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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格黨(Whig Party)為美國在傑克森式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時代的一個政黨,前身是國家共和黨。具體的說,輝格黨擁護國會立法權高於總統內閣的執行權,贊同現代化與經濟發展綱領。該黨自選"輝格"為名,附和反對英國王室君主專權的英國輝格黨,反對總統專斷。

輝格黨

英國輝格黨(Whig)是英國歷史上的一個政黨。「輝格」原意指「強盜」,是蘇格蘭人的責罵語言。該黨標榜實行「自由的、開明的原則」,反對君主制,擁護議會制度,輝格黨人在宗教觀點上多屬各種教派的新教徒。19世紀中葉,輝格黨與其他資產階級政黨合併,改稱自由黨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輝格黨

外文名:The Whig Party

性質:傑克森式民主時代的一個政黨

運作時間:1832年至1856年間

代表人物:威廉·亨利·哈里森

前身:國家共和黨

簡介

美國輝格黨黨員中有許多傑出的全國性政治人物,如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與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以及亨利·克萊(Henry Clay)。包括哈里森在內,輝格黨可以數出數名戰爭英雄,如扎卡里·泰勒(Zachary Taylor)與溫菲爾德·司各特(Winfield Scott)。

在其存續的26年間,輝格黨曾選上兩名美國總統,哈里遜與泰勒,兩人皆逝於任內。另一名輝格黨籍的總統約翰·泰勒(John Tyler)於繼哈里森之職上任四個月後,即遭開除黨籍;而其副總統米拉德·菲爾摩(Millard Fillmore)為輝格黨最後一位擔任全國性公職者。

英國輝格黨

產生背景

英國輝格黨(Whig)是英國歷史上的一個政黨。「輝格」原意指「強盜」,是蘇格蘭人的責罵語言。該黨標榜實行「自由的、開明的原則」,反對君主制,擁護議會制度,輝格黨人在宗教觀點上多屬各種教派的新教徒。19世紀中葉,輝格黨與其他資產階級政黨合併,改稱自由黨

輝格黨簡史

1679年,因約克公爵詹姆斯(後來的詹姆斯二世)具有天主教背景,就詹姆斯是否有權繼承王位的問題,議會展開激烈爭論。一批議員反對詹姆斯公爵的王位繼承權,被政敵譏稱為「輝格」。「輝格」(Whigs)的名稱可能是「Whiggamores」(意為「好鬥的蘇格蘭長老會派教徒」)一詞的縮語。

輝格黨得益於1688年光榮革命帶來的政治變化。它於1714年之後長期支配英國政治,他也通過扞衛包括有限君主制和議會重要性在內的「1688年原則」而獲得不少支援。

輝格黨與其說是一個統一的政黨,不如說是大致遵循上述原則的各種信仰的綜合體。該黨大部分領導人都是依靠政治庇護在議會內結成家族集團的大地主。輝格黨獲得金融界和商業階層中許多人的支持,那些為取得宗教寬容尋求保護(常常是找錯了對象)的不從國教派也是它的擁護者。

1714年以後的半個世紀中,輝格黨一直在政治上占優勢,連續執政達46年之久。到18世紀末期,輝格黨勢力逐漸衰退。

18世紀末、19世紀初一段時期,在政治上失勢。1830年重新掌權。

19世紀中葉,輝格黨勢力大增。在當時英國工業發展、經濟繁榮的條件下,輝格黨的政策反映了資產階級的利益。

19世紀60年代,輝格黨土地貴族的代表、保守黨的羅伯特·皮爾派分子,以工商業資產階級為基礎組建英國自由黨。也有人認為,輝格黨是於1839年改稱自由黨的。

到18世紀末期輝格黨勢力逐漸衰退。以工商業資產階級為基礎組建自由黨。[1]

美國輝格黨

起源與政策

輝格黨於1833年冬天至1834年之間,由前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與國家共和黨(National Republican)兩黨黨員亨利·克萊(Henry Clay)與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等,以及南方的州權擁護者如威利·頗森·緬甘(Willie Person Mangum)等共組。在建黨之初,輝格黨僅因反對安德魯·傑克遜總統之政策而協同一致,特別是對其不經國會同意即自合眾國第二銀行結清政府款項感到不滿。 他們主張,美國國會,而非美國總統,代表美國人民之意願。在控制參議院一段時間後,傑克森的政敵們通過譴責案,通令譴責傑克森以行政權傲慢地僭越國會所代表的真實民意(此案後遭刪除)1830年代的爭議核心為合眾國第二銀行(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在歷經1832年的亨利·克萊(Henry Clay)以及1836年多名候選人的混戰後,反對者終於在1840年團結一致支持孚眾望的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將軍,證明全國性的輝格黨足以贏得大選。

輝格黨在經濟政策上立場一致,頌揚克雷對'美式經濟體制(American System)'的願景,即政府支持下的現代化市場導向經濟,而教育與貿易將重於勞力與地權。輝格黨尋求以保護性關稅快速促進工業化、由新央行所主導的商業導向貨幣政策、及以公地放領募款進行的"境內改進("internal improvements")"大計-尤其是道路與運河系統。輝格黨同時也發起創立公立學校、私立學院、慈善機構、以及文化團體。

反過來說,民主黨遵循傑佛遜式(Jeffersonian)之平等農業社會的理想,建議以傳統農場生活使共和政體(republican)保持簡樸,而現代化卻受足以推翻民主的強力富裕階級所威脅。民主黨意欲美國秉持昭昭天命開疆拓土,而輝格黨之願景則大不相同:以增加多層次的複雜性,如銀行、工廠、鐵路等,來深化社會經濟體系。一般說來,民主黨於制訂中央政策上較為成功,而輝格黨在通過州府層級的運河與鐵路等現代化的建設案上較有成就。

政黨結構

因摒棄組織緊密的民主黨式習慣性政黨效忠,輝格黨始終受派系之爭所苦。另一方面,輝格黨擁有新聞網絡作為境內資訊體系,而其領袖為強而有力的紐約論壇(New York Tribune)之主筆荷瑞斯·葛雷利(Horace Greeley)。在其全盛時期,1840年代,輝格黨曾因製造業發達的東北部與邊境各州之強力支持而贏得49%的州長選舉。然而隨著事態之發展,民主黨增長快速,而輝格黨于越來越多次的地方選舉中以微小差距落敗。在票數接近的1844年選舉後,民主黨廣占優勢,而輝格黨僅能靠對手分裂來贏得全國性大選。部分是由於西部各州與愛爾蘭天主教徒及德裔移民之政治重要性漸增,而他們多傾向於支持民主黨。

輝格黨在社會經濟範疇贏得全面勝利,但對專業人士較具吸引力。銀行家、股票經紀、工廠經營者、富農、與大農場主大幅支持輝格黨(北卡羅萊那的大農場主除外,他們通常較支持民主黨)。一般來說,商業與製造業興盛的市鎮與區域擁戴輝格黨,民主黨的鐵票區則在各愛爾蘭天主教區及德裔移民社區。民主黨人通常揶揄輝格黨做作的貴族氣派以對窮人凸顯自身的主張。支持輝格黨的階級同時也因基督教的復興而注入道德成份,以道德主義攻擊多項人、事、物(如受禁酒呼籲所影響者),以在民主黨內尋求庇護。

短暫的黃金時期

1844年,輝格黨開始恢復元氣,提名亨利·克萊(Henry Clay)參選。克萊以極的小差距敗於民主黨候選人詹姆斯·波爾克(James K. Polk),其西向擴張(尤其是兼併德克薩斯)與自由貿易政策大勝克雷的保護主義政策以及對兼併的質疑。輝格黨人不分南北強烈反對美墨戰爭(包含輝格黨籍國會議員亞伯拉罕林肯在內),視其為毫無原則的土地霸占行為,但因1846年的威爾莫特但書(Wilmot Proviso)而意見分裂。1848年,輝格黨因提名克雷或推行黨的經濟政策都成功無望,於是選擇美墨戰爭英雄扎卡里·泰勒且不採納任何黨綱。泰勒大勝民主黨候選人路易斯·凱斯(Lewis Cass)及反對蓄奴的自由之土黨(Free Soil Party)所提名的前總統馬丁·范布倫。范布倫在紐約分散了民主黨的選票,使輝格黨贏得該州;然而自由之土的黨員們也讓輝格黨於中西部數州付出代價。

泰勒若是活得夠久,很可能提早十年引爆內戰。他強烈反對1850年妥協(Compromise of 1850),堅決以加利福尼亞州為非蓄奴州,並宣告將以軍事行為防止各州脫離聯邦。1850年7月4日,泰勒染上嚴重消化不良(可能因]傷寒或霍亂所致)。五日後,他成為第二位逝於任內的美國總統。副總統米拉德·菲爾摩(Millard Fillmore)於繼位後,支持1850年妥協。

政壇上消失

在1824年大選中,民主共和黨的內鬥公開化,分裂成兩大派系。其主導派系演變為如今的民主黨(所以民主黨把民主共和黨也算作自己的黨史),而另一派系與其他民主共和黨的反對者、聯邦黨殘餘等等勢力融合,成立了輝格黨。

輝格黨歷史上出過四任總統(第九任威廉·哈里森、第十任約翰·泰勒、第十二任扎卡里·泰勒、第十三任米勒德·菲爾莫爾),但只贏過兩次大選。該黨派系眾多,主張多樣,基本只是在的反對總統「專權」,加強國會權力的問題上有共識。

在19世紀三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美國最大的社會問題是圍繞蓄奴廢立的南北之爭。而輝格黨的四任總統,除了在位僅一個月的哈里森外,一個支持南方,一個支持北方,一個向南方妥協,可見輝格黨的主張分裂有多嚴重。[2]

該黨最終瓦解於因是否同意奴隸制度擴展至新領土之爭。黨內為此爭議產生極深的裂痕,因而於185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棄現任總統菲爾摩於不顧,改提名史考特參選。輝格黨自此未曾再產生出任何一位總統,其票源流失至主張保護本土文化的一無所知黨(Know-Nothing)、反對蓄奴的共和黨、甚至其所憎恨之民主黨。

輝格黨籍總統

美國總統,括號內為在任期間。

威廉·亨利·哈里森(1841年)

約翰·泰勒 (1841年至1845年)

扎卡里·泰勒(1849年至1850年)

米拉德·菲爾摩(1850年至1853年)

注:泰勒雖以輝格黨籍的身份當選美國副總統,其政策很快地於黨內各項議中遭到反對,並於1841年任職後數月,即遭正式開除黨籍。另外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以民主共和黨籍的身份當選總統,後又以輝格黨籍的身份成為美國參議員。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