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城街道
军粮城街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东丽区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军粮城的前身是漂榆邑、角飞城。唐朝为防北方奚、契丹等游牧民族的侵扰,在幽州、蓟州驻扎重兵,军需物资多在此地转运,故名“军粮城”(“城”是当时军队的一级建制,后逐渐演变成为地名)。1958年设置军粮城乡,同年改称军粮城公社。后改军粮城管理区,属新立村公社。1962年设立军粮城公社。1984年,撤销军粮城乡,改为军粮城镇。2008年,撤销军粮城镇,设立军粮城街。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军粮城街道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
目录
行政区划
军粮城街道下辖以下地区:
机米厂社区、杨台社区、苗街社区、塘洼社区、农场社区、杨台村、魏王庄村、东封村、苗街村、塘洼村、刘台新村、李家台村、后台村、北旺村、大安村、兴农村、永兴村、唐山村、民生村、山岭子村、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和和顺园社区。
乡镇级行政单位
乡,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基层行政区划单位,区划层次介于县与村之间。“乡”为县、县级市下的主要行政区划类型之一。中国行政区划史上,“乡”一直为县的行政区划单元,因此现行处同一层次的区划单位归入乡级行政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行政区划制度出现了大的变革。1980年代以后“乡改镇”、“乡改街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在乡级行政区划中,乡(包括镇)设有一级人民政府,属于基层政权;乡的行政区划单位为村(含民族村)。但很多乡设有社区,乡的区划单位设置与镇、街道看不出实质性差异。
中国大陆目前的乡级行政区分为两种,按省级、县级、乡级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划分,属于第三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划制度划分,属于第四级地方行政单位(四级行政区划为近年来的新发展,八二宪法上尚未认可[1])。乡级行政单位类型包括乡(及民族乡)、镇、街道,内蒙古自治区还有苏木和民族苏木。乡(民族乡)、镇、苏木均设有政府,县辖区和街道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另外存在少量特设的准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乡级行政管理区(简称管区或管理区)。
辖区重叠
城市化过程中,常常遇到需要将一个辖区较大的乡镇肢解为若干个辖区较小的街道的情况。此时,常见的做法是,在远离镇中心建成区的地方建立新的街道管理新建的建成区,建成区内原有的乡镇所辖的村落仍由乡镇管理,新建的街道与所属的镇在辖区上高度重叠,常常是所在的乡镇的辖区的子集,但在重叠的辖区内二者均对其中对方管辖的地区只辖不管。因此,在区划的意义下街道是所在乡镇的“一部分”,但在行政区划上二者是互不隶属的行政区。例如,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所辖的全部社区以及司家营村、民主村、南辛堡村、莲花池村、东杏园村和姜家台村六个村均由延庆镇和百泉街道共辖,但前者只管理6个村,后者只管理8个社区,二者管辖区相互交织,街村交错。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棚户区改造”使乡镇在与街道共辖区内管理的村落被城市建成区取代,双方可能依照其实际管辖区重新定义各自辖区,乡镇所管理的共辖区域可能被相应的街道吞并,或被移出相应街道的辖区。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的上园村原是东升乡与北下关街道共辖,由东升乡大钟寺行政村管理的自然村,现上园社区已不属东升地区(东升镇)所辖;相反,西王庄和前后八家原是东升乡与学院路街道共辖(除后八家外均由街道所管),现西王庄主要部分(今八家社区南部突起区)及前后八家已不属学院路街道所辖,西王庄东部部分(今西王庄社区)已不属东升地区。
乡级管理区则只管不辖。内地出版的一般的乡级区划图综合管区、辖域和管辖区绘制,避免过度突出管辖区交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