若无确实罪证,赞普决不听信离间挑拨之语,不容他人诬告。 若囊桑努贡之子孙后裔中确实有人对赞普及社稷心怀逆二,或有其他过犯,责罚亦仅及于其自身,其兄弟子侄不受株连,不受控告,不受责罚。 除反乱以外,不论有何罪过;仅处罚犯罪者,其余无罪者均不受牵连,其永久持有之告身文书及令名不使湮没,所任职司不予撤换,其所任岱本一职,仍令世袭。囊桑努贡子孙后裔之奴户、牧场、牲畜、园林等,无论绝嗣或受控系狱,赞普均不予没收,亦不赐与他人,若非其家主妇呈献赞普,其家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夺占或没收。 总之,无论何时,均使囊桑努贡之子孙后裔安乐永固,此盟誓文书之内容均不变动,不予更改。 赞普陛下亲赐盟赐,王兄牟茹赞,诸王妃、诸小邦、平章政事社稷大论以下,诸大小尚论均使参与盟誓,并赐予固若雍仲之誓书。 关于班第o定埃增如何忠贞不二、竭忠效力,利益社稷,赞普如何亲赐盟誓之详情,载于盟文之中,存于赞普之文库中,抄件一份加盖印章存于文龛中,抄件一份交班第·定埃增收执。 对班第o定埃增之叔祖父伊公之后裔,亦包括在此盟誓之中。往昔,娘氏与韦氏两家忠贞相同,效力相等,若与韦氏相比,赐与娘氏之恩泽似有不足,故朕下诏,对娘氏之盟文另有增益也。 以后若需开启此誓书文龛,朕之后裔子孙执掌国政者,应派可信赖之忠直主盟之堪布三人以上,共同取出,阅毕后照原样封存,并加盖堪布之印章。

将后面这份盟文与前面的一份比较,虽然都是赐给班第娘·定埃增的盟誓文,但内容上前一份较详细,后一份较简略,后面的盟文只是增加前文所没有的内容。 前份盟文的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 为报答班第娘·定埃增的功绩,规定从班第娘·定埃增的祖父囊桑努贡的后裔之中选择有能力者担任侍从,并依其能力封拜官职。 二 无沦何时均由赞普对娘氏给予支持,如果娘氏有人背离赞普及社稷,只责罚其本人,对娘氏的其他人不予责罚。使娘氏世代保持岱本的职务。 三 如果娘氏出现绝嗣或遭罪谴等情况,囊桑努贡的后裔的奴户、土地、牧场、牲畜、园林等赞普不予没收,不授与其他人,除非其家之主妇奉献给赞普,不以任何方式夺占。而后面的盟文中增加的内容是,不仅对论囊桑努贡的后裔子孙,而且对他们在藏、堆等地居住成为庶民的亲属也给予相当于有告身文书的尚论的地位,对娘氏家族不仅授予岱本一职,而且对他们的生命和财产给予法律保护。 在后面的盟文中还提到“后一个龙年”,这几个字十分重要。据王尧先生的研究,赞普赤德松赞在位的年代是从公元798年(土阴虎年)至公元815年(木阴羊年)。依此,赤德松赞在位的十七年中有两个龙年,前一个是铁龙年(公元800年),后一个是水龙年(公元812年),所以碑文中的“后一个龙年”应是公元812年。在这一年盟誓时赤德松赞的二哥牟茹赞普的名字没有出现,大约已经去世了。 总之,迭两通石碑对研究西藏古代历史特别是赤德松赞的历史是十分重要的资料。根据它们不仅可以纠正一些错误的说法,还可以了解吐蕃的社会、文化、风俗等方面的情况。除了这两块碑以外,还有赤德松赞与工布小王盟誓而树立的碑,它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工布小邦之王只从工噶波莽布支的后裔中择贤册立,不得授予外人,工噶波的奴户、土地、牧场等不得减少,不必(对吐蕃王室)交纳税赋、支应王差等。其详细情况请看该碑文。

发展佛教

众所周知,佛教是松赞干布首先引进到吐蕃的。 由于当时吐蕃社会上盛行的是苯教,佛教只是在赞普宫廷中有少数人信奉,并未能流布开来。 从佛教传入吐蕃的那一天开始,就和苯教相抵触,在几代赞普的期间,佛教与苯教进行了多次较量和斗争,到赤松德赞的时期,由于玛尚仲巴结等喜爱苯教的大臣站在反对佛教的一边,佛苯之间的斗争发展到十分激烈的阶段,有不少人在这场斗争中丧生。 但是,佛教是在阶级社会中产生的宗教,原始社会中产生的宗教苯教无法与之抗衡,因此佛教在赞普的支持下力量日益壮大,信奉者越来越多,在这一时期修建了桑耶寺,使佛教在吐蕃名符其实地正式建立起来。 由此,佛教战胜了苯教,树立了自己的优势地位。此后,又发生了顿门巴和渐门巴的两种不同见地的斗争,随着大乘和尚代表的顿门巴的见地遭到失败,从印度传入的大乘佛教中观见地成为赞普护持国政的理论根据,在吐蕃社会人们的思想中占据了统治地位。 赤德松赞和他的父王赤松德赞等崇信佛教的赞普一样,对佛教大力扶植和利用,使佛教在吐蕃进一步发展。下面我们简单地谈谈赤德松赞在发展佛教方面的事迹。 恢复桑耶寺神殿的供养 《巴协》一书中记载说,桑耶寺僧伽建立后,有一段时间,寺僧不事供养,专重争辩,使得庭院毁坏,大殿地面上满是鸟粪,所有僧舍的门都被盗走。在康区的郭·馨达听说后不悦,携带锡杖前来卫藏,路遇巴·塞囊的女儿坚惹色,一起同行,至玛地又遇巴萨格典,他们三人前去要求恢复对神殿和佛像的供养,但堪布班第楞伽说恢复供养要受惩罚,他们也感到害怕,由巴萨格典向王妃绛曲请求,王妃降曲不仅支持恢复供养,还献了七克小麦青裸,使桑耶寺恢复了对现证佛的供养。这件事在《巴协》中是记载在牟尼赞普继位之前,但是巴俄·祖拉陈瓦说:“对现证佛的供养是牟尼赞普创立的,它衰败后再次恢复是在塞那累的时期。”我们认为巴俄·祖拉陈瓦的说法是有其理由的,故将其记在这里。赤德松赞在这件事中起了什么作用史籍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但桑耶寺对现证佛的供养的恢复与赤德松赞的政治需要是有紧密联系的。 修建噶迥多吉央寺 藏文史籍和宗教史中对噶迥多吉央寺的修建情况只有简略的记载,没有关于该寺何时奠基动工、经多长时间建成等年代方面的确实材料。但是前辈历史学家们大部认为噶迥多吉央寺神殿是赤德松赞在位时期修建的。我们把噶迥寺建成后所立的石碑的碑文抄录于后: 圣神赞普赤德松赞在位之时,为圣教正法永固所署之誓文: 圣神赞普先祖赤松赞之世,行佛教教法,建逻些大昭寺神殿,立三宝之所依处。 先祖赤都松之世;于“岭”之赤孜等地建立神殿,立三宝之所依处。 祖父赤德祖赞之世,于扎玛之瓜洲、秦浦等处建立神殿,立三宝之所依处。父王赤松德赞之世,于扎玛之桑耶等地,建里外四境之神殿,立三宝之所依处。 圣神赞普赤德松赞之世,亦建噶迥神殿等,立三宝之所依处。祖辈以来如此奉行之佛法,若能永远不毁坏离弃,将化为无量善业,若离弃、毁坏、消泯之,将有无数苦难立至。故自今以后,无论何时,俱应遵行父王赞普赤松德赞在位之时赞普父子、众王臣设盟立誓并将誓文刻石立碑中所说:“立三宝之所依处,奉行佛法,永不离弃毁坏,世代遵循”之誓言。如此,无论有卦象或梦兆谓:“父祖历代以来所立三宝之所依处,所奉行之佛法无论如何妥护,俱有苦难或不吉之事”,亦不得毁坏、抛弃佛法。无论大小臣工何人如此奏请,亦绝不听准。赞普之子孙,从年幼者起至执掌国政者止,俱应从比丘中委任善知识,尽其可能学习佛法。蕃土全境亦需学习佛法,奉行不懈。无论何时,对蕃土上自权贵下至庶民,俱不阻闭其入于解脱之门径,使愿信奉者俱入于解脱,并常从其间选择有贤能者委任为堪布,并使堪布由寺院中参议各项诏命,授以管理寺院之权,委为善知识之职。对出家之僧众,朕父子尊为皈依供养之处。赞普宫中立三宝之所依处并供养之,不得离弃、不使毁坏,永为皈依供养之处。总之,赞普王庭及吐蕃全境决不使三宝消泯,不以任何方式离弃三宝。无论父祖子孙何代赞普之时定断为三宝之顺缘者,不使减少,不使毁坏,俱依照颁赠寺产之文书前言中所载者而行之。自今以后,代代相承,赞普父子均须如此立誓。为使誓言不生变故,不被更改,特请一切出世间、世间之神和非天为知证,赞普及众王臣均与盟立誓。而盟誓之详细盟文,与父王在世时所书之誓文一并放置。 对于这一通碑文,似乎无须多加解释。文中提到的详细盟文,抄录在《贤者喜宴》一书中,我们觉得可以当作这通噶迥多吉央寺碑文的注释,故将其转录如下: 此件系依据天子赤德松赞在位之时以兰纸金字书写、置于颇罗弥匣中存放在桑耶自成神殿之正本抄写。 赞普赤德松赞为祈愿佛教正法永不毁灭而发誓愿,书写誓文,兹将发愿立誓之缘故详述如下: 无上正觉教法,妙好广大,故世人不可不敬信之。父王赤松德赞在位之时,为祈愿教法永不泯灭之故,将佛法如何传入之经过写成文书。据此文书中所言,最初先祖松赞干布洞悉正觉教法妙好广大,世人不可不信奉之,乃建立逻些神殿。其后,父王赤松德赞了悟佛法,在蕃地建桑耶自成神殿等甚多寺院。至我赤德松赞赞普,前后七代赞普俱信奉佛法,未有不善不吉之事。只是当父王赤松德赞年幼之时,祖父赤德祖赞为信奉佛法所建立之扎玛瓜洲寺毁坏,有少数不信佛法之人(以此为借口)不准再奉行佛法,并写入律令之中。故其后父王赤松德赞身遭危难,后因敬奉佛法而身转安泰,故发愿立誓大宏佛法,永远不使泯灭,并书写誓文。 至父王升天之后,复有人以卦象及梦兆等为由,在我王臣之前屡进谗言,谓:“信奉佛法对赞普圣体及国政会产生危难,故不应信奉,请将赞普宫中所建三宝之所依处尽行拆去,总之不应信奉佛法也。”联今思之,若因彼等卦象及梦兆等虚假错谬之词将至关重大之三宝所依处及佛教正法毁弃,则对长远后世不善不利也,且违背先世王臣所立誓愿盟文。故依父王在世时所立之誓愿盟文及朕之心愿,再严申盟誓如下:“对祖上所遗盟书盟文中各项记载,无论何时一定遵行之。”朕如此立誓发愿,内外大小臣工亦已发誓遵行,写入盟书誓文中。 依此誓愿盟文,则今后即使有卦象或梦兆等无论何种方式言说:“信奉佛法终究将获恶果,故不应信奉”,吾等也不得毁弃三宝。无论大小臣工中何人如此奏请,亦绝不能听从。赞普之子孙从年幼者起,至执掌国政者止,俱应从比丘中委任善知识,尽其可能学习佛法。蕃土全境亦须学习佛法,奉行不懈。无伦何时,对蕃土上自权贵,下至庶民,俱不阻闭其入于解脱之门陉,使愿信奉者俱入于解脱。并常从其间选择有贤能者委任为堪布,并使众堪布由寺院中参议各项诏命,授以管理寺院之权,委为善知识之职。绝不准将出家僧人给予别人为奴,亦不科派差税而奴役之,不以世俗之法律惩处之,而以彼等作为朕父子皈依供养之对象。赞普宫中立三宝之所依处而供养之,绝不毁弃,绝不断绝供养。 总之,赞普宫廷及全蕃境土,绝不能以任何方式毁弃三宝。无论父祖子孙何代赞普之时定断为三宝之顺缘者,不使减低,不使毁坏,依例供奉。除当今王臣众人如此立誓外,赞普子孙后裔各代亦须如此立誓。今后凡新娶王妃、新委大臣,均应是如此立誓之人,若未如此立誓者,定使其照此立誓。 王妃立誓者,王妃没庐萨·墀玛勒,王妃琛甲萨·勒玛赞,王妃属庐萨·赞甲。 小邦王子立誓者:外甥吐谷浑王都结布西库波尔玛噶吐谷浑可汗,工布噶尔波王莽布支,娘地小王准墀波。 大小参与国政之大臣立誓者: 任钵阐布者:班第勃兰伽·允丹,班第娘·定埃增。 宰相同平章事:大论尚没庐·赤苏仁谢,尚琛·结赞热勒色,韦·论芒杰拉类,韦·论绮心儿多赞,尚琛甲·拉热黎谢,朗·论绮心儿贝拉。 囊论(内相):尚那囊·赤扎甲,尚蔡邦·多热拍波,尚蔡邦·拉桑鲁白,尚那囊·甲勒格楚,尚那囊·拉热贝赞,勃兰伽·论颊桑都恭,娘·论赤桑勒都,乃乌·论拉桑敬敬,董·论达勒,尚琛·甲多色,朗·论山吉,尚蔡邦·拉隆多,章杰·论其乌穷,巴·论佐玛,聂秀·论达祖聂。 悉南纰巴:喀哇杰·论勒赞,库·达则布,谢俄·尖达类,穹波·论甲迥,苏布·论孔赤,乃乌·论鲁热,尚蔡邦·鲁错多,巴曹·论措色,娘·论勒赞,朗·论塞勒,韦·达波赞,勃兰伽·论散巴,尼瓦·论顿恭,苏布·论达勒,谢俄·塞赞,库·托赞,那囊·拉邦。 法官、将军、纰论(外相)参与国政者:洛·论赤桑域赞,韦·论冲热,桑琛·甲东列门赞,尚蔡邦·赤色蚌热穷,尚琛·甲达热甲勒,尚那囊·赞扎赤勒,仲·论甲热喀孜,拉隆·论莽布支噶贡,尚仲·达热扎当,韦甲多热达聂,属庐·论洛恭,朗卓·论冲勒,韦·论咄赞,乃乌·论古玛,桑没庐·达当,孟·扎论鲁玛,桑·琛玛赞,孜中·论噶古,穹波·论梅郭,巴曹·论贝玛,仲色日当,韦·论彭勒,韦·论冲勒,噶哇·论错类,属庐·论贡岗,尚琛·甲玛宁则,桑蔡邦·玛赞,属庐·丹贡,朗·域宋,属庐·其类,章·没玛,没庐·多松顿,仲·扬色。 翻译佛经 关于赞普赤德松赞时期翻译佛经、确定译名并编制目录的情况,我们只见到在《丹珠尔》的《声明两卷》中有详细的记载,所以将其有关段落抄录如下: “向佛陀顶礼!第一卷。及至马年,赞普赤德松赞驻于'几'地之温江岛宫。上部与下部之军攻下宁杰与衮孜。葛禄逻使者前来致礼。大论尚赤苏仁谢、芒杰拉类等由汉地获大量物品,将骆驼、马、黄牛等呈献王庭,尚论以下俱颁给赏赐。 迎请天竺之堪布兹那米扎、苏仁扎波底、徐楞扎波底、答那息拉、波底米扎以及吐蕃堪布仁达桑支达、达玛达锡拉和大译师扎那塞拉、扎雅桑支达、曼扎室哇、仁扎锡拉等,将佛教各种经典由印度文译成藏文,确定译名,写成目录。并下令要使翻译之经文永无改移,众人俱能学习。 先前父王天子之时,菩提萨埵、益西旺波、尚甲年涅桑、论赤谢桑希与译师扎那德哇郭夏、杰其周、阿南达等人曾对藏语没有的佛经词语确定译语,其中有若干与佛经经义及声明学之规律不合、因而不可不加修改之处,现已经改定。凡所译词语,必考查其在佛教经典中如何得来,往昔堪布楞扎祖那(龙树),巴苏班都(世亲)等如何讲说,声明论中如何规定,使其与彼等相符合。 难以俱合之词语语则分别考定,写入译文,不能单独析解其义应用音译者则译其音,定其译语,部分应用意译者则译其意,定其译语。译语确定之后,于赞普驾前由钵阐布贝吉允丹、定埃增等召集,向王臣御前会议呈报,规定经典翻译之方法及印度语译成藏语时的译语,由赞普下诏命厘订。翻译佛经之规则,一是不违背经义,二是使蕃地之人易于理解。翻译佛经之时,若不改动印度文的前后顺序译成蕃语后词句文义俱相符合且易于理解,则不改动顺序而译之。若须改动顺序方易于理解而有几种改动形式时,则按最易于理解的那种形式改动后译之。若一个词语有几个词可用者,则依其上下文义择其适合者用之。如乔达摩(goo- ta- ma)一词可以理解为方向、地方、光明、金刚、黄牛、善趣等义,乔西噶(goo -shi- ka)一词可以理解为古莎草、贤者、喜莲花、猫头鹰、石榴树等义,对此等一词多义而翻译时又找不到一个同能包括其各种意义者,硬订一词又无重大根据者则不译其词,借用印度文原词。对可以有各种解释之词不可拘执一义而译之,应使其适合各种意义。对地名、人名、花名、草名等,若翻译后使人疑难或词语不雅,或虽可粗略了解但其义是否如此难以判定者,则在其前加上地方、花等说明其种类之词,然后保留印度文原词。至于数量,如按印度语顺序译出为'比丘百半十三'(即差半个到十三个一百比丘),实为比丘一千二百五十人,按藏语习惯译出不违其义又便于理解,则算出其总数按藏语习惯译出。印度语中的'巴里'、'散'、'乌巴'等标点或装饰之词,则结合其意译出,如无法表达其意,则加杂词尾译之。若一物而有数种异名,而藏语未有一词可以与其对应,则用常用而易于理解之词译之,若有名词可以与其对应,则分别对应译之。对佛、菩提、声闻部等名称及赞颂等词,将佛译为'桑结',其余依次递减,依照先前父王天子之御前堪布及大译师等翻译《宝云经》、《楞伽经》时所定之规译之。依照此次所定规则,厘订译语,各人俱照此修改,今后不准自造新译语。若各译场及讲经院需新制译语,不准自行制订,须将新制译语在佛经上如因明中的根据以及佛教教法中应如问称呼仔细考订,将理由呈报王廷堪布会议及经典总校订处,经赞普审定批准之后加入译语目录中。密宗经咒既称密典,不可向无根器之人讲说宣示,若将其译出以供修习,其间曲折深奥之义难以词语表达,若只照词义修习反出错乱,且使经咒中猛恶之语词入于蕃语之中,故今后除赞普诏命批准翻译的密宗典籍以外,不得翻译密宗经典及猛恶咒语。”

赞普赤德松赞在政教两方面都做出了不少事业之后,于木阴羊年(公元815年)去世,他的陵墓建在都松芒波结的陵墓之前。 赤德松赞的臣民为向他致哀,使其事迹世代流传,在他的墓前建立了一块石碑,把他的事业记入了碑文中。由于岁月的剥蚀,碑文只剩下了前半部分,后半部分除了个别的单词外,已无法辨认。我们将碑文的前半部分抄录于后,作为本文的结束: 赞普天子鹘提悉勃野,由天神来为人主,教法礼仪尽善尽美,权势煊赫,永无颓圯。社稷广袤,兵甲坚固,圣业固若雍仲。赞普天子赤德松赞,继为人主,所为合于神天之教法礼仪,权势盛张,有如诸天,政令威严,性格沉毅,以善谕明令使内外兼善,社稷昌隆,为使众人俱知,略书其大略于碑: 天子赞普赤德松赞圣神陛下,性格沉毅,心胸开阔,政令威严,骁武娴兵。    [1]

参考文献

  1. 赤祖德赞搜狗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