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局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编制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2],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研究拟订健身气功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及全省体育优秀运动队的设置与布局;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全省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指导省体育局系统基本建设工作。
(七)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
(八)组织全省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
(九)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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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
- ↑ 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搜狐,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