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收
進口代收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目前,世界上只有兩種文字,一種是方塊文字,如漢字[1]、日文和韓文,還有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西夏文[2]、契丹文,喃字等;另外一種是字母文字,主要包括拉丁字母文字、阿拉伯字母文字、粟特字母文字等。
目錄
名詞解釋
進口代收按有無附隨商業單據,分為進口跟單代收和進口光票代收,實務中大部分是進口跟單代收。進口跟單代收是指進口方銀行受出口方銀行的委託,向付款人(即進口方)提示憑以付款的單據,要求其付款或承兌的一種結算方式。
進口代收可分為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兩種方式。
進口代收的業務優勢
1、節省費用—與進口信用證相比較,托收方式銀行費用較低,手續簡單,有利於進口商節約費用,且易於操作。
2、避免資金占壓—在承兌交單的情況下,由於進口商只需做出承兌就可以提貨並處置貨物,因此有足夠的時間在轉售或處理完貨物並有現金流入後才對外支付,完全避免了資金的占壓。
進口代收的適用情況
1、進口商希望以較信用證更為簡便且低成本的辦法向出口商支付貨款。
2、如進口商流動資金充足,可採用付款交單(D/P)方式。
3、如進口商流動資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給予遠期付款的融資便利,且與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關係,可採用承兌交單(D/A)方式。
進口代收業務流程
以中國銀行為例:
進口代收
1、國外出口商備貨發運後,將有關單據提交所在銀行辦理托收;
2、出口商所在銀行將托收單據寄至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按照指示通知進口商付款(D/P)或承兌(D/A);
3、進口商通過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兌後,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將單據交付進口商;
4、D/A項下承兌到期後,進口商通過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向出口商付款。
溫馨提示:
1、在承兌交單項下,您須按規定辦理遠期匯票的承兌手續,並在匯票到期日及時付款;
2、您亦可向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申請辦理進口托收押匯貿易融資。
參考文獻
- ↑ 日文是怎麼來的,日本人是如何把漢文,改換成他們自己文字的,搜狐,2021-03-15
- ↑ 與漢文同宗同源的西夏文,國人看它如天書,俄羅斯人卻如數家珍,搜狐,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