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与訔(1213—1265),又名赵与告,字仲父,号菊坡,居安吉州(今浙江湖州)。宋太祖赵匡胤十一世孙,秦王赵德芳之后,元代著名书画家赵孟𫖯的父亲[1]。 以荫补官,初调饶州司户参军,兼浙西提刑司干办,知萧山县。理宗淳祐八年(一二四八),通判临安府。十年,知嘉兴府。宝祐元年(一二五三),知平江府。景定五年(一二0),以两浙运使兼知临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