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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紅梅[1] 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社會法學二級學科學術帶頭人。198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社會法研究所所長、教授;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土地學會法學分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趙紅梅
出生 1964年5月生
國籍 中國
職業 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
知名於 中國土地學會法學分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知名作品私法與社會法——第三法域之社會法基本理論範式
經濟法的私人實施與社會實施
《[[美、德新型懲罰性賠償責任對<消法>修訂的重要啟示]]》

研究領域

社會法學、經濟法學、土地與房地產法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2]

目錄

社會兼職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學分會副會長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會監事

原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原國家質檢總局缺陷消費品召回專家

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專家

中國政法大學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常務理事

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特約研究員

榮譽獎勵

2016年:論文獲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10年優秀論文獎

2015年:中國政法大學教學優秀獎

2015年:中國政法大學工會工作積極分子

2013年:首屆中國政法大學優秀研究生導師

2013年:論文獲中國法學會主題徵文二等獎

2012年:論文(合著第一作者)獲中國法學會主題徵文二等獎

2010年:專著《私法與社會法——第三法域之社會法基本理論範式》獲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10年:論文獲中國法學會主題徵文一等獎

2010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秋季論壇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

2009年: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2008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秋季論壇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

2007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秋季論壇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

2006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秋季論壇優秀論文評選二等獎

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實習指導教師

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2003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春季論壇優秀論文評選二等獎

1999年:論文獲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優秀科研課題評選優秀論文二等獎

1998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校慶優秀論文評選二等獎

1996年:論文獲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優秀科研課題評選優秀論文獎

1995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憲梓優秀科研成果評選三等獎

1994年:論文獲中國政法大學校慶優秀論文評選三等獎

1994年:論文獲中國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青年優秀論文評選二等獎

科研成果

代表性專著

《私法與社會法——第三法域之社會法基本理論範式》(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62萬字。

代表性論文

經濟法的私人實施與社會實施》(獨著),《中國法學》2014年第1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卷)2014年第5期轉載。

《美、德新型懲罰性賠償責任對<消法>修訂的重要啟示》(獨著),《法律科學》2011年第6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卷)2012年第2期轉載。

《拆遷變法的個體利益、集體利益與公共利益解讀——限於舊城區改建拆遷的分析》(獨著),《法學》2011年第8期。

直接保護髮散性正當競爭利益的集體維權機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社會法解讀》(獨著),《政治與法律》2010年第10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卷)2011年第1期轉載。

《「富士康事件」凸顯我國勞動者權益保護機制的缺陷》(獨著),《法學》2010年第8期, 《新華文摘》2010年第21期觀點摘編。

《經營者義務:對誰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的社會法理路》(獨著),《法商研究》2010年第4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卷)2010年第7期轉載。

《勞動法:勞動者權利義務融合之法——社會法的視角且以加班工資為例》(獨著),《上海財經大學學報》(哲社版)2010年第2期。

《自私利己之人與克私利公之人——私法與社會法人性區別解析》(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卷)》2010年第7期轉載。

第三法域社會法理論之再勃興》(獨著),《中外法學》2009年第3期。

《個體之人與集體之人——私法與社會法的人像區別之解析》(獨著),《法商研究》2009年第2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卷)2009年第7期轉載。

《私法社會化的反思與批判——社會法的研究視角》(獨著),《中國法學》2008年第6期。

《限制體育隱性市場行為之理論與對策研究——法律學的視角且主要以奧運會為例證》(合著第一作者),《體育科學》2007年第2期。

論中國土地徵收制度的政府、社會聯動模式》(獨著),《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06年第3期轉載。

《環境權的法理念解析與法技術構造——一種社會法的解讀》(合著第一作者),《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卷)2004年第7期轉載。

《社會法代表性學說之評析與展望》(獨著),《法學》2004年第5期。

水權塑造之法理辨析》(獨著),《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3期。

論土地使用權租賃》(獨著),《中國土地科學》1996年第5期。

代表性科研項目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經濟法的定位與經濟法責任屬性和類型研究」,2016年立項,主持人。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重點項目:「《社會組織法》立法研究」,2016-2018年,主持人。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自選項目:「宅基地使用權的基本屬性與發展趨勢」,2013-2015年,主持人。

承擔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多師同堂面對研究生授課研究——基於我校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專業課的教改實踐」,2016年立項,主持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教學助理在師生互動中的作用」,2014-2016年,主持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教學改革項目:「高校本科平時成績考核的形式——組合模擬課題研究」,2007-2008年,主持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經濟法概論實驗課」,2003-2004年,主持人。

指導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獲得的課題立項: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創新訓練項目1項(2014年)。

「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項目4項(2009年、2010年、2015年、2015年、2016年)。

指導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獲得的科研獎勵:

「挑戰杯」首都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1項(2011年)。

「挑戰杯」首都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三等獎1項(2011年)。

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十星」1項(2008年)。

指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獲得的課題立項: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5項(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指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獲得的科研獎勵:

中國法學會主辦的首屆中國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論壇暨全國食品安全徵文三等獎2項(2011年)。

全國企業法務徵文一等獎1項(2010年)。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青年優秀論文提名獎1項(2010年)。

中國政法大學「學術新人」1項(2007年)。

碩士論文被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評為優秀法律碩士論文1篇(2006年)。

個人成就

1、 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度優秀教師。 2、 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度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論文)一等獎。 3、2003年10月「環境權的法理念解析與法技術構造——一種社會法的觀察視角」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首屆民商經濟法秋季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 4.「限制體育隱性市場行為之理論與對策研究——法律學的視角且主要以奧運會為例證」2006年10月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商經濟法秋季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

教學改革成果(論文、課題)

1、論主觀題考試的評價與完善——以「經濟法總論」課程考試為例,載於《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文選》(第四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個性化小班教學的成果與存在的問題」,發表於《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05年第21期。 3、校教改課題:「經濟法概論」實驗課,本人為課題負責人。 「經濟法總論」課程教學經歷、教學特色

教學經歷

1994年開始為本科生講授經濟法基礎理論課程; 2003至今為本科生講授經濟法總論課程。

教學特色

1、注重將經濟法總論與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人性、信仰、文化、社會習俗、商業慣例等要素加以融合,力爭使經濟法思想深入學生心髓。 2、強調本科生培養研讀經典著作的興趣,向學生推薦名著,並要求寫讀書筆記。 3、強調經濟法生活化、實踐化,以大量的事例、案例解析抽象的經濟法理論;同時鼓勵學生通過觀察、查閱文獻、社會調查等形式感知經濟法現象。 4、大量運用課程討論,倡導師生互動,與學生交流較充分。 5、課程30%平時成績考核形式為個人讀書筆記,學生組合模擬課題、社會調查、文獻檢索、論文等。 6、注重引導本科生對學術研究產生初步興趣,從選題、學術規範等方面給以指導。課程30%平時成績考核作業成果已有10篇在《學術法大》上發表。

趙紅梅:寫給天堂里父母的信——讀《教育魅力》之後

導讀:寫給天堂里父母的信 ——讀《教育魅力》之後親愛的爸爸媽媽: 您們好!又是暑假,我坐在家中電腦前,默默地想您們。一晃爸爸您走了十年了,而媽媽您則離開我有十五年了!總覺 得淚[3]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