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君主制
選舉君主制(英語:Elective monarchy),一種君主制國家,不同於世襲君主制,它以選舉方式來產生下一任君主。但是它進行選舉的方式,候選人資格,與選舉者的資格,則依每個國家不同的情況而定。 [1]
在歐洲歷史上,神聖羅馬帝國就是採用選舉君主制的一個例子。梵蒂崗的教皇選舉則是另一個例子。 現代國家已很少實行選舉君主制,除了教宗外,現時馬來西亞最高元首,也是在統治者會議中選出的。雖然他們現已按照1957年至1994年所形成最高元首輪任次序,順序推選最高元首,並不是有競爭的選舉。同時,馬來西亞森美蘭的最高統治者是由四位酋長從四位王子中選出。
歷史沿革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些選舉君主制實際上是世襲君主制,例如所有候選人只能來自一個家族時。這在許多古代國家中出現過,常常是由真正的選舉君主制轉化而來的。一種常見的情形是,君主在自己尚在位時就利用權力和影響使其親屬(如兒子)被「提前」選舉為下一任君主。另一種情況是,某個家族歷史上有多位成員被選為君主,逐漸積聚了強大的勢力,以致他們最後可以壟斷王位(因為沒有人敢於選舉該家族之外的人)。 在中世紀晚期的歐洲,許多國家在名義上是選舉君主制,然而該國的王位實際已由一個家族把持了數世紀之久。例如,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冠冕往往落在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員頭上。這種情況可以稱為「偽選舉君主制」,它只在官方上有一個選舉的形式,而在本質上王位是世襲的。在步入近代之後,這些「偽選舉君主制」的國家大多數變成了真正的世襲君主制。 選舉君主制,一種君主制國家,不同於世襲君主制,它以選舉方式來產生下一任君主。但是它進行選舉的方式,候選人資格,與選舉者的資格,則依每個國家不同的情況而定。 1795年1月7日,隨着波蘭國王斯坦尼斯瓦夫二世的統治告終,波蘭結束了長達幾個世紀的君主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