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省經濟委員會的職責劃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其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有關職責劃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將原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的職責劃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3.將原省信息產業廳的職責劃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其中廣播電視傳送網(含有線電視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組織制定廣播電視傳輸網絡的技術體制與標準的職責劃給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4.將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和稀土行業發展工作職責劃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轉變的職責
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省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指導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節政策建議和調控目標;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管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宏觀指導企業改革,提出非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意見;研究發展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聯絡、協調駐遼中直企業;宏觀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依法行使全省電力行政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協調解決綜合運輸問題。
(十)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貫徹國家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負責協調推進全省信息安全和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擬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和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重組;負責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和計量、質量等工作;按分工負責國防科技成果的保護和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全省口岸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口岸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實施全省「大通關」工作。
(十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視頻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何慶接替譚成旭擔任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 ,搜狐,2017-05-26
- ↑ 遼寧省瀋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