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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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十四(法語:Louis XIV,1638年9月5日-1715年9月1日),或稱路易大帝(le Grand)和太陽王(le Roi Soleil)是1643年-1715年間在位的法國國王,在位長達72年110天,是有確切記錄的在位最久主權國家君主。[1]
路易十四是法國國王路易十三的長子,出生於法國聖日耳曼昂萊。登基之初由他的母親奧地利的安妮和樞密院首席大臣首席大臣儒勒·馬薩林攝政,直到1661年儒勒·馬薩林死後,方才親政。作為君權神授的支持者,路易十四繼續加強王國的中央集權,建立一個以凡爾賽為核心的集權國家,一舉使法國成為歐洲霸權。並向地方封建貴族宣稱「朕即國家」,並把他們集中在凡爾賽宮居住,將整個法國的官僚機構集中於他的周圍,以此強化法國國王的軍事、財政和機構的決策權。他在法國天主教會下推行宗教統一,排斥並鎮壓胡格諾派教徒。
目錄
生平
幼年繼位
路易十四於1638年9月5日出生於法國聖日耳曼昂萊。1643年5月14日,父親路易十三因病去世,4歲半的路易十四繼承王位,由母后奧地利的安娜攝政,樞密院首席大臣紅衣主教朱爾·馬薩林輔政。路易登基初期,因為新教國家與天主教國家不合導致的三十年戰爭,使全歐洲處於混亂與廢墟中。1636年-1637年西班牙進攻法國,法軍獲勝。1648年,三十年戰爭平息,民窮財盡、瀕臨崩潰的雙方:哈布斯堡王室和法國、瑞典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布蘭登堡-普魯士、薩克森、巴伐利亞等德意志諸侯,簽訂了《西發利亞和約》。
投石黨運動
但是法國又發生了一次巨大的暴亂(巴黎為首的投石黨,1648年-1653年),它主要是針對首席大臣馬薩林的政策。因為年幼的路易在暴亂中兩次逃出巴黎,很可能對小路易造成深遠的影響。他決定永不允許這樣的暴亂重現,並對巴黎留下沉重的負面印象[2],開始計劃在未來定居於凡爾賽宮。
1648年投石黨爆發之時,因為法國仍與西班牙作戰(1635-1659年),陷入嚴重的內憂外患當中。法國國力嚴重削弱,而叛亂之後,法國的國力短時間仍難以恢復。此事件不但造成社會的大混亂,且因為稅收大減,軍力從十五萬人衰退到五萬多人。
法西戰爭
現代歷史學者保羅·甘迺迪形容法西戰爭:「在1648年《西發里亞合約》以後的法、西11年戰爭中,兩個對手就像被打得昏頭昏腦的拳擊手一樣,在幾乎耗盡體力的情況下,互相緊緊地抓住對方,而不能將另一方打倒。雙方都遭受國內叛亂、普遍貧困化和厭戰情緒的折磨,也都處於財政崩潰的邊緣。」一直到1658年的沙丘戰役,法國才徹底擊敗西班牙,簽訂《比利牛斯條約》確認勝利,西班牙將阿圖瓦和魯西永割讓給法國,並承諾在隔年將西班牙王室公主瑪麗-泰蕾莎嫁給路易十四,但瑪麗-泰蕾莎公主不得繼承西班牙王位;法國重新朝稱霸歐洲的方向邁進,且埋下了1667-1668年「遺產戰爭」的伏筆。
後世影響
在法國,路易十四因為他使法國強大而受到尊敬,他將法國國力和文化推向王權社會的頂峰,當時的社會歐洲貴族以學習法語為傲,路易十四最偉大的成就不在於戰爭,而是在於他處於的時代是法國王權時代最為輝煌的時代。他將先代打下的牢固基礎完成偉大成就。將法國的影響力擴張到空前龐大,同時重視中產階級,任用他們為之效力。以精明的政治手段與對國事的勤勞工作的環境下在其與先代君主為法國留下的優勢,帶領法蘭西成為第一強國。
路易十四與科爾貝爾創建的《路易法典》完善了法國自查理七世以來的法律條文。 《民事訴訟法》(1667年)、《水與森林法》(1660年)、《刑事訴訟法》(1670年)、《商法》(1673年)和《海商法》(1681年)等法律相繼出現。該法典一直到路易十六時期被推翻。儘管如此路易法典仍然對大革命後規劃的六法奠定基礎,甚至部分法律規定被重新完善後編入拿破崙民法典。但他的無計量的戰爭使法國的國家經濟破產,他不得不逐漸加強對農民的稅收要求。法國歷史學家亞歷西斯·德·托克維爾認為,這個重稅以及他對貴族的削權和沒有政治權力的市民階層對政策的不滿是導致1789年發生法國大革命的政治、社會和經濟原因。
自法國大革命後法蘭西人民對這位高度集權和將法蘭西陷入困境的君王恨之入骨。但自法蘭西動亂以後,第五共和國開始對這位國王進行重新研究和反思。他是一位具有爭議的國王,支持派與反對派仍然存在。但是大多數的法國人民已經認可了這位為了締造法蘭西而不惜毀滅法蘭西的君主。
家庭
路易十四的誕生被視為一項奇蹟,並被命名為「天賜路易」(Louis Dieudonné)[3],因他的父母結婚23年都未生育子女,且其母在1619至1631期間曾有過4次死產。他五歲時(1643年)登基為王。1660年,22歲的路易與西班牙公主瑪莉·泰瑞莎結婚。
在與泰瑞莎成婚前,路易十四已經往來過不少其他女士了,就從獨眼女郎波維夫人開始。波維夫人在芳齡一十八時勾引他,她是他母親寢宮的首席女僕,據信是該家政部門的資深人員。他也和馬薩林主教其中一名年輕姪女奧蘭普·曼奇尼約會。
1661年,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下令在巴黎創辦全世界第一所皇家舞蹈學校,並親自參加演出,先後在26部大型芭蕾中擔任主角。他於13歲首次登臺演出,30歲時因身材過胖而退出舞臺。他曾經演出羅馬神話中的太陽神「阿波羅」,而被後世尊稱「太陽王」。這個時期宮庭組織了三位藝術大師-呂利、莫裏哀和博尚專門負責芭蕾藝術的創作和演出,同時確立了芭蕾的5個基本腳位、12個手位和一些舞步,皆以法文命名之,使芭蕾動作有了一套完整的動作體系。
1679年,路易十四發現與他十分要好的一位情婦蒙提斯斑女侯爵(Françoise-Athénaïs,marquis de Montespan)在1666年至1668年期間就開始利用巫術舉行黑色彌撒,用嬰兒當祭物的作法,妄圖贏得國王的愛,驅使國王娶她。巫術被揭發之後,她與國王的關係旋宣告結束。去請女巫拉·瓦辛作法的仕女不計其數,被偵訊的就有218人。當時蒙提斯斑女侯爵將做法後的藥物加在國王的餐飲裡面,以致國王早上起床就會頭痛,此後蒙提斯斑女侯爵被要求接受宗教感化。
1683年,當皇后瑪莉·泰瑞莎死後,1685年至1686年間他又與奧比尼(Constant d'Aubigné)家族之女-弗朗索瓦絲·德·奧比尼(Françoise d'Aubigné)秘密結婚。她是一個虔誠的女人,國王因為小孩須要人照顧而願意娶她。國王冊賜給她曼特農(Maintenon)的領地,並封她為曼特農女侯爵。但是路易十四主要的目的只是要利用這些入宮的仕女開眼界,同時增加她們的學識與機會,所以所生子女多是私生子。
路易十四與他的王后有三男三女,但除了王太子長大成人以外,其餘都早夭。路易比他的子女、兩名孫子和兩名曾孫在世時間更長。他死後,他唯一還在世的曾孫路易十五於1715年繼承王位。此外他有16個經承認的養子女,但他和庶妻無子女。
- 長子:路易王太子 = 巴伐利亞的瑪麗亞·安娜·維多利亞,皇太子妃
- 長孫:路易王太孫,勃艮第公爵 = 薩沃伊的瑪麗·阿德萊德,皇太孫妃
- 曾孫:路易,布列塔尼公爵
- 曾孫:路易王太曾孫,布列塔尼公爵
- 曾孫:路易十五
- 次孫:菲利普,西班牙國王,安茹公爵
- 三孫:查爾斯,貝里公爵
- 長孫:路易王太孫,勃艮第公爵 = 薩沃伊的瑪麗·阿德萊德,皇太孫妃
- 長女:安妮·伊麗莎白公主
- 次女:瑪麗·安妮公主
- 三女:瑪麗·苔蕾絲公主
- 次子:菲利普·查爾斯,安茹公爵
- 三子:路易斯·弗朗索瓦,安茹公爵
影片
參考文獻
- ↑ Louis XIV. MSN Encarta. 2008 [20 January 2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1-01).
- ↑ Hatton, Ragnhild Marie. Louis XIV and his world. New York, Putnam. 1972: P. 31.
- ↑ Henri Bremond. La Provence mystique au XVIIe siècle: Antoine Yvan et Madeleine Martin. Plon-Nourrit. 1908: 381–382 (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