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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氣功能檢查

通氣功能檢查肺通氣指肺與外界環境所進行的氣體交換。通過這一過程,肺泡內的二氧化化碳(CO2)被排到環境中,而環境中的氧(O2)則進入肺泡。通氣功能檢查適用於:

1.評價受試者的呼吸功能。

2.鑑別呼吸困難的原因。

3.查找異常呼吸的原因。

4.早期檢出肺、氣道病變的肺功能損害。

5.肺部疾病的診斷和鑑別診斷。

6.評定藥物臨床療效。

7.評估手術適應證。

8.流行病學調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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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注意事項

1.肺活量、最大呼氣流量-容積曲線 應重複測定3次,測得值的差值應<5%。

2.用力呼氣曲線 囑患者呼氣過程中避免咳嗽或用舌阻塞管道,用力要持續而均勻,呼氣快速而呼盡。應重複測定3次,選用呼氣曲線起始部分陡直,終末部分平坦達0.5~1s,整個曲線平穩光滑的線段,FVC和FEV1.0均為最高值。

3.殘氣量 測定中應保證呼吸基線平穩。重複測定2次,間隔20min,2次容積差異<5%。

4.最大自主通氣量 應測定2~3次,另次重複測定的差異應小於8%,選擇其最佳圖形和結果。此外,最大自主通氣量重複測定間隔為5~10min。

5.測定所得氣量均須以體溫、大氣壓、水蒸氣飽和狀態(BTPS)校正。

概述

肺通氣指肺與外界環境所進行的氣體交換。通過這一過程,肺泡內的二氧化化碳(CO2)被排到環境中,而環境中的氧(O2)則進入肺泡。

適應證

通氣功能檢查適用於:

1.評價受試者的呼吸功能。

2.鑑別呼吸困難的原因。

3.查找異常呼吸的原因。

4.早期檢出肺、氣道病變的肺功能損害。

5.肺部疾病的診斷和鑑別診斷。

6.評定藥物臨床療效。

7.評估手術適應證。

8.流行病學調查。

禁忌證

咯血、氣胸、極度衰弱、意識障礙的患者不宜行肺通氣功能檢測,特別是最大自主通氣量檢測。

準備

1.儀器 用於肺功能測定的儀器應符合美國胸科協會推薦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標準。在每日測定前,須先預熱0.5~1h,而後進行容積和流速定標,待各項定標指標均正常後才能進行測定。

2.受試者 每項測定均應對受檢者講明動作要求,取得其配合。測定中患者嘴唇必須閉緊,不能漏氣。

方法

1.肺容積 指肺在不同呼吸水平所能容納的氣體量。共有8項指標,即潮氣量(TV)、補呼氣量(ERV)、補吸氣量(IRV)、殘氣量(RV)、深吸氣量(IC)、功能殘氣量(FRC)、肺活量(VC)和肺總量(TLC)。

(1)肺活量(VC):

指最大吸氣後所能呼出的最大氣量。測定時,囑受試者取坐位,夾鼻夾,含口器,與肺功能儀相聯,平靜呼吸5次後,於最大吸氣後做最大呼氣至殘氣位(呼氣肺活量)或於最大呼氣後做深吸氣至肺總量位(吸氣肺活量)。

(2)殘氣量(RV)、功能殘氣量(FRC)和肺總量(TLC):

殘氣量指最大呼氣末剩餘在肺內的氣量。功能殘氣量指平靜呼氣末剩餘在肺內的氣量。肺總量指最大吸氣末肺內所含的氣體量。可以通過單次呼吸法、氮清洗法、氦稀釋法和體描儀法進行測定。以氦稀釋法為例,測定前,氣囊內充入空氣和氦的混合氣。患者取坐位,夾鼻夾,含口器,與肺功能儀相聯。囑患者平靜呼吸,氦分子隨每次呼吸進入肺泡,致使氣囊內的氦濃度隨每次呼吸而降低;而肺泡內的氦濃度則隨每次呼吸增高,氣體分析儀自動測定每次呼吸的氦濃度,當氣囊內氦濃度與肺泡內氦濃度達到平衡1min後,囑患者做肺活量測定。按下式計算FRC、RV和TLC。

RV=FRC-ERV

TLC=VC+RV

2.通氣量 (1)用力肺活量(FVC)、一秒量(FEV1.0)和一秒率(FEV1.0%):FVC指最大吸氣至TLC位後以最大的努力、最快的速度呼氣達RV位所得到的呼氣肺活量。FEV1.0指測定FVC時第一秒內所呼出的氣量。二者之比為一秒率(FEV1.0%)。測定時受檢者取坐位,夾鼻夾含口器,與肺功能儀相聯。囑患者做最大吸氣至TLC位後屏氣1s,快速做最大努力呼氣達殘氣位,測定FVC和FEV1.0,並計算FEV1.0%。

(2)最大自主通氣量(MVV):在單位時間內以儘快的速度和儘可能深的幅度重複最大自主努力呼吸所得到的通氣量。測定時,受檢者取坐位,夾鼻夾,含口器,與肺功能儀相聯。囑患者平靜呼吸4~5次後以最大呼吸幅度、最大呼吸速度持續重複呼吸12s或15s,其間的呼吸頻率為10~15次,將12s或15s的吸入或呼出氣量乘以5或4,即為1min最大自主通氣量。

3.小氣道功能 小氣道是指吸氣狀態下內徑在2mm以下的細支氣管。小氣道功能的主要測定項目為最大呼氣流量-容積曲線。測定時,受檢者取坐位,夾鼻夾,含口器,與肺功能儀相聯。囑患者先平靜呼吸數次,繼而深吸氣到肺總量位,再以最快的速度用力呼氣至殘氣位。肺功能儀自動測定呼出的氣體容積和相應的呼氣流量,並描記成曲線。

4.氣道反應性測定 氣道反應性是指氣道對於各種物理、化學、藥物或生物刺激的收縮反應。

(1)支氣管激發試驗:支氣管激發試驗系用某種刺激使支氣管平滑肌收縮,用肺功能作為指標判定支氣管狹窄的程度,間接反映氣道反應性。這些刺激分為特異性的(如:變應原)和非特異性的(如藥物、過度通氣和運動試驗等)。臨床常用醋甲膽鹼或組胺激發試驗。測定時,先測定受試者的FEV1.0作為基礎值,然後令患者從最低濃度開始,以濃度或劑量倍倍遞增的方式依次吸入(潮氣法或計量法)事先配製好的醋甲膽鹼或組胺,每改變一次濃度測定一次FEV1.0,直至FEV1.0較基礎值降低20%或達最高劑量時,終止試驗。

測定前應停用茶鹼類、β2激動藥、抗膽鹼藥物和吸入糖皮質激素12h,停止口服糖皮質激素和抗組胺藥物48h。心肺功能不全、高血壓、甲亢、妊娠、FEV1.0≤70%預計值、哮喘症狀未緩解或仍有哮鳴音者不易進行本項試驗。

(2)支氣管舒張試驗:受試者先測定基礎FEV1.0,然後吸入β2激動藥,15min後重複測定FEV1.0,並計算:

參考文獻