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部:进一步推进 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12月26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财政部部长肖捷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将进一步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事权属性为遵循,将转移支付改革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衔接,同绩效评价、预算公开、问责机制等制度建设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相匹配,转移支付交叉重叠、退出难、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逐步形成一套定位清晰、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和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监管严格的资金管理机制,更好发挥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1]
肖捷指出,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从根本上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