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遠期付款交單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遠期付款交單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名詞。

關於中國文字的起源[1]主要有兩種觀點:起源於刻畫符號和「圖畫文字」起源說[2]。我們現在已知的最早的文字是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

目錄

名詞解釋

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簡寫D/P after sight)是指出口商開具遠期匯票,通過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提示,由進口商見票後,先辦承兌手續,於匯票到期時付款後取單的一種結算方式。

遠期付款交單可以作進口押匯,即進口方在承兌匯票後,經代收行同意可以憑信託收據(Trust Receipt,T/R)將單據提前借出,憑以提取貨物,等到遠期匯票到期再付款。假如日後進口方到期不付款,風險由代收行承擔。如果代收行事先經出口方同意,則稱為「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T/R),這時進口方到期不付款的風險由出口方承擔。

遠期付款交單的業務流程

遠期付款交單的業務流程如下:

1、進出口商在合同中規定用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支付。

2、出口商發貨後將全套貨運單據連同遠期匯票送交託收行,委託其收取貨款。

3、托收行將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寄交代收行。

4、代收行收到匯票及單據後,向進口商提示遠期匯票。

5、進口商驗單無誤後,對遠期匯票進行承兌。代收行收回經承兌的匯票及全套貨運單據。

6、匯票到期日,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承兌匯票,要求其付款。

7、進口商付清貨款。

8、代收行將全套貨運單據交進口商。

9、代收行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並轉賬。

10、托收行收到貨款後,通知出口商結匯。

即期付款交單、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的異同

即期付款交單、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這三種方式的共同點是均以商業信用為基礎,出口商承擔比較大的信用風險。它們之間的區別有:

一是交單條件不同,即期付款交單與遠期付款交單的交單條件是進口商付清貨款;而承兌交單是以進口人承兌匯票為交單條件。

二是付款期限不同,即期付款交單是進口人見票後立即付款;而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均為遠期付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